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南州行政服务大厅进驻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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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大校花门【制定机关】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张思麟个人资料图片【公布日期】2018.12.05
【字 号】黄政办〔2018〕173号
【施行日期】2018.12.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李昕岳
【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
正文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南州行政服务大厅进驻方案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
  《黄南州行政服务大厅进驻方案》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18年12月5日
黄南州行政服务大厅进驻方案
  为全面加强行政服务规范化建设,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新要求,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和转变政府职能各项决策部署推动全州政府服务工作水平、提效能,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方式,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8〕144号)精神,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充分解决企业和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的问题,加快我州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企业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优质高效政务服务体系,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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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持“应进必进”的原则,按照“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限时办结、超时警告、统一送达、全程监督”的运行管理模式,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州直有关部门、公共服务事项单位原则上一律进入大厅,设立服务窗口,派驻骨干业务人员,以集中审批或联合审批的方式办理行政审批事项。严格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凡经确定纳入大厅办理的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未经州政府批准,严禁擅自返回原单位办理,不得“两头受理、两头办理”,杜绝“体外循环”。各单位原则上不再单独建设使用新的服务大厅。
  二、进驻单位及事项
  根据《关于公布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等事项目录、州本级现行保留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黄政〔2018〕85号)精神,州级24个单位现行保留的65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进驻中心。入驻行政审批部门和审批事项均为100%。根据《关于印发黄南州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黄政〔2018〕91号)精神,29个单位共100项公共服务事项中具有高频次、高质量的事项将进驻中心,具有行政审批事项的窗口单位继续承接公共服务事项,与企业和众密切相关的便民服务事项(如水、电、暖、有线电视缴费、住房公积金、法律援助、刻章公司等)进驻中心,为众提供项目齐全、标准统一、便捷高效的服务。
  三、窗口单位设置
  按照进驻单位的性质、职责和业务量的大小动态设立行政服务大厅A区行政审批事项窗口(州发改委、州经信委、州教育局、州民宗委、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司法局、州人社局、州国土局、州环保局、州住建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利局、州农牧局、州林业局、州文体广电局、州卫计委、州市场监管局、州编办、州食药监局、州安监局、州安全局、州地震局、州无线电管理处)、B区公共服务事项窗口(州财政局、州统计局、州旅游局、州坎管局、州总工会、州金融办、州邮政局)、C区便民事项窗口(如水、电、暖、有线电视缴费、住房公积金、法律援助、刻章公司、移动、联通、电信、建设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商银行、保险公司、打字复印等)。
  四、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
  (一)窗口工作人员条件。进驻大厅的窗口工作人员依法或受委托履行其所在单位的行政审批职能、向众提供相关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驻各单位要选派素质高、能力强、业务熟、作风正、熟练操作计算机的正式在编人员进驻大厅窗口工作。窗口实行AB岗工作人员轮换制度,确保不出现空岗。
  (二)执行领导坐班制度。
  根据《黄南州州本级具有行政审批事项窗口单位领导坐班制度》(黄政办〔2017〕147号)要求:
  1.主要负责审批业务的领导干部,全权负责处理本单位窗口受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和咨询事项。
郎平个人资料  2.坐班领导必须指导和检查本单位窗口工作,处理解决服务对象投诉的涉及本单位的各类问题。
  3.指导与组织本单位窗口人员学习掌握相关业务知识和技能,传达国家、省、州审批制度改革等方面的精神,保证窗口工作人员及时掌握开展工作的新政策及相关依据、标准。
假如爱有天意背景音乐  4.熟悉本部门窗口人员工作情况,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改进审批方式方法,缩短审批时限,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办事效率。
  5.掌握本部门窗口工作人员思想情况,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充分调动窗口工作人员积极性。
  6.加强与行政服务中心的沟通和交流,共同研究解决人员管理及审批过程中存在的有关问题。
  (三)窗口工作人员管理。一是窗口工作人员接受州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和派驻单位双重领导,业务上接受原单位指导,日常工作接受中心的领导和管理。窗口工作人员行政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党团组织关系转入中心年度考核、评优奖惩等由中心统一组织管理。二是窗口工作人员经确定,原则上两年内不得更换或调整。窗口工作人员如因特殊情况需请假或暂时离岗的,必须提前向中心请假,经批准后,将所负责的工作移交替换代岗人员后方能离岗。如派驻单位要对进驻中心的工作人员进行调整或轮换,需提前向中心提出申请,经中心批准后方可调整或轮换。
  五、工作模式
  (一)所有进驻单位,经过一段时间运行后,办理审批事项极少、或有季节性事项的,由中心进行整合,设置综合窗口;同时,由中心负责安排各相关单位定时轮岗事宜,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
  (二)管理方式保持“四个不变”,即:各部门机构行政管理主体不变;审批、收费权属不变;人员隶属关系不变;相关责任不变。
  (三)进驻单位的审批手续纳入中心集中办理,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个窗口服务的“四个一”运行模式。所有进驻事项必须在进驻前实行“三集中三到位”,即: 部门单位负责的审批事项向一个科室集中,审批科室向行政服务大厅集中,审批事项办理向电子政务平台集中,确保审批事项进驻大厅到位,部门对审批科室授权到位,政务服务电子监察到位。要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理时限,优化办理流程,流程图绘制必须体现三个“凡是”,即:凡是涉及申报材料的都要把材料目录和申报条件在流程图中明确出来,做到一次性告知,一次性受理,提高办事效率;凡是程序步骤中不能立即办理的,都要注明办理时间,并严格按时办结,避免推诿扯皮和办事拖拉现象的发生;凡是职权目录中涉及的项目都要接受来自监察、中心、众等方面的全程监督。
  (四)对暂不能在大厅窗口一次性办结的事项,如需上报资料、现场踏勘、现场调查的,严格实行首问责任制,根据规程,按照“前台受理、后台办理、前台送达”的办理模式,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同一个行政审批事项,要逐步实行联合办理或并联审批。
  六、有关要求
  (一)进驻单位要配合中心的统一安排部署,做好本单位的进驻工作,各单位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及时解决进驻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做到不讲困难、不谈条件,服从州中心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进驻工作。
  (二)各单位派驻中心窗口的工作人员必须胜任业务工作,对不能胜任工作的人员,由中心向派驻单位提出调整意见。
  (三)各窗口单位工作人员的电脑、打印机及桌椅等办公设备由中心统一购置,费用由州财政局核拨,其办公设备固定资产为中心所有。要求在中心使用自建系统的单位,由所在单位承担专线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