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中学体、音、美兴趣小组指导教师管理规定
为加强艺体学科教学,规范和加强我校艺体课外活动的管理,提高课外活动质量,调动学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打造我校艺、体教育特,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教师职责
1、认真选拔特长生,组建兴趣小组。特长生的选拔要从起始年段抓起,教研组要有计划地做好选拔考核工作,选拔以为高一级学校多培养、输送专业人才和参加各级各类比赛为校争光为最终目的。瞄准中、高考,为学生着想,以学生能上本科院校为第一选择,为使更多学生上高档次学校而努力。
2、特长生选拔采取教练员选拔、学生自愿报名相结合的办法。凡严重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不得进入兴趣小组,也不得做为面对中、高考专业训练的对象。
3、全体科任教师必须加强课堂教学的落实,注重课堂教学质量的提升,既面对全体又有利于特长生的发展。无担任兴趣小组指导教师的科任教师必须积极选拔、推荐特长生。
4、对特长生的培养要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专人负责,必须制定详细的训练计划。训练计划包括:训练时间、训练内容、训练目标,指导教师必须确保训练工作的落实。特长生一经选拔必须马上纳入兴趣小组培训行列,为其制定训练计划和发展目标,认真做好成员的专业训练,学习成绩跟踪和思想品德教育。特长生进入毕业班后,必须综合考虑学业成绩制定具体目标,以便确立考核和奋斗目标。凡特长生前两年综合成绩名次在年段总人数80%以内的,均视为应上本科院校培养对象。
5、兴趣小组指导教师必须认真组织兴趣小组成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成员的专业水平,为高一级艺体院校输送更多更好人才;必须积极组织兴趣小组成员开展各种课外活动,营造良好的校园艺术、体育氛围,陶冶师生情操;必须认真构建各级人才梯队,以备参加各级各类比赛,为校争光;必须加强对兴趣小组成员的教育和管理,确保成员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发展。
二、指导教师任职条件
1、有高度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2、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教学能力。
三、指导教师的聘任和考核
1、每学年初,由教师个人申报,申报时应提交初步的培训计划。教研组长根据教研组工作计划和指导教师任职条件,统筹安排提出推荐人选,报政教处、教务处审核。审核后报校长复核,由校长任命,任期一年。
2、被任命后,指导教师必须向政教处和教务处提交详细的培训计划、课时安排和兴趣小组成员名单。大型集体项目如田径须提交指导教师的人员分工和组织机构。培训课时每学年上课期间不得低于160节,假期训练课时不得低于150节(每节课以1小时计)。利用寒暑假进行培训的,应提前向学校提交申请报告,经批准后进行。
3、指导教师的考勤和考核由各教研组长具体负责,政教处、教务处督查。指导初三、高三年学生参加中考、高考艺、体专业考试的,指导教师的考勤、考核、工作补贴和奖励纳入年段管理范畴。
4、学期结束前,指导教师必须缴交培训记录和培训总结。
5、缴交材料不全,活动流于形式而造成无成果,以及开展活动课时少于课时安排的2/3的,
均视为考核不合格。
6、无担任指导教师的体、音、美教师不得享受职称晋级班主任任职条件的待遇,不得在年度考评表体现。日常无参与兴趣小组指导训练,而临时组队参加比赛的教练员,也视为无担任指导教师。
四、指导教师的待遇和惩处
1、指导教师可做为职称晋级的班主任任职条件。
2、指导考生冲刺中、高考专业训练(训练时间从每年七月上旬至中、高考专业考试结束),指导教师可享受一定量的补贴。
A、体育:
(1)体育专业训练补贴根据参加专业训练人数,按每生100元给予教练员补贴,但补贴总额不超2500元。
(2)应届毕业生(总数应达5人且不含会考不合格的其他类考生)本科录取率高于60%,
录取本科数每增加一人增发补贴100元(不受补贴总额限制);本科录取率高于20%但不达25%的,仅能领取应得补贴80%;本科录取率低于20%,仅能领取应得补贴60%。
(3)应届毕业生总数不达5人的,按每生100元给予教练员补贴。
B、艺术:
(1)音乐、美术训练补贴根据参加训练人数,按每生150元给予教练员补贴(含考生参加高校专业训练的联系、跟踪补贴),但补贴总额不超2500元。考生参加高校专业训练的,按具体人数和时间比例予以扣减相应的补贴。
(2)应届毕业生(总数应达5人且不含会考不合格的其他类考生)本科录取率高于60%,录取本科数每增加一人增发补贴100元(不受补贴总额限制);本科录取率高于20%但不达25%的,仅能领取应得补贴80%;本科录取率低于20%,仅能领取应得补贴60%。
(3)应届毕业生总数不达5人的,按每生100元给予教练员补贴(含考生参加高校专业
训练的联系、跟踪补贴)。考生参加高校专业训练的,按具体人数和时间比例予以扣减相应的补贴。
3、指导教师认真指导兴趣小组进行专业训练的,可享受一定量的指导工作补贴。
(1)田径:每学年训练补贴,市级2500元,区级2000元。市、区两级田径运动会在同一学期举行且时间间隔不超一个月的,训练补贴不重复享受,仅按市级训练补贴标准发放;市、区两级田径运动会在同一学期举行但时间间隔超过一个月按每增加一个月,增发400元训练补贴;市、区两级田径运动会不在同一学期举行的,按区级训练补贴标准重新计发补贴。
(2)篮球、排球:能按要求组队,按训练课时认真训练,经考核合格的,每学年发经费1200元训练补贴。
(3)乒乓球采用以奖代补的形式。
(4)音乐、美术:能按要求组成以非毕业班学生为主体的兴趣小组,按训练课时认真训练,并且小组成员一学年至少有一人次在区级比赛中获三等奖以上奖励的,或在学校重大活动中,小组成员表现优秀广受好评的,经考核合格的,每学年分别发给 800 元训练补贴。
(5) 日常无组织训练,而临时组队参加比赛的教练员,不享受训练补贴,但可享受指导奖。音乐培训
以上第1条、第2条训练补贴按上课期间和假期4:6的比例计发,假期无安排训练的不得享受假期补贴份额。
4、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在各级各类比赛中获奖和考上高一级艺、体专业院校的可获指导奖。
(1)音乐竞赛指导奖:
全国:一等奖500元;二等奖400元;三等奖300元;优秀奖200元
省级:一等奖4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200元;优秀奖150元
市级:一等奖200元;二等奖120元;三等奖80元; 优秀奖30元
区级:一等奖150元;二等奖100元;三等奖:80元
(2)美术竞赛指导奖:
全国:一等奖200元;二等奖:150元;三等奖100元;优秀奖:40元
省级:一等奖150元;二等奖:100元;三等奖80元; 优秀奖:30元
市级:一等奖100元;二等奖:80元; 三等奖50元; 优秀奖:20元
区级:一等奖50元; 二等奖:40元; 三等奖30元
(3)体育比赛指导奖:
A、田径
a、省级个人单项:第一名:400元;第二名:250元;第三名:200元;第四名:180元;第五名:160元;第六名:140元;第七名:120元;第八名:100元
b、市级团体总分:第一名:4000元;第二名:3500元;第三名:3000元;第四名:2500元;第五名:2000元;第六名:1800元;第七名:1600元;第八名:1400元
c、区级竞赛:
青年组:第一名:200元; 第二名:150元;第三名:100元
团体总分:第一名:2500元;第二名:2000元;第三名:1500元;第四名1000元;第五名:800元; 第六名:600元 
青年组成绩若计入团体总分,则不另行给奖。
B、篮球、排球赛
a、    市级:
乙级赛:第一名:1500元;第二名:1000;第三名:800元;第四名:600元;第五名:400元;第六名:300元。
甲级赛:第一名:3000元;第二名:2500元;第三名:2000元;第四名:1800元;第五名:1400元;第六名:1000元;第七名:600元;第八名:300元。
b、区级:第一名:500元;第二名:400元;第三名:300元;第四名:200元第五名:150元;第六名:100元
C、乒乓团体赛
a、市级: 第一名:800元;第二名:600;第三名:500元;第四名:400元; 第五名:300元;第六名: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