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的最后印记
作者:柳 鸣
来源:《视野》2006年第24
        偶尔在梦中回到读书的时候,喜欢的人有一双修长的腿,穿着牛仔裤,显得卓尔不,在校园、马路上追逐,大声嬉闹。青春无忌。
        一旦走出校园,就要和学生时代的牛仔裤和T恤说再见了。这当然不是绝对的,比如有时候,你还是可以穿上牛仔裤和T恤缅怀一下逝去的青春,但是大多数的公众场合还是换上西装一本正经地处理事情的好。
        就像告别自己的校园爱情,因为毕业面临的分手,虽然不是绝对的,爱情死亡的系数还是相当高。大家都开始面临新的挑战,旧的东西,小心翼翼被存留,但更多是淘汰。
        T恤还可以接受,但是,当你看见一个三四十岁的男人穿着包紧臀部的牛仔裤妖娆生姿地走在自己面前,如果那个男人身材比你还好,穿得比你还有型,亲爱的,不会觉得很失落兼肉麻吗?这是比较好的设想,那坏的就不堪入目了。我曾经看见一个女生穿着低腰的牛仔裤,不
幸的是双腿奇粗,腰上有赘肉。走过以后,后面的男生小声感慨:哇塞,好大的金华火腿呀!……毕竟不是模特。
最后还是说再见        牛仔裤是最无情的东西,他很挑剔,宛如初恋时不懂爱情的你我。他的诞生本身就像一个童话:李维·史特劳斯(Levi-Strauss)在淘金热时期抵达旧金山,被浑身肮脏、衣着褴褛的街头游民吓了一跳。事实上,这些游民都是淘金客,他们向李维·史特劳斯抱怨,辛苦寻来的金沙老从口袋破洞掉落。游民的说法,激发了他想要用帐篷布料缝制耐磨好用裤子的创意——牛仔裤于是诞生。从1873年美国矿工穿上第一件李维·史特劳斯的Levi's 501牛仔裤,到詹姆士·狄恩和马龙·白兰度把牛仔裤的帅劲颓唐、粗犷狂野诠释到极致,玛丽莲·梦露又第一个赋予了牛仔裤女性的性感魅力,牛仔裤由工作裤跃升为时尚的一员。
        牛仔裤是足够长情的东西,是青春的最后印记,如果你足够犀利,基本上你可以穿着他从18岁到38岁,延续你的青春不死,如同初恋影响深远,抵达灵魂。但是你终有一日会告别,如同最初的爱情。你总有一天要换上休闲西裤,安静地坐在那里等待年华老去。身边陪伴的,不一定是最初的爱人。
        牛仔裤是足够善变的东西,从直筒裤、AB裤、紧身裤、喇叭裤、破牛仔裤、高腰到低
腰,从原始、懒散、主动、冒险、自由与美国化,到流行、自然、真实,既突出于团体之外,又隶属于某个团体,可以属于世界也可以属于一个人。他的善变如同我们自己,面对这新鲜生疏的世界不断地改变,被改变,等待改变,接受改变。
        有时候,我们的适应能力远在自己的想像之外。去做一些自己不喜欢的工作,渐渐地也可以得心应手,就好像Levi's的牛仔裤,可以满足世界上每一种顾客的需要。高矮胖瘦,他不挑剔。或者爱上一个人,为他去改变自己,千回百转地修理,也没有怨言。
        仍是非常喜欢看年轻的男子穿着牛仔裤,轻快地跑起来,四肢修长,像飞鸟展开翅膀。比穿着西装的男人灵魂里多了自由。
        (马秀娟摘自《文汇·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