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 ·小雅 ·我行其野》诗义辨析恭喜恭喜恭喜你呀
摘要:学界对于《小雅·我行其野》诗义的研究,一直将其列入弃妇诗。细读全诗,弃妇之意,并非诗本义,篇章中并不存在任何可以支撑弃妇之说的根据,其实乃婚姻不幸的怨怼之辞。
关键词:诗义 辨析 婚姻不幸 怨怼
《小雅·我行其野》于今人心目中已然在弃妇诗之列,如云“《我行其野》就是写一个远嫁他乡的女子诉说她被丈夫遗弃之后的悲愤和痛伤。” [1]这遗弃若以情感论确为不假,而以婚姻论却未必真,须从文本出发做进一步的分析。
一、缺少弃妇之说的有力证据
细读全诗,篇章中并不存在任何可以支撑弃妇之说的根据。所谓“复我邦家”与前篇《黄鸟》之“言旋言归,复我邦族”一般,乃现实境遇引发的心理诉求,就具体情节而言,应当具有虚拟性特征,抑或乃尚未实施或发生的事实,甚或是根本没有发生可能性的情节,此乃诗,或者说文学的务虚性特征的具体体现,如王之涣之“更上一层楼”不过是“欲穷千里目”的主观意愿刘诗诗儿子正面照
驱使下的心理动作。而这心理动作的具体特征恰恰真切地表达着抒情主人公面临矛盾冲突解决方式的主观选择,而这选择本身又恰恰将篇章的情感特征与程度深刻地体现出来。所以要问那女子归未?答案当是未!若果真归矣,一切已然结束,如此唠叨,其意义何在?盆栽哥
“我行其野”本为采摘野菜,即“蓫”与“葍”之类,原本期待着广阔的田野里弥望的是繁盛的野菜,“左右流之”、“左右芼之”,定有丰盈的收获,哪曾想那广阔的田野上满眼的却是那“蔽芾”的“樗”,那繁茂的不成材的臭椿树,令人失望之至。
诗中所谓“行”,并非实际动作和现实行为,亦非所谓大归——被弃回娘家之行,更非所谓如此这般景象之类的渲染,不过一生活现象的例举,构成情感特征与表达意义上的类比关系,一个比方而已。而这比方的本体,即篇章所要展现的核心内容则是婚姻关系状态及情感特征与程度。
采集野菜的遭遇如彼,若婚姻则何如?《邶风·新台》“燕婉之求,得此戚施”,眼前人在外貌上与自己幻想中的所谓梦中情人相去甚远,未免生天地不公、宝贝命苦之想,难免怨怅不已。这还仅仅是外表上的心里预期与现实状况的差异,若涉及到品行上存在问题简直就是遇人不淑的绝望,绝望之时,不免生决绝之想——“复我邦家”!
二、叙述婚姻生活中矛盾冲突
诗的基本矛盾冲突在于女子嫁入夫家,名正言顺地缔结婚姻,且被迎娶过门,女子已然取得了合理合法且合礼的妻子身份,而身份又意味着应有的权利,那就是理所应当地享受到丈夫的恤养,而此女子过门之后,丈夫却不能以妻子的身份对待于她——“尔不我畜”,别说体恤、眷爱,就连最为基本的畜养之责也不愿承担,民间女子之嫁,所谓“嫁汉,嫁汉,穿衣吃饭”,丈夫如此不尽职分,其怨怼之情便油然而生了。
更有甚者,也是深层次的主要矛盾冲突在于那男人心存异想,另觅新欢,体恤、眷爱不敢奢望,畜不畜我,暂且不说,作为已然娶妻之人,竟然还要寻求新的配偶,真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这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于情,我离亲过门嫁为你妻,将终身托付于你,却丝毫没有存在感,嫁人如此,情何以堪?于理,我乃明媒正娶的妻子,理当拥有捍卫妻子地位的权利,而在你心里这基本的权利遭遇的却是蔑视、忽视,根本就是无视。
2020全球收入最高男演员或云,男人三妻四妾也不是什么新鲜事,这女子未免反应过激,甚至小题大做,简直有违妇道,对于一般性历史知识体系之下泛泛理解倒不失理性,但诗之年代则不然,于周之时,正常的社会生活条件下,自天子乃至庶民婚姻之事必须遵照礼制,如《疏》所云:“凡
嫁娶之礼,天子诸侯一娶不改。其大夫以下,其妻或死或出,容得更娶。非此亦不得更娶。此为嫁娶之数,谓礼数也。”[2]如此看来,那女子指斥丈夫“不思旧姻,求尔新特”绝不仅仅出于一位妻子自身情感及其他权益的维护问题,也就是说并非单纯出于情理的层面,而且更为重要和关键的是于礼有违,若仅限于夫妻情感问题,即使昭昭然外扬亦不过家庭琐事,亦不过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清官难断之家务事而已,而一旦涉及礼之层面的问题,则涉及制之遵违,甚至可以上升到法的层面来思考与判断,那便超离了家务事的范围,进入了社会制度与秩序的范畴。那女子之所以如此激烈的反应,甚至将问题直接推拉到婚姻关系存续与否的高度来理论,恰恰是因为这本身确实涉及到婚姻存在的本质性的制度性的因素,因而,这“复我邦家”不应理解为一哭二闹三上吊式的威胁,其思维基础和行为特征与今天妇女所谓自我权益保护,包括尊严的维护颇为类似,具有强大的政治制度和完备的社会规范作为前提,有坚强的社会舆论作为后盾,其骨子里已然不再柔弱,其所歌亦并非悲悲然、戚戚然呜呜咽咽的无助与乞怜,而是理直气壮的警告,《笺》所谓“我乃以此二父之命,故我就女居。我岂其无礼来乎!”[3]依礼而娶,则依礼相待,不能则断然而归。颇有点权利与尊严凛然不可侵犯的意味和气势。
本篇中的结句“成不以富,亦祗以异”颇难分解。《笺》《疏》颇为诘曲,令人费解。朱熹
dj下载《诗集传》云:“言尔之不思旧姻,而求新匹也。虽实不以彼之富而厌我之贫,亦祇以其新而异于故耳。此诗人责人忠厚之意。”[4]似乎意在澄清丈夫另求新欢非关贫富,仅仅喜新求异而已,或有误解其夫嫌贫爱富乎,此女子以为有在此说清楚的必要?后有译为“确实不是她家比我富,而是你喜新厌旧坏了心。”甚至还说“假如新人确实比我富有,与她的婚配能够使你的生活有所改善,则我虽离去也于心有所安慰了。”这与诗的整体表达实在难以谐和,且这份厚道也实在令人匪夷所思,若如此厚道,若有此海涵之量,若如此善解人意,何不悄然让位,“复我邦家”,何必如此诗也歌矣?此“成”乃“成就”之“成”,乃诗中男女的成就婚姻,或者说女子嫁入男子之家,并非因为其家多么富有,女子并非贪图财富而来,其间省却了一个现实的相对表达,即如今婚姻难以维系,我毅然决然地要归复家邦,亦非因夫家贫困。贫富非女子所属意,所在意者乃夫妻之情分,自我之权利与尊严,一切缘于男子的心有旁骛,一切也仅仅缘于男子的心不在焉。其心既异,徒留何益?这是女子在诗之收束之句的自我内心剖白,即物质上的问题——“尔不我畜”,或尔确实无力畜我,倒也无所谓,夫妻之间倒还可以贫困相守,携手度日,而感情上的背弃,精神上的一无所有,令人不能不做“复我家邦”之想。
参考文献
[1] 姜亮夫等.先秦诗鉴赏辞典[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8:379页
[2][3]阮元(清).十三经注疏[M].北京:中华书局,2009,933页
给你的爱一直很安静
[4]朱熹(宋),诗集传[M]. 北京:中华书局,2011,163页
作者简介:蒋碧玉 女(1971- ),广西职业师范学院传媒学院 讲师 从事古典文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