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风淫是朱熹对孔子郑声淫的故意误读
要:郑风淫是朱熹《诗集传》对《诗经?郑风》的定性,他不仅将《郑风》中的15篇作品认定为淫诗,而且称其皆为女惑男之语,是淫诗之最。这一认定并不符合作品文本实际。《诗经?郑风》21篇作品包含了郑人好贤、游乐、恪守礼俗、担忧国事、兄弟友爱、夫妻和睦等各种内容;而表达男欢女爱的所谓淫诗仅有8篇,这一比例与其他国风相比,并无特别之处,表现程度也远不及《召南》露骨。朱熹《四书集注》也明确阐释郑声郑国之音乐之过而失其正者也。他之所以以淫诗斥《郑风》,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否定毛序的美刺传统,建立自己的诗学体系,因此故意将孔子的郑声淫曲解为郑风淫,借圣人之言壮自己的声威。
关键词:朱熹;郑声淫;郑风淫;故意歪曲;不合文本  孔子在《论语?卫灵公》中曾说过郑声淫,此处之郑声主要指郑国的音乐格调,不含《诗经?郑风》作品文本本身。孔子对包括《郑风》在内的305诗歌文本都持肯定态度,所谓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即是。朱熹则在《诗集传》中提出郑风淫一说,与孔子郑声淫仅一字之差,其对《诗经》中郑国诗歌作品的态度就完全不一样了。由于朱熹的崇高学术地位,这一观点对后世的《诗经》研究产生了很大影响,故而,很有澄清的必要。
一、郑风淫的提出及影响
《郑风》共21篇,被朱熹《诗集传》认定为淫诗的就有15篇之多。朱熹讥讽郑人几于荡然无复羞愧悔悟之萌,这在理学盛行的南宋可谓是较为严厉的斥责,似乎《郑风》成了诲民的洪水猛兽。朱氏对15首郑诗的具体评价为:
1.《将仲子》:莆田郑氏曰,此淫奔者之辞。
2.《叔于田》:或疑此亦民间男女相悦之辞也。
3.《遵大路》:淫妇为人所弃,故於其去也,揽其袪而留之曰:‘子无恶我而不留,故旧不可以遽绝也。’
4.《有女同车》:此疑亦淫奔之诗。
5.《山有扶苏》:戏其所私者。
6.《萚兮》:此之辞。
7.《狡童》:此亦见绝而戏其人之词。
8.《褰裳》:语其所私者。
9.《东门之墠》:门之旁有墠,墠之外有阪,阪之上有草,识其所与淫者之居也。室迩人远者,思之而未得见之辞也。
10.《风雨》:淫奔之女,言当此之时,见其所期之人而心悦也。
11.《子衿》:此亦淫奔之诗。
12.《扬之水》:淫者相谓。
13.《出其东门》:人见淫奔之女而作此诗。
14.《野有蔓草》:男女相遇于野田草露之间,故赋其所在以起兴。
15.《溱洧》:此淫奔者自叙之辞。
由上可见,被朱熹明确以字定性的有13首,其余2首《叔于田》之”“男女相悦,《野有蔓草》之男女相遇于野田草露之间,皆暗含其所谓义。另外,朱熹还在《郑风》后序
中称:郑卫之乐,皆为淫声。然以《诗》考之,卫诗三十有九,而淫奔之诗才四之一,郑诗二十有一,而淫奔之诗已不啻于七之五。卫犹为男悦女之辞,而郑皆为女惑男之语。卫人犹多刺讥惩创之意,而郑人几于荡然无复羞愧悔悟之萌。是则郑声之淫,有甚于卫矣。可见,朱熹不仅将郑声和《郑风》皆定性为,而且将之含义解读为男女之间的不正当关系,称其诗歌内容淫邪、放纵、狎昵。同时还认为,《郑风》之淫远甚于卫风,是淫风之最和淫风标志。
郑风淫的观点由朱熹提出后,在一向惟诗序是从的研究传统中产生了深远影响。朱熹将《郑风》的大部分诗歌认定为男欢女爱内容,否定了诗序以美刺为主的研究理念,这在一定程度上冲破了诗序对《诗经》研究的束缚,整体上前进了一步。但淫诗说在否定诗序错误导向的同时又将《郑风》的研究引向了另一个极端,对后世正确认识和评价这部分诗歌的文本性质起了误导作用。一是引发了古代学者对《郑风》的贬斥,如朱熹三传弟子王柏《诗疑》竟主张将这些淫诗全部删除,崔述《读风偶识》斥责郑诗尤不知人间有羞耻事矣等;二是开启了现代以来的情诗说,如闻一多《风诗类钞》、《古诗神韵》、余冠英《诗经选》、高亨《诗经今注》、程俊英《诗经注析》等对郑诗情歌性质的判定。实质上,情诗说只不过是在疑古思潮和观念解放的双重夹裹下,今人对淫诗说的别称而已。
二、郑风淫仅是以并非故意不想去爱你郑声淫为借口
目前学界多认定朱熹郑风淫之说为袭承孔子郑声淫而来,其实不确。
孔子在《论语?卫灵公》篇中说:放郑声,远佞人。郑声淫,佞人殆。在《阳货》篇中又说:恶紫之夺朱也,恶郑声之乱雅乐也,恶利口之覆邦家也。可见,孔子认为郑声乱雅乐声,要求禁绝之,这里郑声与雅乐对举,并非指郑诗。随后,《孟子?尽心章句下》说:恶郑声,恐其乱乐也。《荀子?乐论》说:姚冶之容,郑卫之音,使人心淫;申端章甫,舞韶歌武,使人心庄。两者都是对孔子郑声淫的阐发。显而易见,诸子认为郑声郑音”“的,而具有”“彩的郑声”“郑音对修身、治国都有极为不好的影响。但是,此时诸子之郑声还没有显示出即是《诗经》中十五国风之一的《郑风》,也没有将”“之字涉及到男女之情,当然,更未出现郑风淫的说法。
两汉时期,典籍中出现的有关郑声淫的语句主要有两处:一是班固《白虎通义?礼乐》:郑国土地,民人山居谷浴,男女错杂,为郑声以相悦怿,故邪僻,声皆淫之声也。二是许慎《五经异议》:郑国之俗有溱洧之水,男女聚合,讴歌相感,故郑声淫。”“郑诗二十一首,说妇人十九矣,故郑声淫也。此处值得注意的有两点:其一,郑声淫
字和男女联系了起来。其二,在许慎的解说中,明确提出了前人所并未明确提及的二十一首”“郑诗说妇人十九矣更明确指向《郑风》的文本内容。至此,郑风淫方显端倪。程子曰:问政多矣,惟颜渊告之以此。盖三代之制,皆因时损益,及其久也,不能无弊。周衰,圣人不作,故孔子斟酌先王之礼,立万世常行之道,发此以为之兆尔。由是求之,则余皆可考也。张子曰:礼乐,治之法也。放郑声,远佞人,法外意也。一日不谨,则法坏矣。虞夏君臣更相饬戒,意盖如此。又曰:法立而能守,则德可久,业可大。郑声佞人,能使人丧其所守,故放远之。尹氏曰:此所谓百王不易之大法。孔子之作《春秋》,盖此意也。孔颜虽不得行之于时,然其为治之法,可得而见矣。
可见,朱熹释郑声郑国之音,全然未提及《郑风》,而引用的三段话很明显是用来说明孔子为何要放郑声、远佞人,其原因就是因为孔子认为郑声的问题涉及到礼乐,而礼乐又涉及到治国,萎靡的郑声对治国无好处。两条注释都表明了朱熹对于孔子口中的郑声郑声淫皆有准确的文字理解能力和清醒的文意认知,并不存在因误解而导致自己做出郑风淫的判断的可能。
第三,朱熹有将郑风定位为的主观需要。这就涉及到朱熹自身的诗学阐释背景。
宋学是我国学术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时期。这一时期,与哲学思想的发展变化同步,学术上的思辨之风渐起,并不断扩大,涉及到经学研究上,便是疑经、改经蔚然成风。《诗经》研究也是如此,如欧阳修、苏辙、郑樵等人对毛序的颠覆和指斥。朱熹的《诗集传》就是在这一环境下著成的。《四库全书总目》之《诗集传》条云:“(朱熹)注诗亦两易汇。凡吕祖谦读诗记所称‘朱氏曰’者皆其初汇,其说全宗小序。后乃从郑樵之说,是为今本。《朱子语类》亦自言:向见郑渔仲有《诗辨妄》力抵诗序,其间言语太甚,以为皆村野妄人所作。始亦疑之,后来仔细看一两遍,因质之《史记》、《国语》,然后知《诗序》之果不足信。可见,朱熹接受了非序的观点,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他的诗学思想。而《郑风》则是朱熹的一个发轫点和突破口。这首先是因为孔子说过郑声淫的话,以圣人之言为借口容易服人,并且《郑风》中确实存在有关男女之情的情歌,如《狡童》、《子衿》、《野有蔓草》等。其次,诗序之缪,郑风为甚(崔述《读风偶识?郑风》)。朱熹便在驳斥诗序的基础上建立他的疑序之说:‘郑声淫’,所以郑诗多是淫佚之辞。《狡童》、《将仲子》之类是也。今唤作忽与祭仲,与诗辞全不相似。这也是朱熹为何在面对《召南?野有死麕》中的有女怀春等如此裸露的情感,解释为贞洁女子不为强暴所污,但面对畏父母之言室迩人远的女子,他却直斥为淫奔的原因。总之,否定诗序是朱熹最根本的出发点。当他在否定诗序的前提
下体会到《郑风》中多有男女之情,核之以其一贯倡导的理学观念,在当时封建社会的价值观中,郑风淫便成为顺理成章的结论。为了给自己的结论到可靠的依据,孔子自然被其搬到前台。一方面,他明知孔子所谓郑声淫是指郑地音乐的萎靡潺缓,与《郑风》无关;但另一方面,他又在《郑风?后序》中宣称:故夫子论为邦,独以郑声为戒而不及卫,盖举重而言,固自有次第有人。《诗》可以观,岂不信哉?即将自己所确立的郑风淫等同于孔子所说的郑声淫。在没有可能存在字义误解的前提下,朱熹依然让两者对等,这显然是一种主观的误解,是在以孔子之说为借口,借助孔子以达到自己诗学阐释的目的。
三、郑风淫不符合《诗经?郑风》文本实际
朱熹所指斥的15淫诗是否符合《诗经?郑风》文本实际呢?下面逐一试解之。
【将仲子】此篇朱熹引用莆田郑樵的话说此淫奔者之辞是毫无道理的。读此篇诗歌,确是有关男女之情。但是,女子三章连呼无逾我里无逾我墙无逾我园,显而易见,是在拒绝男子。姚际恒《诗经通论》曰:细玩此诗,其言婉而不迫,其志确而不渝。此必有恃势以相强者,故托为此言以拒绝之,既不干彼之怒,又不失我之正。崔述则认为此诗女子本就无情,只是借取父母兄弟诸人为由而婉拒之。出土文献《上博简?孔子诗论》中孔子对该诗
的评价是今见最早的解诗言论,更近诗义,云:《将仲》之言,不可不畏也。其借诗中字,认为该诗揭示了女子对爱情的矛盾心理,她既喜欢仲子,又恐惧家人和社会舆论,所以拒绝了仲子的约会请求。孔子对女子的这一行为表示了肯定。很明显,这是一首拒爱诗,何来淫奔之说?
【叔于田】【大叔于田】两篇诗毋庸置疑,是在赞美一位,前篇虚写,后篇实赋。毛诗、郑笺都认为即《左传》郑伯克段于鄢中之共叔段,三家诗无异议。但此旧说并不可信,崔述曾予以驳斥,此不赘述。朱熹则一面注庄公弟共叔段也,一面又称或疑此亦民间男女相悦之辞也,又在《诗序辩说》中怀疑该诗或与共叔段无关。这明显自相矛盾。我们认为,该诗应是一首赞美青年猎手的诗。观诗中之语句,得知善于饮酒,服马,中正仁义,喜欢狩猎,英勇无比,技艺超,而且狩猎后要献于公所,可知虽非共叔段,也当是一位接近权力中枢的贵族男子。至于诗之作者,观《大叔于田》一篇,于田猎之事描写得详尽备至,将叔之随从、驾乘、狩猎地点一一点明,对狩猎现场气势的描写细腻生动,能有如此笔墨,非亲临现场则难以再现。因此,不能排除诗歌的作者有可能是一位男子,或是的文士随从,也或是的狩猎同伴。关键是,我们从两诗中并看不出男女之情。如陈子展所说:不知道朱老夫子为什么对于民间男女相悦最感兴趣,本来看不出涉及男
女关系的诗,他偏嗅觉灵敏,认出它是男女相悦之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