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包合作协议
一、提示条款别拿我的红包当游戏
《最美旅行家红包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武汉地普游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普游”)与您就“红包发放”事项所订立的有效合约。您通过点击确认本协议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本协议,即表示您已与本公司达成合约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定内容。在接受本协议之前,请您仔细阅读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如您不同意接受本协议的任意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相关条款含义的,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
二、定义
最美旅行家红包:最美旅行家红包由最美旅行家官方提供,是一款定向资金、代金券、实物礼品发放的互联网营销工具。技术是由武汉地普游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技术开发支持,最美旅行家红包是通过线下LBS位置信息与开放的API来完成红包发放。用户将资金充值到平台后可自助创建并发放最美旅行家红包,红包的发放者名称、祝福语、红包投放地理位置和具体投放时间等信息可自定义。
三、服务及规范
3.1 服务
3.1.1 红包创建
通过技术后台,您可以创建红包并投放到活动应用中来发放给参与用户。红包类型包括:现金红包、票券、实物红包等。
3.1.2 服务费用
公司收取现金红包总额25%的技术服务费,票券和实物红包按照合理估值收取15%的技术服务费。
3.1.3 发放限制
最美旅行家红包发放限制:
(1)在单位时间内发放红包数量有限制;
出现以上情况时,平台发放红包会有所延时。
3.1.4 红包充值
红包充值可通过支付、支付宝支付来完成。充值后可用于绑定在注册账号下创建红包使用。
3.1.5 资金结算
(1)红包创建后可投放在活动应用中,投放确定后无法撤销。(2)未投放的红包可随时取消,金额和服务费会自动退还到账户。
(3)已投放的红包无法取消,红包投放结束7天后会自动退还未消耗的红包金额,服务费不做退还。
(4)以下情况,系统会在活动结束7天后退还红包金额,且在发放纪录里注明原因:
i. 已通过产品发出红包服务通知,用户超过设定时间未领取导致退回的。
ii. 产品接口返回参与用户红包帐号异常,无法发送红包的。(5)红包金额仅用于创建红包,无法提现,除非因为平台方面的问题导致本服务无法正常提供,您充值的金额及购买有关本服务的所有费用均不能退款。
3.2 规范
3.2.1 承诺在最美旅行家产品上发放红包时,所上传的图片、名称等,均真实、有效、合法,且不会侵犯其他第三方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名誉权、肖像权、知识产权、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3.2.2 承诺在最美旅行家产品上发放红包时所发布的祝福语,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条例或规章,以及相关行业性规定,不含有任何违反国家法律、危害国家安全统一、社会稳定、公序良俗、社会公德以及淫秽、情、不道德、欺诈、诽谤(包括商业诽谤)、恶意竞争、非法恐吓或非法骚扰的内容。
3.2.3 如您在最美旅行家产品上发放红包时所发布的祝福语包含营销、广告等内容,您必须承诺:
(1)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
(2)内容均真实、有效、合法,不得侵害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不得存在恶意竞争、夸大宣传等情形。
3.2.4 依法纳税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营销活动中的用户所得属于偶然所得,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
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2)依据《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第二条,凡支付个人应纳税所得的企业(公司)、事业单位、机关、社团组织、军队、驻华机构、个体户等单位或者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因此活动出资的商家需要替获得红包的个人用户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在您充值资金到最美旅行家产品之前,平台默认您已经合法上税,最美旅行家产品不会替您缴纳税款。
四、用户违约处理
4.1 违约认定
使用最美旅行家红包时违反地普游官方政策、通知、公告和本协议及有关国家法律法规约定,视为您违约。
4.2 违约处理措施
4.2.1信息处理
您在最美旅行家产品上发布信息构成违约的,公司可根据相应规则立即对相应信息进行删除、屏蔽处理。
4.2.2行为限制
您在最美旅行家上实施的行为,公司可依据情节严重性来限制部分或全部服务。如您的行为构成根本违约的,公司可查封您的账户。
4.3.3赔偿责任
如您的行为使最美旅行家产品遭受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商誉损失及对外支付的赔偿金、和解款、律师费、诉讼费等间接经济损失),您应赔偿最美旅行家产品上述全部损失。
如您的行为使最美旅行家产品遭受第三人主张权利,平台可在对第三人承担金钱给付等义务后就全部损失向您追偿。
五、协议的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