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彬交通肇事逃逸案(萧公(交)行罚决字[2022]06560号)
【主题分类】公安 
【发文案号】末班车柳爽萧公(交)行罚决字[2022]06560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5012729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50127297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5012729700100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501272999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5012729990100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5012729990130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5012729990200 
【处罚日期】2022.06.24 
【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 
【处罚机关】【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盈丰执勤中队 
【处罚种类】行政拘留 
【执法级别】区/县级 
【执法地域】萧山区 
【处罚对象】黄彬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2.07.28 17:27:06 
处罚名称
黄彬交通肇事逃逸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萧公(交)行罚决字[2022]06560号
被处罚对象
黄彬
处罚结果
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5月10日18时11分许,黄彬驾驶皖P7***5号小型轿车沿萧山区***由东向西行驶至***路口时,与由陈**驾驶同方向行驶至路口等候信号灯放行的浙A***LD号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陈**受伤,车辆损坏。事故发生后黄彬驾车逃逸。黄彬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驾车逃逸,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之规定。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九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给予黄彬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行政拘留送杭州市萧山区拘留所执行。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6-24
处罚机关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盈丰执勤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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