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亚触控技术深圳有限公司、王文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由】民事  人格权纠纷  人格权纠纷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审理法院】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理法院】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结日期】2021.03.29 
【案件字号】(2021)粤03民终12104号 
【审理程序】二审 
【审理法官】赖建华谢冰羚尹伊 
【审理法官】赖建华谢冰羚尹伊 
【文书类型】裁定书 
【当事人】埃西亚触控技术(深圳)有限公司;王文强 
【当事人】埃西亚触控技术(深圳)有限公司王文强 
【当事人-个人】王文强 
【当事人-公司】埃西亚触控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代理律师/律所】高月园重庆溯源(深圳)律师事务所 
【代理律师/律所】高月园重庆溯源(深圳)律师事务所 
【代理律师】高月园 
【代理律所】重庆溯源(深圳)律师事务所 
【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埃西亚触控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被告】王文强 
【权责关键词】执行 
【指导案例标记】
【指导案例排序】
【裁判结果】本案按上诉人埃西亚触控技术(深圳)有限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新时间】2022-08-20 14:03:19 
埃西亚触控技术(深圳)有限公司、王文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1)粤03民终12104号
当事人     上诉人(原审被告):埃西亚触控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宝龙一路11号科陆电子工业园一号厂房501、601。
     法定代表人:GriegReelSpidle,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高月园,重庆溯源(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王文强。
审理经过     上诉人埃西亚触控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王文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2020)粤0307民初2617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本院审理过程中,上诉人未在法定期限内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亦未申请予以缓交、减交或免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二十条规定,裁定如下:
权施文
裁判结果     本案按上诉人埃西亚触控技术(深圳)有限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落款
审判长 赖建华
审判员 谢冰羚
审判员 尹 伊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李 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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