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内蒙古科技与经济December2012 第23期总第273期Inner M o ngo lia Science T echnolo gy&Economy N o.23T o tal N o.273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研究
——对包头市土右旗村镇银行经营情况的调查
金有军
(中国人民银行包头市中心支行,内蒙古包头 014030)
  摘 要:村镇银行在县域的设立运行,对引导资金投向,支持农村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为此对村镇银行的经营发展进行了调查。
石康军关键词:村镇银行;发展研究;土右旗;“三农”服务
  中图分类号:F832.35(2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6921(2012)23—0140—02
  2010年,土右旗蒙银村镇银行获准成立,它是由内蒙古银行牵头在全区成立的6家村镇银行之一,乃是包头地区的首家。经过2年的运行,对引导资金投向,支持农村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为此笔者进行了调查。
1 存在的问题
1.1 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内控制度不健全、自我约束能力差
由于规模小,土右旗只设公司治理机构1家。目前设有董事会(1名董事长、4名董事),未设立监事会,只有2名监事,公司监督职能、制约机制不完善; 内控制度建设不健全,内部约束机制差。目前,在经营管理上大多沿袭发起行或参照其他金融机构的规章制度,缺乏符合自身实际的内控制度,在贷款风险控制、会计核算、财务管理水平等方面水平不高,适应市场能力不强; 80%以上的职工不是当地人,虽然有专科以上学历,并进行过岗前培训,但是没有金融工作从业经验。土右旗有10家银行,由于业务经营竞争激烈,新职工缺乏经营管理经验、人脉关系,影响各项业务的开展。
1.2 业务核算系统、征信系统等支持乏力,业务发展受限
由于村镇银行的发起行不同,虽然接入了大小额支付系统、同城清算系统,但是缺乏统一的支撑平台,使通存通兑结算业务、跨行支付异地结算业务受限,客户资源减少影响业务发展。以土右旗蒙银村镇银行为例,2012年,截止到调查日,新开立账户的企业仅有7户,存款余额2100万元。由于业务结算需要,企业只好到其他行开立临时结算账户; 村镇银行未接入征信系统,难以及时掌握涉农小企业、收购农产品工商户的资信情况,不能及时对其经营状况、贷款的风险程度作出准确判断。加之新招职工不是当地人,对辖内从事涉农小企业、收购农产品工商户不了解,给决策者制定科学的信贷计划带来一定的影响。
1.3 村镇银行注册资本金低、社会公众认知度不高,组织闲散资金能力有限,抗风险能力弱
土右旗蒙银村镇银行注册资本金由成立之初的2000万元扩至现在的6000万元,由发起行、1家企业、8个自然人出资购成。截止到现在,各项存款余额21125万元,各项贷款余额17074万元。其中:涉农小企业、收购农产品工商户贷款16100万元,占94.15%;其他贷款974万元,占5.85%。由于农业是弱质产业,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难以预料。一旦发生就是行业性风险,给村镇银行带来信贷风险难以抵御。以土右旗为例:2012年入汛以来,经历多次强降雨过程,大面积农田长时间积水,形成了严重的洪涝灾害,造成大面积农田受损和房屋倒塌,直接经济损失约4.6亿元。土右旗共有17个乡镇,12个乡镇不同程度受灾。2012年初,土右农村信用联社累计投放农户信贷资金8.07亿元,灾情发生后,预计约有2.08亿元春耕生产信贷资金难以按期收回。
1.4 金融产品单一,盈利模式简单
村镇银行起步较晚,受资本金、存款来源及人才技术资源等因素制约,金融产品单一,一般只能办理传统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及中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等一些金融业务。因无法实现互联互通,造成基本功能的缺失。业务种类较少,中间业务比重低,业务结构不合理,主要靠存贷利差获取利润。1.5 政策支持不到位,市场竞争力不足
村镇银行设立以来,相关的财政支持、税收优惠、业务管理等具体规定还没有出台,各地区的政策也不
一样。 村镇银行没有享受到和它同性质机构如农村信用社的税收等方面的优惠。目前,农村信用社的营业税为3%,而村镇银行的金融营业税为5%。在所得税上,村镇银行跟其他商业银行的标准一样,都要缴纳25%,没有明显的优惠政策; 从国家出台的关于村镇银行试点相关政策规定来看,目前,仅仅只是银监会发布了《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对村镇银行日常的经营与管理方面,并没有任何相关政策出台。如村镇银行贷款如何定价以及如何组织联行清算等等,这都是村镇银行开业后所面临的现实问题,也关系到村镇银行未来的生存与发展。
2 对策建议
2.1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信誉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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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12-09-28
 金有军・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研究——对包头市土右旗村镇银行经营情况的调查2012年第23期
  加大在农村牧区对村镇银行的政策宣传,广泛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加大对社会公众及农户的宣传力度,让公众、农户及中小企业深入了解村镇银行的经营宗旨和业务范围,信任村镇银行,提高社会认知度。
2.2 出台优惠政策,营造宽松的外部环境
为“三农”服务是设立村镇银行的初衷,为使村镇银行更好地服务“三农”,并在服务“三农”的过程中实现自身的良好运营,有关部门应给予村镇银行必要的政策支持。政府应将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并加大对村镇银行扶持三农的财政补贴,减免营业税以及提供有效的农业政策性保险、必要的风险补偿机制和适度的有序竞争机制,增强村镇银行的生存力和活力。同时,由当地政府财政出资建立奖励基金,对发放涉农小额贷款达到一定比例的村镇银行给予奖励,鼓励村镇银行加大对“三农”的投入。此外,鼓励村镇银行的主发起人在代理清算、流动性管理、科技系统及培训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更好地促进村镇银行稳健发展。同时,人民银行积极帮助村镇银行加速完善结算渠道,比如尽快加入银联系统、个人征信系统问题,提供更加丰富的金融服务。
2.3 明确市场定位,拓展融资渠道
政府、金融机构和其他非政府机构应大力加强与村镇银行的合作与支持,争取地方党政更多支持,创造条件,增加营业网点,加大存款组织力度,增强资金实力。开放更多的融资途径,使村镇银行充分吸收
当地农村市场资金,同时鼓励村镇银行进行市场化运作,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达到可持续发展。不断提高金融产品的创新能力。同时,督促村镇银行明确服务“三农”、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市场定位,对偏离这一市场定位的行为采取监管措施及时纠偏。
2.4 创新产品和服务方式,积极拓展业务空间
村镇银行应根据自身实际进行全方位的战略调整,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要与时俱进,创新适合“三农”需求的贷款品种。真正实现“立足于本地发展,立足于特经营”的经营策略。不断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积极拓展业务空间,并优化信贷资源配置。提高对“三农”的金融服务水平,与村委会加强合作,委派驻村信贷员。延伸服务区域,依靠新培养的客户体,不断拓宽业务范围和金融服务覆盖面。推出有特点、受欢迎的涉农信贷创新产品,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自身效益的同步提高,更好地为当地“三农”、小微企业服务,支持农村经济发展。
2.5 建立并完善风险监测体系,切实提高自身经营综合水平
监管部门从控制风险出发,严格审批监管,使其基础系统在设立之初就能达到发起行的水平,以便接入人民银行各大业务系统,增强其抗风险能力。 建立有效的风险监测和控制手段; 进一步完善信息渠道,可以采取农户+联保等方式,整合及改进农村各种联保组织,发挥农户互联、互保、互督作用,增强联保户共防风险的责任,真正实现农民受益、银行“双赢”目的; 积极改进信贷服务方式,采取更为灵活的担
保方法。如加快农户电子信用档案建设,对还款记录良好的农户给予鼓励和贷款优惠,为农户信用评估和有效控制信贷风险提供依据; 创新信贷模式,建立科学的信用风险内控机制,加强对经营人员的思想道德教育和先进经营理念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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