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文化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0.10.11
∙【文 号】文市函[2010]2178号
∙【施行日期】2010.10.1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文化
正文
文化部关于同意新加坡歌手林俊杰到江西省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0〕2178号)
江西省文化厅:
你厅赣文外字[2010]12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江西省演出公司邀请新加坡歌手林俊杰,于2010年11月7日到江西省南昌市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及时乐队 此复。
二○一○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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