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et d rs验光及视力测量范围规范
一、视力表:
1. R表:验光使用
2. 1表:查右眼视力
3. 2表:查左眼视力
二、环境要求:
1. 视力表距离:前表面距被检者眼睛4m、1m。(视力表上有明确标识),检查过程中头部不可前后移动,但可稍侧向扭动。
继续转动2. 视力表高度:124cm(上数第3行字标上沿距离地面距离)
3. 视力表表面亮度:<15烛光,最好保持恒定---应用亮度测量仪器。
4. 照明灯管要求:已累计照明达96小时以上,待光强稳定后方可检查使用,灯管安装时将刷有涂层
一侧朝向视力表,并有备用的灯管2根; 一年一换,灯箱上标签记录灯管开始使用的日期, 更换灯管要有专门的表格记录.
三、验光:R表
1. 检查顺序:球镜光度----〉柱镜轴位----〉柱镜光度
2. 客观检查:检影验光,电脑验光。
3. 球镜光度:加+0.50DS 开始,看视力表
加:好或无变化(正球镜是不差就加)
不加:不好
加—0.25DS,看视力表
加:多读至少1个字母
不加:不好或无变化(负球镜是好才加)
注:每次更改镜片以查视力表字标变化为准。
4. 柱镜轴位:±0.50D交叉柱镜手柄与柱镜轴位重合,以看到的视标上一排字标为参考,翻转手柄(45度改变),好:向相同颜方向转5—15度;再次翻转换颜:好:向同方向转5度,不好:向异方向继续转动。反复直至双向无差别。
5. 柱镜光度:加±0.25D交叉柱镜轴位与镜片轴位重合,同变好加相同柱镜,直至双向无差别。柱镜度数每增加+0.50D,球镜度数减去+0.25D。反之亦然。
6. 确认度数:用+0.25D,-0.25D球镜确认。
7. 注:4M处看第一行字母表≤2个,移至1M处,加+0.75D球镜检查,回到4M处查视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