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锦妹、谢仲暖等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案由】民事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  合同纠纷  借款合同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 
【审理法院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理法院】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结日期】2021.11.29 
【案件字号】(2021)粤13民终5982号 
【审理程序】二审 
【审理法官】黄宇乐严丽芳寇倩 
【审理法官】黄宇乐严丽芳寇倩 
【文书类型】判决书 
【当事人】林锦妹;谢仲暖;陈永康;三 
【当事人】林锦妹谢仲暖陈永康三 
【当事人-个人】林锦妹谢仲暖陈永康三 
【代理律师/律所】邱宏生广东金卓越律师事务所;王雪鹏广东法村律师事务所 
【代理律师/律所】邱宏生广东金卓越律师事务所王雪鹏广东法村律师事务所 
【代理律师】邱宏生王雪鹏 
【代理律所】广东金卓越律师事务所广东法村律师事务所 
【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林锦妹 
被告谢仲暖;陈永康;三  林子娟
【本院观点】本案系民间借贷纠纷。 
【权责关键词】无效撤销委托代理违约金第三人新证据诉讼请求缺席判决维持原判拍卖变卖 
【指导案例标记】
【指导案例排序】
【本院查明】本院认定如下:原审认定事实清楚,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系民间借贷纠纷。根据各方的诉辩主张,现本案二审中双方争议焦点是:1、被上诉人的担保责任如何认定;2、律师费是否应支持。具体评述如下:    关于被上诉人的担保责任问题,《借款协议书》中明确约定了被上诉人的担保责任仅仅限于约定的借款期间,而不是上诉人所主张的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等全部债务人应承担的债务部分,故原审按照借款协议书的内容确定的被上诉人的担保责任范围正确,本院予以维持。    关于律师费的问题,根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5〕18号)第三十条的规定,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案中,对于超过年利率24%的律师费,原审法院不予支持正确,本院予以维持。    综上所述,上诉人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原审判决认定事实基本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处理并无不当,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裁判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受理费9650元(林锦妹已预交),由上诉人林锦妹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新时间】2022-08-18 03:49:44 
【一审法院查明】原审法院认定事实:2015年10月15日原告林锦妹与被告一谢仲暖签订了一份《借款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约定被告一向原告借款60万元借款于2016年10月15日前还清,否则按民间借贷合同条款处理,以及赔付因追讨欠款所造成的相关费用(律师费等)。借款协议书上未明确载明,但原告与被告一均明确表示双方约定按月利率2.5%计付利息。被告二作为保证人在《借款协议书》上担保人一栏签名捺印。借款协议书上注明:担保人所负的责任为,在约定借款期间,当借款人的抵押物不够支付利息及本金时,担保人承担起借款人所应负的责任,包括补充余下利息及本金的差额。另,被告三曾锦成提供其名下的位于博罗县116、1××3号两套房产为被告一向原告借款作为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其中1××6号房产(产权证号:××)登记的建筑面积为70.56平方米,抵押的债权数额为35万元;1××3号房产(产权证号:××)登记的建筑面积为115.09平方米,抵押的债权数额为25万元。
后解除了1××3号房产的抵押登记。被告二明确表示不清楚也不知情解除了1××3号房的抵押登记。签订《借款协议书》后,原告于2015年10月16日通过银行转账20万元、于2015年10月19日通过银行转账385000元,共计转账了585000元给被告一。原告主张通过现金方式支付了15000元给被告一,被告一明确表示不认可,表示原告并未支付现金15000元给其。原告对其上述主张,未向原审法院提供证据予以证实。借款后,被告一于2015年12月17日起至2016年10月30日期间,通过银行转账先后支付了利息共计16万元给原告,银行转账具体情况如下:2015年12月17日转账15000元;2016年1月19日转账15000元;2016年2月24日转账15000元;2016年3月17日转账15000元;2016年4月29日转账10000元;2016年6月12日转账15000元;2016年6月28日转账15000元;2016年7月21日转账15000元;2016年8月29日转账15000元;2016年9月24日转账15000元;2016年10月30日转账15000元。另查明,原告向原审法院提供了委托代理合同、律师费发票,用于证明其为实现本案债权,支付了律师费3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