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一铭赌博案(湖吴公(湖东)行罚决字[2022]01358号)
【主题分类】公安
【发文案号】湖吴公(湖东)行罚决字[2022]01358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7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17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170100
【处罚日期】2022.06.10
【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
【处罚机关】【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浙江省湖州市公安局吴兴区分局湖东派出所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执法级别】区/县级
【执法地域】吴兴区
【处罚对象】孙一铭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2.07.28 17:38:26
处罚名称 | 孙一铭赌博案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湖吴公(湖东)行罚决字[2022]01358号 |
被处罚对象 | 孙一铭 |
处罚结果 | 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6月9日12时左右,孙一铭等人在吴兴区***街道吴悦东盛茶楼二楼205包厢内,采用打“三抓一”的方式进行赌博活动,后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综上所述,孙一铭已构成赌博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孙一铭三百元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工行湖州市***支行缴纳,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加处的数额不超过本数。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6-10 |
处罚机关 | 某人 汪苏泷【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浙江省湖州市公安局吴兴区分局湖东派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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