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古典音乐流行音乐
作者:吴茂君
来源:《文天地》2012年第04
        摘要:音乐作为人类的一种社会现象,它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发展,是时代的产物,是作曲家对当时所处社会坏境的一种情感的表达,是精神世界和心理状态的一种体现。
对的人
        关键词:古典音乐;流行音乐;时代;情感表达;音乐形式
常石磊声动亚洲        “古典音乐Classical Music)“Classic”宇宙小歌词源自拉丁语“Classicus”(指水平高的作家),有标准的,优秀的,经典的,第一流的意思。古典音乐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古典音乐是指海顿,莫扎特和贝多芬在维也纳所形成的古典乐派的风格,即小娟和山谷里的居民维也纳古典乐派,他们的作品对当时甚至是后世的音乐家都有典范的意义。然而,对于古典乐派邓伦和baby风格的解释,也存在着分歧。一种着重于严谨的形式,表达清晰的乐思,以理性为准则,有完美结构和精巧技艺,有和谐稳定,淳朴和自然的音乐风格特征;一种是着重于古典主义精神,也就是有古代崇高的艺术情趣,音乐语言朴素,有高超,精炼的表现技巧的作品。而广义的古典音乐是从狭义的古典音乐概念出发,向前追溯到巴赫甚至更早的宗教音乐,向后延伸到浪漫主义、阿肯的歌
民族乐派,二十世纪西方的现代音乐都是广义的古典音乐,只要是基于这个传统的,不管是继承和发扬这个传统,还是尝试以创新来突破这个传统的音乐创作,都可称为古典音乐。而在这个传统外独立发展的音乐,虽然有借鉴古典音乐创作,一般也不归入古典音乐之内,比如爵士乐、摇滚乐,以及东方一些民族的音乐。
        “流行音乐是指音乐表现浅显,曲调动听,手法,结构简明,具有文化娱乐性特点,且流传广泛,受广大众所喜欢的音乐,由于它植根于大众生活的丰厚土壤之中,因此,也称大众音乐。然而,这样的界定会使那些本不属于流行音乐的音乐(如:《国际歌》《义勇军进行曲》《歌唱祖国》等等)仅仅是在众中广泛流传而划为流行音乐,本是流行音乐只是未被广泛流传而排除于流行音乐之外。因此,对于流行音乐的界定应该再加上一点:以盈利为主要目的而创作的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