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庭坚以禅论书 黄庭坚是北宋著名文学 家、书法家。钦敬苏轼的学问人品,遂与张耒、晃补之、秦观 三人一起游学于苏轼门下, 被人称为“苏门四学士”。 在书法上与苏轼同为 “尚意”书风的代表。 宋代是一个思想多元碰撞的时代,儒、释、道三种文化互相交融而又各领风 骚。儒学发展,在宋代形成理学,程、朱等人的思想较之孔子的理论更注重宇宙 本质和人性本质的思考;老庄哲学成为士人们在政治上不得意时自我安慰和独善 其身的思想资源,又十分适合士大夫对艺术与生活情趣的要求;作为佛学之一门 的禅宗思想更广泛深入地渗透入士人的处世哲学中, 深邃奥秘的禅理成为吸引一 代文人的思想渊薮。 禅宗本身就是文化融合的产物, 尤其是吸收了老庄思想系列, 其哲学思想和 美学思想多来自老庄,魏晋玄学更是直接地影响了禅学思想。范文澜在《中国通 史》 中说:禅宗是披着天竺式袈裟的魏晋玄学。 书写的艺术化是古代文人士大夫追求生活诗意美的集中体现。 禅宗以自由审 美的态度对待人生,这是禅文化与中国书法艺术发生联系并互相渗透的内在基 础 。 苏轼论书多以老庄哲学为其思想根源, 他在政治上屡遭打击, 借道家之清净 无为而聊以自遣。作为其弟子的黄庭坚,于仕途也是如同乃师一样坎坷不断,禅 宗的寂灭虚空也成为他寻求精神解脱的人生哲学。 他甚至投入禅宗黄龙派嫡传弟 子晦堂祖心禅师以及祖心禅师弟子死心悟新禅师门下,聆听禅旨。因此,禅学思 想不可避免地影响到他的艺术实践的各个方面,黄庭坚之于诗歌 创作多有禅趣, 之于文章则不乏禅院游记之类的描写, 之于书论则是以禅悟 妙理论之。即如他在论述近世三位书家时云: 王著如小僧缚律,李建中如讲僧参禅,杨凝式如散僧入圣。(《历代书法论 文选续编》) 所谓小僧者,乃未受大戒之年轻僧人,所以只能拘束于佛徒应持守的戒律。 而讲经的僧人,虽然已经达到了能够读经的程度,然尚在参禅修持阶段。而游方 僧人,已深悟佛旨,
故能达到高超玄妙的境界。在这里,黄庭坚用了三个恰当的 比喻形象地描述了三位书家的书法风格及造诣,可谓一针见血,一目了然。
甘心情愿吉他谱>李荣浩模特禅家讲求“妙悟”,故黄庭坚也以“妙悟”论书,他在《书自作草后》一文 中即云: 绍圣甲戌在黄龙山中,忽得草书三昧。觉前所作太露芒角,若得明窗净几, 笔墨调利,可作数千字不倦,但难得此时会尔。(《宋代书论》) “忽得草书三昧”, 即是悟到了草书所蕴含的最基本也是最具有决定意义的 笔法特点,方才觉得自己之前的书作太过于锋芒毕露,而没有达到使转纵横、落 纸云烟、无拘无束的审美效果,这正是禅宗妙悟之于书法美学的典型表现。 黄庭坚的这种“妙悟”思想还体现在他对笔法的观照上, 他说: “余尝评书, 字中有笔,如禅家句中有眼”。在他看来,字中有笔法,就如同禅宗话语中有精 炼警辟的字眼一样不可或缺。 他说自己在黔中时, 字多随意曲折, 意到而笔不到。 等到来道时, 于舟中观长年荡桨, 丁拔棹, 才觉得有少进。 于是认为意之所到, 方能用笔。 他能从观荡桨拔棹之势中悟得笔法, 实与张旭观公孙大娘舞西河剑器 而参透笔意有同工之妙。 这里提到的一个“观”字, 也正是黄庭坚以禅论书的一个显著表现。 他认为, 由观及悟,不观则无悟,观需入神。故他要求: 张古人书于壁间,观之入神,则下笔时随人意。学字既成,且养于心中无俗 气,然后可以作,示人为楷式。凡作字须熟观魏、晋人书,会之于心,自得古人 笔法也。(《历代书法论文选》) 观之入神,下笔才能听凭人意。因此,写字之前,必须熟看魏、晋人的书迹 法帖, 而后领悟于心动之于笔, 自然能得古人笔法精髓。 观的过程即是悟的过程, 观时必须摒弃一切杂念,达到一种凝神静虑的状态,
才能观有所悟,悟有所得, 心手双畅。因此,黄庭坚认为笔法是作字的关键,他明确地提出“凡学书欲先学 用笔”的观点, 以为笔的娴熟使转才能够充分体现出书者的“韵致”, 从而将笔 法的地位提到相当高的程度。 他具体地说明了如何用笔: “用笔之法欲双钩回腕, 掌虚指实,以无名指倚笔,则有力。”认为只有达到“心能转腕,手能转笔”的 境界,方能“书写便如人意”。同时指出“古人工书无他异,但能用笔耳”。黄 庭坚的笔法之所以能表现出沉雄朴厚, 奇倔恣肆, 瘦硬挺拔的美感, 就在于他“心 能转腕, 手能转笔”, 从而最终“心不知手, 手不知笔”, 心既超脱于诸法之外, 手也无规矩须循,因而心手浑然一体,进入一种自然超妙的创作境界。 既然“心不知手,手不知笔” 的超妙笔法是黄庭坚“观之入神”后悟之所 得。那么,他意欲通过这种超妙的笔法达到了什么样的目的呢?即所谓求“韵” 脱“俗”也。书有韵致方能脱俗,求“韵”是黄庭坚论书的重点所在,故刘熙载 说:“山谷论书最重一‘韵’字,盖俗气未尽者,皆不足以言韵也”。可见,有 “韵”则能脱“俗”,染“俗”则无韵致可言。 黄庭坚在论述王羲之笔法时即云:“王氏书法以为如锥画沙,如印印泥,盖 言锋藏笔中,意在笔前耳”。正因为王羲之能锋藏笔中,意在笔前,方有千古韵 致。他继而说道:“承学之人更用《兰亭》、‘永’字以开字中面目,能使学家 多拘忌, 成一种俗气”。 后世学王之人领悟不到右军笔法中所蕴藏的“锋藏笔中,
意在笔前”的韵致,而是一味更迭使用“永”字以开字眼,自然拘束顾忌,乃成 俗气。 他特别推崇乃师苏轼,理由即是认为其“少日学《兰亭》,故其书姿媚似徐 季海,至酒酣放浪,意忘工拙,字特瘦劲似柳诚悬。中岁喜学颜鲁公杨风子书, 其合处不减李北海。至于笔圆而韵胜,挟以文章妙天下,忠义
i feel good james brown>for the love of god>高云翔 受害人贯日月之气,本朝 善书,自当推为第一”。他之所以将苏轼书法推为当时第一,就是在于他认为: “东坡简札,字形温润,无一点俗气。”能避俗者自当有韵。他谈到自己的学书 经历时亦云“予学草书三十余年,初以周越为师,故二十年抖擞俗气不脱,晚得 苏才翁子美书,观之乃得古人笔意,其后又得张长史、僧怀素、高闲墨迹,乃窥 笔法之妙。”可见,他不仅用“俗”与“韵”的美学判定标准来评判他人,更用 来严格要求自己,从而成为他评书的圭臬所在。 由此, 黄庭坚提出了一个书法审美总的原则即“凡书画当观韵”。 这样一来, 就将对于“韵”的要求提高到了书法审美的最高层次。对于这种书法美学观点, 清代周星莲在其著作《临池管见》中评赞道:“黄山谷清癯雅脱,古澹绝伦,超 卓之中,寄托深远,是名贵气象。”他认为,黄庭坚之所以能够绝伦同代书家, 即是因为其书法风格古雅脱俗, 才能显示出一种名贵气象。 这句话可谓对黄庭坚 “去俗”与“重韵”的美学境界作了很精到的概括。 纵观北宋书坛, 各种书法美学思想不绝于耳, 而黄庭坚用禅悟妙理来论书的 审美理想则体现出宋代禅宗思想与文人士大夫精神意识的充分融合。这种融合, 一方面是时代大背景的体现;另一方面,也折射出黄庭坚的个人经历。总之,黄 庭坚能将禅理引入书论, 更要求于字之笔法及书之韵致, 无疑大大丰富了中国书 法思想的内涵,这是他对宋代书坛乃至整个中国书法发展史的贡献所在。中国十大妖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