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政府网站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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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政府网站建设与管理,提高政府网站管理和公开服务水平,根据国省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衡阳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政府网站是指我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在互联网上建立的面向社会和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网上政务服务、政民互动的官方平台,是我市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想你的365天第三条  政府网站遵循“统筹规划,统一标准,资源共享,安全保密”的建设原则和“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管理原则。
第四条  市电子政务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政府网站规划、建设、管理的重大决策和统一领导;组织实施绩效评估和业务指导
各县市区电子政务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的决策和协调。
其他部门根据职责负责本部门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  政府网站建设应纳入本级政府电子政务发展规划。
第六条 政府网站应按《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进行ICP备案。
第二章bluebeard  网站内容
第七  全市政府网站建设要遵循统一的标准和规范。
第八条  政府网站设计应庄重美观,布局科学合理,便于使用。
(一)政府网站应在首页醒目位置标注本部门的合法名称,并根据需要设计网站标志图案。
(二)网站域名应按照《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英文域名统一以“gov”结尾。
衡阳市政府网站域名为v; 其他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网站域名为vxxx代表其他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法定名称或简称的拼音缩写。
(三)衡阳市政府网站的中文名称为“中国·衡阳”; 其他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网站的中文名称为“中国·xxx”或“xxx”,xxx为我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法定名称的全称或简称。
(四)政府网站默认为简体中文版,有条件的网站可编制繁体中文、外文版、移动终端版。
(五)网站首页需列出“上下级政府网站、部门网站”链接区。
(六)全市政府网站应承担共建衡阳市政府网站的责任。
  政府网站应当具有以下基本内容和功能:
(一)信息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要求公开政务信息。
(二)在线办事。提供办事指引、表格下载、、网上申请、网上办理、办理进度和结果查询等服务。
(三)互动交流。受理公众意见建议并及时处理和反馈。
(四)政策法规。与本行政机关管理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以及公开征求意见的政策法规草案。
    (五)监督投诉。设立诉求服务渠道并及时处理和反馈。
郑朱莉(六)设立帮助导航、搜索引擎和相关新技术的应用。
(七)除了前款规定以外,政府部门可结合自身职责的需要和各级电子政务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合理增加其他内容和功能。
第十条  各级政府网站在升级改造时需报上级电子政务主管部门审查,未经审查的不得改建。
部门网站在新建或升级改造时需向本级电子政务主管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登记,未经登记核查的不得新建或改建。
第三章  信息公开
第十一条  建立我市、县(区、市)、乡镇(街道)三级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规范信息公开目录,逐步实现市、县(区、市)、乡镇(街道)三级信息共享和协同发布。
第十二条  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包括主动公开(政府网站主动向社会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和依申请公开(接受社会公众通过政府网站提交的申请后,提供政府信息)。
第十三条  对各类政府信息,根据公众关注情况梳理、整合成相关专题,以数字化、图表、音频、视频等方式予以展现,使政府信息传播更加可视、可读、可感。
第十四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十条、十一条及十二条之规定,应当主动公开以下信息:
(一)涉及公民、法入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五)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六)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八)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九)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十)政府相关项目招投标信息的公示及实施情况;
(十一)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十二)重大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十三)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四)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tiger jk
(十五)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十六)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十七)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  做好重点领域的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行政经费、专项资金、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价格收费、征地拆迁和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第十六条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七条  行政机关应当接受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政府网站以电子方式提出的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或者关系到国家机密的,应当做好解释工作。
第四章  网上政务服务
第十八条  全市政府网站要围绕政府履行职能的需要,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在线办事服务。应按照用户对象和应用主题进行分类,重点整合本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信息资源,为用户提供全面的办事服务和信息指南。
eternal reality第十九条  各级政府网站将集中整合全市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形成统一入口,提供办事指南、表格下载和业务咨询,实现在线申请、状态查询和结果反馈,方便公众登录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