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桥-东陆学校“音乐之声”合唱团han geng
社团章程
第一章    总纲
第一条:本团全称上海市高桥-东陆学校“音乐之声”合唱团,它是在校党委领导、团委及专业老师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与活动学生众团体。
第二条:本团宗旨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积极,健康的内容,活泼多样的形式,通过合唱的形式组织引导学生活动,进行能力培养,特长发展,提高中学生自身修养,增强中学生综合素质。
第三条:加入条件:
1.我校正式注册学生;
2.经过考试,合格通过。有一定音乐天赋或乐理知识者优先;
3.组织纪律性强,有集体意识。
第二章      成员
第四条:成员的义务和权利:
(一) 义务:
1.严格遵守合唱团章程及决议;
2.坚决维护合唱团和学生集体荣誉,勇于和损害学生共同利益的行为做斗争;
3.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完成学校交给的任务,并为合唱团及其发展献计献策;
4.积极参加合唱团活动,按时到场,不得缺席。
(二) 权利
1.成员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通过团队途径对合唱团工作进行建议和比评;
3.参加表演活动并接受培训;
4.对合唱团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能
第五条:合唱团由专业老师,团长和成员组成,定期进行排练。
第六条:合唱团的主要职能:
赵欣瑜背景
1.采用听课,看录像等方式多方面接触音乐,对音乐有更深了解;
李嫣唇腭裂修复对比图      2。教授专业的乐理知识,理论也实践结合;
3.配合学校需要进行表演活动,展现我校新风貌;
这个年纪4.组织参加校内外活动,累计社会经验,丰富同学课余生活。
    第四章miss may  旅立つキミヘ合唱团奖惩办法
第七条:迟到10分钟(含10分钟)以上的记旷课一次,无故旷课三次以上做自动退团处理,请假3次以上(公假除外)记旷课一次。累计满三次视为自动退团.
第八条:根据出勤率,训练及参加活动的表现对每个成员进行综合考评,并对表现突出的成员给予一定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