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音乐美学元素
作者:李梦洁 吕异琴
来源:《艺海》2008年第02
        民族音乐是音乐学中的一门年轻且基础的学科,它与美学的关系是交叉与层次的关系。但在众多构建音乐学的元素中其地位可谓举足轻重。由于民族音乐与美学在研究体系上诸种元素的共性,构成了两者在学科领域上的互促、互补及不可分性。本文试从民族音乐的一些元素入手,谈谈其美学价值及作用。
       
        一 地域美
       
        地域性是民族音乐的重要特征。我们赖以生存的地球上,每一个民族区域犹如云海中的白云一朵、星海中的繁星一颗,装点着音乐天空。当然,这里所说的地域不同于政治意义上的人化地域”(泛指由于某种政治功利目的将某些地方人为的划分为区域国界),而是
指由于民俗、语言、文化等元素所构建而成的自然区域但是又与人化区域有所联系:一个人化区域可包含多个自然区域’(如我国有56个少数民族聚居区):而有时一个自然区域的民族可跨越几个人化区域’(如美国的唐人街、日本的汉民歌等也是政治意义上的民族融合)但不管是什么性质的区域都离不开民俗、语言、文化三种骨架。
        蒙古元素音乐网民俗,即民间风俗,指一个国家或民族中广大民众所创造、享用和传承的生活文化。它起源于人类社会体生活的需要,在特定的民族、时代和地域中不断形成、扩大和演变,为民众的日常生活服务。包含几大部分:1、生产劳动民俗。2、日常生活民俗。3、社会组织民俗。4、岁时节日民俗。5、人生仪礼。6、游艺民俗。7、民间观念。8、民间文学民俗是人民传承文化中最贴切身心和生活的一种艺术元素——劳动时有生产劳动的民俗:日常生活中有日常生活的民俗;传统节日中有传统节日的民俗;社会组织有社会组织民俗:人生成长的各个阶段也有民俗的陪伴——结婚有结婚典礼,出生时的满月酒,各种节日的庆典活动等,音乐是这些民俗活动的画笔。美化着参与者的心身,愉悦着人们的精神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