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1 纪律部队”(disciplined services)是一个自港英时期继承下来的名词,并非指具体部队,而是包括了8大部门中身穿制服的人员,以及廉政公署人员。他们的招募、训练、工作都与军队有些类似,所以也被称为“部队”。
纪律部队的工作与驻港部队不同之处在于,他们负责维持香港内部安全、社会秩序、救灾扶危及其他执法工作。
准确界定纪律部队,要明确两个不同范畴:
首先,服务于上述几个部门的人员,未必属纪律部队。在这些部门,有文员等行政人员,又有心理辅导师等专业人士,他们不穿制服,不属于纪律部队。
比如,香港警务处是最大的政府部门,有3万名工作人员,但其中只有万名左右身穿制服的警务人员,属于纪律部队,此外的文职人员并非纪律部队。
其次,身穿制服的政府工作人员,也未必是纪律部队人员。比如,类似内地“城管”的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小贩管理队,也身穿制服,但不属于纪律部队。
P2  香港纪律部队,按照传统可分为两类,一是廉政公署,独立于其他政府部门,直接向行政长官负责;其他8支队伍可归于一类,对应的政策局都是保安局,负责执行香港政府的保安政策。
全部包括:香港警务处、香港入境事务处、香港海关、香港政府飞行服务队、香港消防处、香港惩教署、香港民众安全服务队、香港医疗辅助队、香港廉政公署。
香港警队主题曲来了P3以上部门均为正规及辅助性的纪律部队。
P4保安局(英语:Security Bureau,SB)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决策局之一,专责维持治安、出入境、海关管制、协助罪犯改过自新、协助滥用药物者戒毒,以及提供可靠的消防及紧急救援服务等。保安局和辖下各支纪律部队的首要任务,是确保香港继续成为一个安稳太平的城市。现任局长为黎栋国。
P5 成立日期 1844年5月1日,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 政府保安局的纪律部队 。
P6  主权移交前
初时称为香港警察队。第一家警署名为“中央警署”,在1845年建于荷李活道太平山区差馆上街。
英属时期
在1967年香港发生后英女王为嘉奖警队的贡献,在1969年赐予“皇家”二字成为皇家香港警察队;当时英警地位最高,待遇较好,有;次要是印警,有;最低是华警只有木棍。
主权回归后
由于香港警察拥有超过160年的专业警政经验和良好的规划根基,加上严谨的法治和处理案件的效率,于60年代始被外界赞誉为「亚洲最佳警队」,且是世界公认为最优秀的警队之一。
规模及职责
警队编制极为庞大,正规人员有约3万名,辅规人员有约5千名,兼职内勤和文职人员有约5千名,共为约4万人的大队。负责香港本地陆地及海港治安、交通执法以及巡逻与中国大陆接壤的边境禁区。此外,警队亦负责办理社团、舞狮、械牌照及集会活动等申请。
P18  消防处前身为香港警务处辖下的消防队,成立于186859日,初期主要负责本港的灭火工作,在火警发生时,保障市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后于19837月改称为消防处。
P22  全称是政府飞行服务队,主要负责的是空中救援、空中搜索等工作。香港主要负责救援工作的部队是消防处,但有的地方不是消防员可以进入的,例如,深山大岭,大海海面等,这时就需要飞行队的飞机协助救援。另外,警务处如果需要利用直升机搜捕罪犯时也需要飞行队的协助,所以,人数虽少,但也是很重要的一支部队。
P29  香港的学生是不用进行军训的,如果想接受类型军训的训练可以参加民安队的少年团,训练也是非常严格的,可以培养青少年的纪律性和体格,也可以积累救援力量。
P30  这是一支独立于保安局的纪律部队,廉署只向特首负责,其他政府部门都管不了它,专职是打击贪污,目前有1200人,和其他纪律部队不一样的是,廉署所有人员都不穿制服的,都是以便装上班,廉署职员可以配,必要时可以用)
(警务处和廉政公署的恩恩怨怨——在所有的政府部门中,警方和廉署可以说是一对大冤家,廉署刚成立的时候首先就把反贪的矛头对准警方,最后惹怒了警察,大批警察抗议,逼
得当时的港英政府下达特赦令;21世纪初,一名警方的高级警司涉嫌贪污,廉署派人去警察局高调捉拿那名警司,惹怒了当时的警务处长,两个部门的首长——警务处长和廉政专员最后闹上了立法会,最后特首亲自邀请两位首长聊天,亲自调停,才算是把事情给淡化了;前几年,几名廉署职员涉嫌违法,警察也是比较高调地捉人,但廉署的态度似乎还比较好,承诺协助警方办案,总之,这两个部门有很多的恩恩怨怨。恐怕一时间难以化解,但各司其职,一般只要不违法,两部门都是河水不犯井水的。)
P31  上述四个独立性,使廉署从体制及运行上切断了与可能形成掣肘的各部门的联系,从而令反贪肃贪“一查到底”成为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