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举行我的中国梦·校园之歌--重庆市首届中小学生合唱艺术活动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3.08.15
【字 号】渝教体卫艺[2013]18号
【施行日期】2013.08.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文化
正文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举行我的中国梦·校园之歌--重庆市首届中小学生合唱艺术节活动的通知
(渝教体卫艺〔2013〕18号)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北部新区、万盛经开区教育局,委属中小学,市教科院:
  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重庆市学校艺术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校艺术教育,丰富学生校园生活,为学生创建艺术实践活动舞台,提高学生的艺术表现力、创造力、鉴赏力和审美能力,我委决定举办“我的中国梦·校园之歌”-重庆市首届中小学生合唱艺术节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通过以“我的中国梦”为主题的校园合唱艺术节活动,进一步形成全市中小学“班班有歌声、人人都参与、校校有活动”的良好艺术氛围,丰富学生课余生活,挖掘学生歌唱潜力,激发和提高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培养学生团结合作的集体主义精神,不断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促进学校艺术教育活动的普及和提高。
  二、活动主题
  “我的中国梦·校园之歌”。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承办单位:重庆市教委学校艺术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合唱协会。
  协办单位:重庆市鲁能巴蜀中学。
  四、活动内容
  围绕“我的中国梦”,结合建国64周年庆祝活动,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优势,以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学生为对象,开展全员参与的校园歌唱活动,讴歌祖国和中国共产党,赞美家乡,抒发梦想,展现中小学生健康活泼、积极向上的思想情趣和丰富快乐的校园生活。
  五、时间安排
  合唱艺术节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3年8-10月份,全市各地全面动员,结合中小学生暑期生活和校园艺术进社区活动,发动和组织开展人人参与的歌唱活动,并在此基础上,各学校组织以班级为单位的校级合唱比赛(或展演),从中选出优秀合唱队员组成学校合唱团(队)参加全区(县)的合唱比赛。
  第二阶段:2013年10月份,各区县举行校园合唱艺术节,并遴选出以校为单位的优秀合唱团队推荐参加市级合唱艺术比赛(展演)。
  第三阶段:2013年11月下旬,举行市级合唱艺术比赛(展演)。
  六、市级合唱比赛(展演)要求
  分组:市级比赛(展演)活动分小学组、单办初中组、高(完)中组(含中等职业学校)三个组别。
  人数:每个合唱团人数必须在35-42人(含指挥、伴奏)之间(对男生超过1/3以上的合唱团将在比赛评分中适当倾斜)。各组别的比赛参加者必须是同一学校的学生。高(完)中组可以初中、高中学生混搭参赛。
  曲目:每支参赛队伍演唱2首曲目,一首为必选曲目,从市统一规定的100首合唱必选曲目中任选(见附件1),另一首曲目自选。节目时间不超过8分钟,作品内容要健康向上,贴近主题,贴近学生生活,合唱曲目的选择要符合学生的年龄特点,具有较高的艺术性。
世界合唱比赛  伴奏、指挥要求:合唱团均用钢琴伴奏,不得使用伴奏带或其他乐队伴奏(歌曲演绎需要由合唱队员使用少量其他乐器或打击乐辅助除外);为提高音乐教师自身的业务水平,伴奏和指挥均由本校教师或学生担任。
  评比标准:音准好、节奏感强,吐字清楚、声音和谐;正确表达歌曲的内涵,艺术表现力强,表现形式有创新;指挥、合唱与伴奏配合默契;富有朝气,体现师生风采,精神风貌好。
  队伍参赛要求:小学组主城九区必须各选送1-2支学校合唱团参加市级比赛,有条件的远郊区县可自愿报名选送1支学校合唱团经市审核后参赛,其他两个组每个区县可按组别分别选送一支学校合唱团参加市级比赛(我委已批的市级学生合唱艺术团必须参加,不占区县名额);市教委直属中小学必须在广泛开展校园合唱艺术活动基础上,参加对应组别的市级比赛(展演)活动。
  各区县必须在2013年10月30日前将参加市级合唱比赛学校合唱团报名表(见附件3)上报市教委学校艺教办,联系人:王惠冰,:63837251,136****7667,:****************
  培训要求:各地在活动期间应组织开展有关学校指挥和伴奏老师的培训。我委将结合市级合唱艺术比赛活动统一组织合唱艺术培训班。
  七、市级比赛(展演)奖项设置
  优秀组织奖:
  设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优秀组织奖。
  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优秀组织奖,根据各地开展合唱艺术节活动的组织情况进行评选。要求指导思想明确,组织工作扎实,学校发动广泛,学生参与面广,活动效果突出,有书面的活动实施方案和活动总结材料,并及时准确报送活动的信息材料。
  设学校优秀组织奖。
  参考在校学生人数确定各区县获学校优秀组织奖数量(见附件3)。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各校开展合唱艺术节活动的组织情况进行评选并报送到市。要求学校指导思想明确,组织工作扎实,发动广泛,学生参与面广,活动效果突出,有书面的活动实施方案和活动总结材料。
  优秀节目奖:市级展演各组别分设一、二、三等奖。
  优秀指挥奖和优秀伴奏奖:根据现场表现,评选出市级展演若干优秀指挥奖和优秀伴奏奖。
  优秀指导教师奖:获得一、二等奖节目的指导教师给予优秀指导教师奖。
  市级现场比赛及培训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重庆市首届中小学合唱艺术节必选歌曲曲目
  2.重庆市首届中小学生合唱艺术节市级比赛(展演)学校合唱团报名表
  3.重庆市首届中小学合唱艺术节学校优秀组织奖数量分配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13年8月15日
  附件1
  重庆市首届中小学合唱节指定歌曲100首(中国作品68首)
  半个月亮爬上来……………………………………… 王洛宾曲
  八骏赞…………………… 那顺词 扎木苏译词 恩克巴雅尔曲
  彩云追月………………… 傅林词 任光、聂耳曲 田地编合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