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生超(宿交水罚字〔2022〕200127号)
【主题分类】交通运输
【发文案号】宿交水罚字〔2022〕200127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2019修订)330968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2019修订)33096868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2019修订)330968680110
【处罚日期】2022.05.20
【处罚机关类型】交通运输部/委/厅/局
【处罚机关】宿迁市交通运输局
【执法级别】市级
【执法地域】宿迁市
【处罚对象】周生超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2.08.22 16:11:59
处罚相对人名称 | 周生超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宿交水罚字〔2022〕200127号 |
处罚类别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5-20 |
处罚内容 | 2022年5月18日9时39分,山东国源航运有限公司(鲁济宁拖2126/382kw)在京杭运河宿迁段洋北电厂码头水域检查,船舶未按规定安装灯箱,当事船长(周生超)对违法事实确认无误,并承诺将主动纠正违法行为,消除违法危害。 |
金额(万元) | 0.3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违法行为类型 | 船舶未标明船名 |
违法事实 | 鲁济宁拖2126船队船舶未按规定安装灯箱 |
处罚依据 | 321对不起徐良《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项 |
处罚机关 | 宿迁市交通运输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321300014319557N |
数据来源 | 宿迁市交通运输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321300014319557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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