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远发寻衅滋事案(东公(横)行罚决字[2021]03951号)
【主题分类】公安 
【发文案号】东公(横)行罚决字[2021]03951号 
处罚日期】2021.05.15 
【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 
【处罚机关】【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浙江省东阳市公安局横店分局(横店派出所) 
【处罚种类】行政拘留 
【执法级别】市级 
【执法地域】金华市 
【处罚对象】臭男人 黄义达毛远发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1.09.18 20:14:27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5月15日凌晨,在横店镇后明村,胡某鹏与寇某因感情纠纷引发口角,醉酒人员毛远发因不满胡某鹏与女朋友吵架上前击打胡某鹏头部一拳,未造成明显伤势。后胡某鹏对毛远发的行为表示谅解。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决定给予毛远发行政拘留四日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行政拘留送东阳市拘留所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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