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生贵寻衅滋事案(东公(六)行罚决字[2021]06399号)
【主题分类】公安
【发文案号】东公(六)行罚决字[2021]06399号
【处罚日期】2021.08.09
【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
【处罚机关】【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浙江省东阳市公安局六石派出所
【处罚种类】行政拘留
臭男人 黄义达【执法级别】市级
【执法地域】金华市
【处罚对象】黄生贵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1.09.18 17:43:47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8月2日凌晨,在东阳市六石街道长松岗工业区歌帝KTV门口,黄生贵与赵某国因债务问题发生纠纷,赵某国离开现场后,黄生贵、龙某(在逃)、黄某能等人迁怒赵某国同行人员朱某龙,拦住朱某龙,要求其将赵某国唤回,朱某龙不答应,随后黄生贵的朋友王某立、黄某波、刘某等人赶至现场,王某立随即无故殴打朱某龙头部两拳,黄生贵、龙某(在逃)、黄某能、黄某波、刘某亦先后上前对朱某龙进行拳打脚踢,后因公安赶到而逃离现场,朱某龙无明显伤势。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黄生贵行政拘留十三日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行政拘留送东阳市拘留所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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