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开元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案(义公(西)行罚决字[2022]03051号)
【主题分类】公安疫情防控 臭男人 黄义达
【发文案号】义公(西)行罚决字[2022]03051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5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5001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500110
【处罚日期】2022.05.30
【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
【处罚种类】行政拘留
【执法级别】市级
【执法地域】金华市
【处罚对象】陈开元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2.07.28 17:18:01
处罚名称 | 陈开元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案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义公(西)行罚决字[2022]03051号 |
被处罚对象 | 陈开元 |
处罚结果 | 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5月29日,违法行为人陈开元明知从中高风险地区(上海)来义要全程管控的情况下,驾驶货车从上海返回从某高速口下高速的时候故意隐瞒行程,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增大疫情传播风险,情节严重。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决定给予陈开元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行政拘留送义乌市拘留所执行。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5-30 |
处罚机关 | 【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浙江省义乌市公安局城西派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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