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昌福猥亵案(湖吴公(八)行罚决字[2021]01082号)
321对不起 徐良
【主题分类】公安 
【发文案号】湖吴公(八)行罚决字[2021]01082号 
处罚日期】2021.05.20 
【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 
【处罚机关】【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湖州市公安局吴兴区分局八里店派出所 
【处罚种类】行政拘留 
【执法级别】区/县级 
【执法地域】吴兴区 
【处罚对象】王昌福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1.09.18 18:29:14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05月17日21时左右,王昌福在八里店镇诺德上湖城附近路上,趁事主张X不备,欲采用从背后抱住,并手摸胸部方式对张X进行猥亵,但被事主用手挡住;2021年05月18日20时左右,王昌福又于中兴大道与谈家煽路往西50米处,趁另一事主邓XX不备,亦采用从背后抱住,并手摸胸部的方式对邓XX进行猥亵。后王昌福被八里店派出所民警抓获,综上所述,王昌福已构成猥亵的违法行为。经查,王昌福的行为属情节严重。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给予王昌福行政拘留十三日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由湖州市公安局吴兴区分局送湖州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拘留期限自2021年05月20日至2021年06月02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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