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德华经历
1961年的香港,人们依旧沉静在忙忙碌碌的生活中,社会的风云巨变似乎还没有到来,相对于位于新界境内,东临大埔湾,香港北面的大埔镇泰亨村的刘家,一个婴儿的呱呱坠地就不足为奇了,但是这个白白胖胖的男婴儿对于祖祖辈辈生活在这里的刘家来说却无异于遇到了一桩天大的喜事。 大埔是一个以渔民为主的城镇。上世纪60年代,香港发展的脚步虽然有了突飞猛进的势头,但变化的范围还仅仅主要集中在香港岛以及九龙一带,经济发展的春风,连沙田都不曾波及到,更不用说靠北的大埔了。刘家在大埔算是个大户人家,祖辈经营生意也曾赚了不少钱,在这个不大不小的天地里,他们应该算是殷实而富裕的人家了。当这个男婴儿降临时,一家人的喜悦自是无法用言语所能表达的,当老太爷想了很久终于为这个家族里新添的一个男婴儿起了一个叫刘福荣的名字时,老太爷和所有的家人都是激动的,他立刻让家人通知这个孩子的父亲,一定要在第一时间将这个天大的好消息告诉他在香港启德机场当消防员,在老太爷的儿子一辈里排行老二的刘礼。 对于刘礼一家人来说,这个孩子的出生意味着一种新的希望和寄托,而对于以后的整个香港以及中国娱乐界来说,谁也没有料到这个当时默默无闻、调皮好动,与所有同龄人一样的孩子会在娱乐界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产生不可低估的影响力。 童年时代的刘福荣过着无忧无虑、无拘无束的幸福生活,乡村里长大的孩子自然具有一种原始纯朴的野性,刘福荣自然也不例外,他和乡村里的所有同龄的小伙伴常常会搞出许多奇思妙想的恶作剧,调皮的性格在此时已经显露无遗。 5岁那年,爷爷的去世让他在幼小的心灵里突然有了一点点的迷茫,他当时还不明白一个人的死亡对他的家人意味着多大的巨痛和伤
心,他只是看到爸爸、妈妈以及所有的亲人都围着静静躺在灵堂里的爷爷不停地伤心的地哭着,于是他也就跟着一起哭。当灵车载着爷爷的尸体远走后,从此以后,他就再也见不到疼爱他的亲爱的爷爷了。爷爷去世没多久,刘福荣的爸爸刘礼一直在心中思考了很久的准备搬家的想法也更一步坚定了,现在没有了爷爷的固执的反对,他准备将家搬到市里面的想法越来越强烈了。可是,正如他所预料的一样,他们的搬家计划遭到了同祖人甚至是同村人的几乎所有的反对和不予支持,他们认为刘礼这样的做法有违祖训,甚至是一种背叛,而同龄人对刘福荣情感的由热到冷的迅速变化也让他渐渐地明白,他们一家人的搬家计划似乎触怒了村里的所有人,他当时还不明白为何他们准备搬家到
市里去住,怎么会遭到这么多人的反对甚至辱骂。 后来,刘礼在几乎所有同村人的反对声中,顶着巨大的压力带着刘福荣的三个,一个妹妹和一个弟弟,以及母亲搬到了离他上班的启德机场不远的城市边缘住了下来,虽然这个叫钻石山的小地方离城市中心还有一定的距离,但是毕竟已经不是他们以前居住的那个小乡村了,可以说他们已经成为了半个城市人。 离开熟悉的生活环境,他们的生活重又面临着一个新的开始,一大家子8个人的几乎所有开销都依靠爸爸微薄的工资维持,最初生活的艰难可想而知。可是他们既然已经毅然决然地从那个富足而悠闲的乡村搬到了城市里,他们就要学会在新的城市环境中生活。 到了城市里,刘礼就决定让刘福荣转到新的学校上学,这时候,英明而具有某种超前思想的父亲显然不太重视中国那种传统的取名法,也不太喜欢刘福荣这个名字,因此,当刘福荣转到新的学校报名时,刘礼便给他取了一个新的名字,刘德华。 新的生活需要面对许多新的挑战。父亲便利用家里的
房子开了一间小小的冰室,里面既卖一些生活必须用品,又经营快餐生意,卖一些广东运过来的各种食品,简直就像是一个大杂货店,除了父亲的工资之外,一家人的收入就只有指望这间不大不小但货物齐全的杂货店了。 每天天一亮,8岁的刘德华早早起床,因为当时他们所住的地方还没有自来水,于是他先要到离家很远的有自来水的地方挑水回来,将家里的那口用来制冰和洗刷盘子碗筷的大水桶装满水,无论冻夏,他都从不间断,夏天还好说,一旦到了冬天,刺骨的寒风常常吹的他全身直打颤,冰冷的水溅到他身上,犹如针扎一般的疼痛。但是就是这样的工作,不服输的刘德华硬是坚持了好几年。做完这些后,他便又匆匆忙忙地跑去学校上课,放学回家后,又开始和几个帮着家里料理店里的生意,收拾客人吃剩的碗筷,洗碗、担水,还要重新将挂在门口的水牌拿下来写上今天有什么新的货物要卖,正是小时候这样的磨练让刘德华从小就养成了一种不怕吃苦,做事一丝不苟的性格,每天要重新在水牌上写字,还要写好以便于让客人认清楚,刘德华每次都写的格外认真仔细,无形中他又练就了一手不错的毛笔字,在他长大后他写的一手好字或许和小时候的练习有着一定的关系。 渐渐地,刘德华又开始帮着家里计算每天店里的收入,每一笔帐都计的分毫不差,后来,他又跟着勤劳能干的爸爸学了一手不错的烫发手艺,并且没事的时候经常帮着家里人烫发,时间长了,熟识的邻居也放心的让他给自己理发,刘德华都欣然答应帮着他
们理发,而且不收钱,这种行为也赢得了大家对他的喜爱,因为常常给别人理发,刘德华慢慢地对长发有了一种特别的喜爱,这种喜爱一直影响到了他长大后选择女友都必须要求长发飘飘,他的长发情结或漫步人生路刘德华
许就从这时候开始扎下了根。 后来,小店的生意渐渐地好了,当时电视机还没有普及,但是刘德华一家却有着相当的远见,他们用不多的钱买了一台黑白电视机摆放在他们的小店里,然后让附近的邻居来家里看电视,然后视情况和观看时间收取一定的观看费,虽然不多,每次只有几分钱或最多一角钱,但是就是这不多的收入却让他们一家人过的很快乐,也显示出了他们精明的经商头脑。此时刘德华也开始可以选择更多更自由的事情来帮助家人打理店?塘耍喽远裕醯禄钕不蹲龅氖拢故撬屯饴簟? 在他们居住的钻石山不远处有一个叫做坚城的地方,当时这里是香港电影及电视片拍摄的景点,每天都会聚集许多的演员拍戏,当时的演员虽然算得上是白领阶层,但是拍片所挣的钱依旧不是太多,而刘德华家的店又离拍片的地点不远,因此,很多演员拍戏结束后,都会去他们的小店吃饭或叫他们送外卖过来,甚至是一些当时的大牌演员,虽然挣的钱相对较多,但是因为拍片时间很紧,所以他们也会选择就近去吃饭,正因为这许多的巧合或者说是刘德华有意的接近这些演员,使得他在很小的时候就有很多的时间接触到当时许多有名的演员,并且可以在片场看他们演戏。为了更多的接近明星,刘德华每次都自告奋勇地去片场送外卖,见的多了,正因为此,在他很小的时候就觉得明星其实和普通人并没有太大的区别,虽然他们在电视或电影里有着潇洒的身手和精彩的表演,但是在拍摄现场,他们却也吃了不少苦,经历了无数次的摸爬滚打,甚至会因为拍戏而受伤的事也时有发生,刘德华长大后对此有了更为深刻的体验,所以他才会始终平易近人,从来没有大明星的架子。 除此之外,刘德华刚刚上学的时候却显得异常沉默,他所在黄大仙小学也是他所在的学校,每天他都是和一起去一起回家。 有一次,他和几个要好的同学见他们家隔壁种着许多的石榴,一个个红的裂开了嘴的石榴让他们垂涎欲滴,他们便决定
悄悄地去摘几个解解馋,他们到了一处比较低的墙头,刘德华又是第一个攀了上去,正当他们全部攀上邻居家的墙头,准备通过房顶跳到院子里的石榴树下时,突然房顶上却不知怎么回事裂开了一个大窟窿,刘德华第一个从房顶掉了下去,他一下子就失去了控制,然后紧接着是一声痛苦的“哎哟”声,跌到地上后,刘德华和
同伴们才发现他的大腿处被划了一道长长的血口,鲜血直往外流,他感到一阵疼痛。几个小伙伴立马慌了神,急忙搀扶着刘德华从邻居家的小院里逃了出来。 此后几天,刘德华觉得他在同伴面前丢了人,平时的威风一下子就扫地了,他有一种说不出的失落,虽然后来大家又一起玩耍,依旧把他当成从前天不怕地不怕的头,但是但是他的确觉得那件事让他颜面尽失。 后来,在中学时代,他又和好朋友余国伟一起利用暑假了一份暑期工,每天给香港各地的客户送工厂里的产品,为了省那几十块钱的打的费,他们两个人背着两大包要送的货物硬是做最便宜的车跑遍了要送的地点。时值暑假,烈日当头,他们背着一大包要送的货物从东头搬到西头,又做了汽车换轮船,常常累的全身是汗,肩膀被勒的青一块红一块,但是,下次他们却依旧坚持又这样送货,虽然很累,但是对于当时的他们来说,能省下那几十块钱用来做别的有意义的事情却是一件极其快乐的人生经历。正是有了这样的经历,才使得他从小就具有了吃苦耐劳的性格和坚韧不拔的斗志。上了中学自然就和小学不同了,他的交际圈子也大了许多,他也有了很多新的朋友。最初,他们学的很认真,很多女孩子本来就听说过他们的威名,所以一直对他们几个很仰慕,有几个女生还对他们其中的刘德华和李景生等人产生了一种学生时代朦胧的好感,可是自从这
个警讯班在他们学校成立之后,很多小女生又觉得他们会一些真正的空手道,又属于警署直接管理,所以她们便纷纷投向了警署一方,其中包括李景生的女朋友,这下就惹恼了李景生和刘德华在内的七个兄弟。 少年时代,容易义气用事,他们便觉得在这些警署面前失去了面子,于是他们便向学校里设置的警署人员下了“战书”,要和他们约时间约地点挑战,赢的一方继续留下来,如果警署一方的人员认输的话,他们就离开学校。经过几次的谈判,那些警署人员觉得他们只是小孩子,没有什么好怕的,便很快答应了他们的挑战,他们便在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开始了一对一的挑战,结果,他们七个人居然大获全胜,以7比0的不败战绩赢得了所有的胜利,从此以后,这些少年警讯就再也不敢走近可立中学了,他们又在学校里恢复了先前的威风与霸气。 学校要组织学生报名参加兴趣小组了,刘德华自然是积极的支持者与参与者,他似乎对什么兴趣活动都充满了向往,足球、排球、篮球、跳高、赛跑他一个不拉,书法、棋类、写作,他也一一参加,可见当时他的精力是多么旺盛,兴趣是多么广泛,这也为他以后的演艺生涯打下了基础. 港的中三
升入中四的时候,学校就要开始分文科和理科了,他们的中三相当于大陆的初三,升入中四自然就等于上了高中,分科的时候,很有主见的刘德华果断地选择了理科,他觉得他自己在文科方面还是不错的,如果再学好了理科的话,他就会有更大的发展前途,于是,他便毅然地选择了理科。见刘德华出人意料地选择了理科,余伟国也坚定地选择了理科,他对老大的选择是深信不疑的。 升入了中四,又参加了许多的兴趣小组,这下,刘德华和他的几个朋友们可有事情做了,除了上课,他们便整天在操场是参加各
类活动,踢足球、打排球和篮球,他们常常玩的忘了时间,同时他们也在广泛的接触中认识了许多和他们一起参加同类兴趣小组的同学,并有机会一起参加比赛。当时正是好动又充满幻想和青春季节,他们的活泼与阳光自然吸引了许多的异性注意,同时,他们也注意到了一位同样活泼而且下去广泛的女生,她的名字就叫林安琪。 林安琪也是一个活泼但不失文静,美丽而聪明的女生,尤其是他在操场上打排球时的潇洒与灵动更是让刘德华心动不已,他已经暗中观察了她很久了,但是因为少年的羞涩与刘德华本身个性的不事张扬,在最初的一段时间里,他还只是远远地看着她在操场和她们一组的队员在一起打排球,有时候也能够在游泳池边见到她如一条矫健的鱼一样自由地游来游去,原来她也如此喜欢运动,这一点更加令刘德华激动不已。他便暗暗打听这个时常穿白运动衣的长的青春并且留有一头乌黑长发的女生的一些情况。 作为他最要好的朋友和兄弟,余伟国经常和他在一起玩,自然对他的想法和举动有着更为仔细的了解,他见刘德华天天都会注意操场上打球的穿白运动衣的女生,他知道刘德华一定对她有着某种喜爱并且急切地想知道她的所有情况,于是他便利用自己的关系,放下了自己的害羞,主动帮助刘德华打听到了这个女孩的名字和一切他所能知道的情况,然后一一告诉了刘德华。 刘德华虽然嘴上说不喜欢,可是内心里却对这个兄弟感激涕零。他更加频繁地试图寻机会接近这个他暗恋的女生,可是机会却终究很渺茫,因为后来他们知道,追她的男生也不在少数,而她又是一个天真活泼的女生,于是他们便想用别的方法去接近她,以便有机会交上朋友。 似乎有时候缘分是天注定的,他们分成文科和理科班后,刘德华居然在走进理科班的第一天就遇见了他一直暗恋的林安琪,更让他惊奇和欣喜的是,这个他一直仰慕的林安琪居然在分座位的时候坐到了他的前面,于是坐在她们后排的刘德华和余伟国便有了更多和更直接
的机会和她交往。 慢慢地,经过刘德华的不懈努力以及余伟国的从中斡旋,加之林安琪似乎也对这个长的帅气的刘德华有一分好感,他们的交往就顺理成章了。接触的机会多了,他们之间便有了某种心灵互通的感觉,虽然刚开始谁也没有说谁是谁的男朋友或女朋友,但是他们两个人都心知肚明,谁也没有点破。或许这样的感觉对两个人来说都是一件好事。 可是,这种关系毕竟已经朝着明朗化的方向发展了,他们朦胧的爱情也渐渐地升温了,善解人意的林安琪似乎也明白了刘德华 的一番爱慕之心,她对刘德华也生出了好感。每次当林安琪过生日的时候,刘德华都会为她精心选择一件能够代表他心意的礼物,虽然有时候会发生一些不愉快的事情,但是在事情过去之后,他们又能够和好如初。 就这样,他们一同经历了中四,刘德华对这份愈陷愈深的感情投入了太多,同时他也第一次尝到了爱情带给他的甜蜜和温暖,他此时感觉,林安琪就是他这辈子要的最好的伴侣。后来,他们又一起参加了当时学校举行的话剧表演,演出的话剧是著名的《雷雨》。刘德华报名参加了节目的编剧工作,而林安琪报名参加了演员的训练,当时,刘德华对文学的酷爱依旧没有减弱,他选择编剧工作正是为了利用这次机会锻炼他的写作和编剧能力。参加演员报名的有很多同学,其中还有一位叫做张家盈的秀气而文静且兴趣广泛的女生。为了排练好这初《雷雨》,大家几乎每天都在一起进行排练和沟通,而在这时候,因为刘德华和张家盈因为工作关系而频繁的接触,使本来就闹了一点小小矛盾的林安琪对他的行为产生了误解,便对他不理不睬。 最终这初由刘德华编剧的话剧在全校公演时,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刘德华的编剧自是功不可没。可是自此之后,他和林安琪之间的感情裂缝便埋下了伏笔,在潜移默化中对他们俩以后的爱恋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后来,刘德华开始迷恋上了编写话剧剧本,他渐渐地对编剧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于是他
陪林安琪的时间也越来越少了,而林安琪也是一个性格倔强的女生,当两个人从最初的激情慢慢走向平淡时,新鲜感便慢慢的变淡了。一年后,他们升入了中五,这一年对于香港的中学生来说,是极其关键而有难以选择的一年,升入了中五既可以选择继续读中六,然后考大学,也可以就此毕业,参加工作,因为在香港中五和中六都意味着算是中学毕业,可以进入社会,另外,中五毕业后也可以报考一些技术性的学校,在一些技校或中专学习,这样也可以在毕业后到一份技术类的工作,以后成为一个合格的工人。虽然选择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