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的《将进酒》,原来要这样读!
他是⼀颗永恒的流星,看起来始终青春洋溢、光辉耀眼,当他划过天际的时候,那外放的霸⽓毫不收敛,不知灼伤了多少⼈的眼睛。但是,流星是在⾼速擦撞中燃烧出光芒的,星体在寒冷⿊暗的宇宙⾥流浪、放逐,实际上孤独⼜寂寞!这才是李⽩之所以那么爱喝酒的原因。今天我们就来谈谈李⽩和他的《将进酒》这⾸诗。
———内容摘⾃《欧丽娟品读古诗词》———
原来这就是爱情歌词
李⽩为何爱喝酒
李⽩是⼀个怎样的⼈呢?杜甫⽐李⽩⼩⼗⼀岁,堪称是最了解李⽩的知⼰,两个⼈曾经有过巨星之间的交会,建⽴了深厚的友谊,那⼀段相处的岁⽉在杜甫的⼼⾥留下永⽣难忘的记忆,他的笔下描绘出的是李⽩最传神的肖像画。例如杜甫《饮中⼋仙歌》之六云:
李⽩⼀⽃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天⼦呼来不上船,⾃称⾂是酒中仙。
李⽩只要喝下⼀⽃酒,就可以随⼿写出百篇的诗歌,然后在长安各处喧闹的酒家呼呼⼤睡。他这时已经深受⽞宗的欣赏,被召⼊宫中担任翰林供奉,可是当天⼦派⼈来他的时候,李⽩却不愿上船⼊宫,说帝王是⼈间最有权⼒的⼈,可他⾃⼰是酒国中的神仙,神仙当然⽐⼈要⾼⼀等,所以不⽤听令⾏事。连
皇帝都不看在眼⾥,这种⽓魄何等的豪迈狂放!杜甫就在这⾸饮酒诗⾥刻画他睥睨⼀世、粪⼟王侯的形象,让⼈读了以后感到⽆⽐地痛快。
⽽神仙有怎样的形象美感呢?“飘逸”“潇洒”这⼏个西⽅⽂化所没有的词汇和概念,简直就是专为李⽩所打造的,⽤在李⽩的诗⽂和为⼈上,最是合⾝相称。
他的飘逸狂放,不只是表现在诗歌⾥,像是《蜀道难》《远别离》《长相思》等等,简直是飘忽变幻、不可捉摸,那更是出⾃那原本就是豪迈不羁的⼈格特质。在唐朝诗⼈⾥⾯,李⽩最喜欢⾃⽐为⼤鹏鸟,⼀飞冲天、遨游天际,可以说是⾮常恰当的⾃我形象。
⼤鹏鸟的意象出⾃《庄⼦》的第⼀篇《逍遥游》,庄⼦说:
北冥有鱼,其名为鲲。鲲之⼤,不知其⼏千⾥也,化⽽为鸟,其名为鹏。鹏之背,不知其⼏千⾥也;怒⽽飞,其翼若垂天之云。
这样的⼤⽣命,在海⾥是巨⼤到⼏千⾥的鲲鱼,变形为天空中的鸟,则同样是庞⼤到⼏千⾥的⼤鹏,它们所展⽰的宏⼤、雄伟⽽有⼒量,就是李⽩被其深深吸引的地⽅。李⽩太不耐烦于世间的平庸与琐碎了,所以眼睛⾥只看到⾼空上云层⾥的⼤鹏鸟,在《全唐诗》中,“⼤鹏”这个词汇李⽩⼀个⼈就⽤了三次,是⽤得最多次的⼀个诗⼈。难怪他的朋友任华《寄李⽩》中就⽤⼤鹏鸟来赞美他,说:
我闻当今有李⽩……登天台,望渤海,云垂⼤鹏飞,⼭厌巨鳌背。
李⽩更是以⼤鹏⾃喻,例如《上李邕》说道:
真的好想你 周冰倩⼤鹏⼀⽇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假令风歇时下来,犹能簸却沧溟⽔。
世⼈见我恒殊调,闻余⼤⾔皆冷笑。宣⽗犹能畏后⽣,丈夫未可轻年少。
再如《临路歌》:
⼤鹏飞兮振⼋裔,中天摧兮⼒不济。余风激兮万世,游扶桑兮挂⽯袂。
后⼈得之传此,仲尼亡兮谁为出涕。
可见,李⽩是多么⾃豪,他认为即使⾃⼰飞不动了,⼒⽓不够了,撑不住天空的⾼度⽽摔落下来,仍然可以震荡整个⼤海,掀腾起万丈海啸!⽽这样的⼤⽣命,通常很难受到社会的束缚,只要稍微⼀⿎作⽓,就冲出了⼈的藩篱,他不想回头,更不愿意降落。这是李⽩的绝美的姿态,却也是他⼈⽣悲剧的根源,在他翱翔天际的飘逸洒脱⾥,隐藏的是廓落⽆成的悲哀。
⾸先,他确实是最寂寞的,因为他太聪明、太敏感、太强⼤,于是⾯对这个世界时就更加显得格格不
⼊了。想想看,⼤鹏鸟⼀飞冲天就是⼗万⾥的⾼度,“其翼若垂天之云”,翅膀⼀张开就遮蔽了半个天空,能和他⽐翼双飞的⼈寥寥⽆⼏,当他降落的时候更是掀起海啸,⼜哪⾥有他的容⾝之
我和你不再联系处?社会所需要的根本不是⼤鹏鸟,⽽是⼀颗颗的螺丝钉,那⼀⼼只想当⼤鹏鸟的李⽩就注定要⾮常孤独了。
前⾯我们讲过,李⽩受到南朝刘宋诗⼈鲍照的影响,⽽写出类似的诗句,但都更加彻底。例如鲍照《拟⾏路难⼗⼋⾸》之六的第⼀联“拔剑击柱长叹息”,到了李⽩的笔下,却是“拔剑四顾⼼茫然”(《⾏路难三⾸》之⼀),武功最强的⼈却等于是武功全废,这种苍凉真不是⼀般⼈能体会的。⽽鲍照这⾸诗最后
两旬所说的:“⾃古圣贤尽贫贱,何况我辈孤且直!”到了李⽩这⾥⼜把“贫贱”给改为“寂寞”,在《将进酒》中放怀⾼歌道:“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可见这种⼤鹏鸟的寂寞,就是李⽩之所以不得不开怀畅饮的第⼀个原因。
⾄于李⽩纵酒的第⼆个原因,就是他太热爱⽣命了,总是那么尽情享受清风朗⽉、青⼭⽩云的美好,所以完全⽆法忍受死亡的⿊暗和虚⽆。但是,死亡永远在前⽅等待着,那是没有⼈能够回避、逃脱的终点,这个⼤⾃然的铁律,李⽩⼜怎么会不知道?所以他在《古风五⼗九⾸》之三中感慨说:
秦皇扫六合,虎视何雄哉。飞剑决浮云,诸侯尽西来。……徐市载秦⼥,楼船⼏时回。但见三泉下,⾦棺葬寒灰。
秦始皇横扫天下,那虎视眈眈的姿态是多么的雄伟,挥出剑来就可以斩断天上的浮云,这种巨⼤的⼒量让所有的诸侯都向西⽅的秦朝归顺,因此完成了统⼀的霸业。但是,这样⾼唱⼊云的⽓魄终究只是过眼云烟、昙花⼀现。即使秦始皇的丰功伟业再加上求仙的努⼒。派出徐市,也就是徐福领着秦国的童男童⼥航向东海,寻长⽣不死的灵药,但那⼀批浩浩荡荡的楼船始终没有回来,像海市蜃楼般消失在茫茫⼤海中。⽽秦始皇也像所有的⼈⼀样躲不开⾃然规律,最后只见到九泉之下埋葬着冰冷的⼫⾻,在⽤黄⾦打造的棺⽊⾥⾯化为灰烬!
这不就是《红楼梦》⾥《好了歌》所说的:“古今将相在何⽅?荒冢⼀堆草没了。”秦皇、汉武叱咤风云,最后也不过是领到⼀个豪华版的⼟馒头,可见死亡的⿊洞吞噬⼀切,⼜哪⾥会有例外或优待?于是,只要⼀意识到这个可怕的⿊洞,李⽩就特别感觉到时间流逝的悲哀。这就是《将进酒》这⾸杰作诞⽣的背景。
《将进酒》:永恒的哀愁
先从诗题来说吧,《将进酒》属于乐府古题,是劝请喝酒的意思,即“劝酒歌”。⼀提到这个诗题,我们⽴刻就会想到李⽩,其实这个诗题早在汉朝就已经出现,属于《⿎吹曲辞·铙歌》。《乐府诗集》中
记载了《将进酒》的古词云:“将进酒,乘⼤⽩。”其主旨不外乎是以饮酒放歌为⾔。⽽把这个诗题写得最淋漓尽致、最深⼊⼈⼼的,确实就是李⽩,他的《将进酒》放怀⾼歌道:
君不见黄河之⽔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zhaowei君不见⾼堂明镜悲⽩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得意须尽欢,莫使⾦樽空对⽉。
天⽣我材必有⽤,千⾦散尽还复来。
烹⽺宰⽜且为乐,会须⼀饮三百杯。
岑夫⼦,丹丘⽣。将进酒,君莫停。
与君歌⼀曲,请君为我侧⽿听。
歌曲我心飞翔钟⿎馔⽟不⾜贵,但愿长醉不复醒。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陈王昔时宴平乐,⽃酒⼗千恣欢谑。
主⼈何为⾔少钱,径须酤取对君酌。
五花马,千⾦裘,呼⼉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李⽩两度⾼呼“君不见”,他说:您没有看到吗?看到那“黄河之⽔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以及“⾼堂明镜悲⽩发,朝如青丝暮成雪”。黄河从西边的⾼⼭上发源,好⽐从天⽽降,⼀路往东奔腾到海的尽头,不再倒流;这种⽩驹过隙般的速度,讲的就是对时间流逝的感慨,⽽这种感慨
早在《论语·⼦罕》中就记载道:
⼦在川上⽈:“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
孔⼦正在河川的桥上,看着⽔流不断流逝,有感⽽发,时间的消逝就像这样,⽇⽇夜夜没有⼀刻停⽌,⾔外之意是,有谁能中断时间之流呢?每⼀个⽣命都⾝不由⼰⼀⼀被带到死亡的终点。但李⽩总是更⼤⼿笔得多,他把孔⼦的“不舍昼夜”扩⼤为黄河从西向东的千⾥奔流,跨度、速度、⼒度都横扫⼲军,更加令⼈惊⼼动魄。难怪⼀个⼈的⽣命也等于⼀闪⽽逝。⾼堂⽗母在明亮的镜⼦前悲伤⾃⼰头上的⽩发,早上还乌⿊亮丽的青丝,到了晚上却变成⼀⽚⽩雪苍苍,原来从年轻到衰⽼的⼀⽣,就像从清晨到傍晚的⼀天,只是⼀弹指之间⽽已,那离死亡还会远吗?
连⼤智慧的孔⼦都不禁因此⽽感慨触动,所以仓皇恐惧的李⽩就忍不住要及时⾏乐了。他主张“⼈⽣得
意须尽欢,莫使⾦樽空对⽉”,当⼀个⼈遇到“得意”也就是称⼼适意的时候。就必须尽情欢乐,不要让黄⾦酒杯空空如也地对着⽉亮,没有美酒映射出⽉光,那该多么浪费难得的称⼼如意。当然美酒是很昂贵的,但是你何必吝惜、舍不得花费?“天⽣我材必有⽤,⼲⾦散尽还复来”,你⼀定可以好好发挥天赋的才能,在千⾦散尽以后还会重获千⾦的资财!
有了这个⾃信,那就放⼼⼤胆地“烹⽺宰⽜且为乐,会须⼀饮三百杯”吧。这两旬写的都是⼤吃⼤喝,然⽽⾮常特别的是,李⽩对于这样的⼤吃⼤喝其实充满了痛苦。你看“烹⽺宰⽜”是“且为乐”,姑且寻欢作乐,这“姑且”的且字已经透露出勉强的意味。⾄于“会须⼀饮三百杯”就更苦涩难堪了,会须的“会”,是应当的意思;“须”是必须,李⽩说酒⼀喝就应该要三百杯,不可以浅尝辄⽌。这句话⼤有深意,我们得仔细推敲才能明⽩弦外之⾳。
表⾯上李⽩爱喝酒,所以要尽情把酒⾔欢,⽽李⽩的豪迈⼜常常超出常规,因此喝酒的时候⾮同⼀般,他是要⽤“三百杯”为单位的。你可知道,整部《全唐诗》⾥,⼀共出现了四次的“三百杯”,居然全都是李⽩所写的!除了《将进酒》的“会须⼀饮三百杯”,此外还有《襄阳歌》说:
百年三万六千⽇,⼀⽇须倾三百杯。
⼜《豳歌⾏上新平长史兄粲》道:
中宵出饮三百杯,明朝归揖⼆千⽯。
再有《⽉下独酌四⾸》之四也说:
穷愁千万端,美酒三百杯。
这当然是李⽩性格上的⼀⼤特⾊,岂⽌喝酒这样夸⼤,你注意⼀下,李⽩说他和朋友分别的时候,那哀愁让他“⽩发三⼲丈”(《秋浦歌⼗七⾸》之⼗五);当李⽩⼀想到娥皇、⼥英和舜⽣离死别的时候.也觉得只有“海⽔直下万⾥深”(《远别离》)才能⽐拟那分痛彻⼼扉的悲伤。这么⼀来,连⽩发都可以三千丈,海⽔也可以万⾥深,那痛痛快快地喝起酒来,当然也就可以三百杯了。这⼀份远远超过常理的豪迈不羁,还真是李⽩的独家标记。
只不过,在这份豪迈不羁的狂放⾥,其实隐藏着李⽩难以⾔喻的痛苦,⽽且他的豪迈狂放到什么程度,他的痛苦摧折也就到什么程度,这份⽆法丈量的痛苦就从“且”和“会须”这两个⽤词中暗透了出来。让我们仔细想⼀想,李⽩说的是“烹⽺宰⽜且为乐,会须⼀饮三百杯”,原来,“烹⽺宰⽜”的享乐是姑且为之的。他根本没有想要这般纵乐;⽽“⼀饮三百杯”更是勉强得来的,“会须”这个词就说明李⽩是在理性上认为必须得这么喝才可以,那就表⽰他⼼⾥根本没有想要狂饮纵酒。那为什么要强迫⾃⼰这样做呢?就是因为不这么及时⾏乐的话,便会辜负短暂⽆常的时光,也承受不了那千⽄万担的重量!
对⼀般⼈来说,⼀天⼜⼀天、⼀年过⼀年,差别不⼤;可对诗⼈来说,每⼀分每⼀秒的消逝都显⽰出死亡的⼒量,可任何⼈都⽆能为⼒,百般努⼒都⽆法挣回⼀分⼀秒,这种极端⽆助的挫败感、⽆⼒感,
也只有借由饮酒来暂时解决这个问题了。
难怪,早在汉代《古诗⼗九⾸》之⼗三《驱车上东门》这⼀篇古诗⾥,那⽆名的作者早就说“浩浩阴阳移,年命如朝露。⼈⽣忽如寄,寿⽆⾦⽯同”,所以“不如饮美酒,被服纨与素”,⽽李⽩只不过是把美酒饮到了三百杯的地步,让⼈瞠⽬结⾆!其实,后来到了五代,李煜《乌夜啼》中也说:“醉乡路稳宜频到,此外不堪⾏。”李后主甚⾄认为只有到酒国的路是唯⼀可以⾛的,其他的路都太坎坷,⾏不通。
所以,只要我们仔细品味,就可以发现,古诗中所写的及时⾏乐,⾻⼦⾥都浸透了浓浓的悲哀,美酒华服就像是快要溺死的⼈不得不抓住的⼀根稻草,仿佛不抓住这⼀根细⼩的、脆弱的稻草,⼈就要被沉重的痛苦给淹没了。
后来的唐诗⾥对这⼀点发挥得更痛快了,李⽩就是其中的代表,《将进酒》接下来就⼤声呼朋引伴,继续劝告亲朋好友,召唤⼤家⼀起来痛快举杯:
岑夫⼦,丹丘⽣。将进酒,君莫停。与君歌⼀曲,请君为我侧⽿听。
钟⿎馔⽟不⾜贵,但愿长醉不复醒。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岑夫⼦是指岑勋,他是⼀位隐⼠,⼜称为岑征君;丹丘⽣就是元丹丘,这两个⼈均为李⽩的挚交。李⽩叫他们不要停下⼿中的酒杯,⾃⼰也引吭⾼歌,请两位朋友认真地倾听,因为那歌词⾥灌注了李⽩
的⼼声,染上了浓浓的凄怆与悲凉。李⽩说,他⼀点也不珍惜钟⿎馔⽟,也就是富贵⼈家宴会时⽤以演奏⾳乐的钟⿎,以及像珠⽟⼀样精美的⾷物,甚⾄其实连那些美酒也不重要,更重要的是痛饮美酒以后,才能醉倒不省⼈事,还希望从此不要再醒过来!可见李⽩那三百杯的恐怖酒量就是这样来的。
讲到了这⾥,我们可以发现李⽩借酒浇愁的“愁”,⼜增加了⼀个新的内涵,⼀开始是以黄河奔流所代表的时间流逝的哀愁,⽽这⾥⼜说“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古以来圣贤都很寂寞,只有饮酒的⼈留下了声名,可见难耐的“寂寞”更增加了痛苦,也就促进了喝酒的动⼒。但是,果真“古来圣贤皆寂寞”吗?这当然不是真的,那只是⼀种悲愤⾄极的情况下所说的反话,好⽐杜甫《醉时歌(赠⼴⽂馆博⼠郑虔)》中也曾经说:
诸公衮衮登台省,⼴⽂先⽣官独冷。
甲第纷纷厌粱⾁,⼴⽂先⽣饭不⾜。
先⽣有道出羲皇,先⽣有才过屈宋。
德尊⼀代常坎坷,名垂万古知何⽤。
儒术于我何有哉?孔丘盗跖俱尘埃!
不须闻此意惨怆,⽣前相遇且衔杯。
杜甫对于郑虔这位朋友推崇备⾄,说他拥有⽐羲皇之道、屈宋之才还有过之的品德和才能,但却⼀⽣坎坷,即使留下了万古的名声⼜有什么⽤?我们⽤整个⽣命去实践的理想,为什么许给我们的却是地狱,⽽不是天堂?甚⾄圣⼈孔⼦和杀⼈抢劫的盗跖都同样变成了尘埃,那⼜何必⾟苦做圣⼈呢?于是杜甫愤愤不平,甚⾄想把他所信仰的儒术给抛弃了。这⾸诗简直是惊世骇俗,杜甫完全颠覆⾃⼰的信念,竟然做起⾃⼰的叛徒来了!
这当然只是⼀种悲愤⾄极的反话,就是因为爱之深,所以恨之切,⼀时的情绪激动过了就消失了,恢复平静以后的杜甫依然是⼀个百分之百的儒家信徒,同样还是在致⼒于“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的理想。李⽩也是如此,他在好⼏⾸诗⾥,都认为⾃⼰是孔⼦的传⼈。只是李⽩的性格本来就带有⼀种不顾⼀切的狂放,写《将进酒》的时候更还在激动的情绪⾥,于是李⽩接着说:
陈王昔时宴平乐,主⼈何为⾔少钱,⽃酒⼗千恣欢谑。径须酤取对君酌。
陈王就是陈思王曹植,他曾经在洛阳西门外的平乐观宴客,⼀掷⼲⾦在所不惜,⼀⽃就价值万钱的酒被拿来恣意畅饮,纵情欢乐笑谑,做主⼈的陈思王⾯不改⾊,⼜哪⾥会说钱不够⽤!所以“径须沽取对君酌”,⼲脆直接把酒买来,对着您⼀饮⽽尽,痛快淋漓,才不辜负⼈⽣。
倘若万⼀钱真的不够了,⼤家就得停下酒杯了吗?那该多么扫兴,李⽩当然不肯屈服,他最后说:
五花马,千⾦裘,呼⼉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家⾥还有珍贵的五花马、千⾦裘,就叫僮仆拿出去变卖换回美酒吧,这样才⾜以和你⼀起解消那万古的哀愁。所谓的五花马,有⼀说是五⾊花纹的马,⼀说是马鬃剪成五瓣的马。这⾥应该是后⾯的那⼀种,因为在唐太宗的陵墓⾥,⽯壁上的⼤型浮雕中,那⼏匹太宗⽣前⼼爱的骏马,就是马鬃剪成五瓣的造型,也只有这种等级的名马才会如此珍贵,可以和⼲⾦裘相提并论。千⾦裘是先秦孟尝君的宝物,《史记·孟尝君列传》记载:“孟尝君有⼀狐⽩裘,直⼲⾦,天下⽆双。”那是⽤狐狸腋下最柔软细密的部分连缀做成的,所以通体雪⽩,特别保暖,难怪价值⼲⾦。
可是对李⽩⽽⾔,这些价值连城的宝物都⽐不上美酒,因为只有美酒才能消除那压在⼼底、让⼈喘不过⽓的“万古愁”。“万古愁”就是⼈必有⼀死的永恒的哀愁,酒变成了恐惧死亡的诗⼈最好的忘忧⽔。这也呼应了《⽉下独酌四⾸》之四所说的:“穷愁千万端,美酒三百杯。”
诗篇到了最后⼀句,那⾻⼦⾥若隐若现的痛苦悲怆终于激昂地破纸⽽出,变成了慷慨的悲歌,李⽩说“与尔同销万古愁”,我就和你⼀同销泯这万古的哀愁吧。原来,李⽩确实是勉强⾃⼰去及时⾏乐的,但及时⾏乐既然是勉强去做的,⼜怎么会真的快乐呢?这种快乐其实充满了苦涩。在“万古愁”的锥⼼蚀⾻之下,⼲⾦散尽、⽃酒⼗千都毫不⾜惜,五花马、千⾦裘也黯然失⾊,也因此李⽩需要“⼀饮三百杯”,拼命灌醉⾃⼰,⽽“但愿长醉不复醒”。因此很显然地,喝酒只是暂时避开这样沉重的“万古愁”,⽽且就像《宣州谢眺楼饯别校书叔云》诗中所说的:“抽⼑断⽔⽔更流,举杯销愁愁更愁。”在那“⽃酒⼗⼲恣欢谑”的笑浪⾥,李⽩的⾼歌便同时夹杂着⽆声的哭泣,令⼈万分不忍。
尤其是,这最后⼀句“与尔同销万古愁”的“尔”,就是“你”的意思,在第⼆⼈称的相关词语⾥,这是⽐较随便的⽤法,是平辈之间或上对下的⼝吻。你有没有注意到,李⽩⼀开始是说“君不见黄河之⽔天上来”,“君”是⼀种表⽰尊重的敬称,相当于今天的“您”,后来的诗句也都是这么⽤的,包括:“君不见⾼堂明镜悲⽩发”,以及“将进酒,君莫停。与君歌⼀曲,请君为我侧⽿听”,只有到了最后⼀句,“君”才忽然变成了“尔”。这⼀个⼈称代词上很细微的变化,就⾮常耐⼈寻味地传达了李⽩⼼情的波动。于正 宁静
从⼀开始,李⽩就是以岑夫⼦、丹丘⽣作为对象.滔滔不绝地倾诉着他的哀愁,也是对这两个⼈“将进酒”,请他们多喝⼏杯,⼀边听李⽩的歌吟,所以他⽤“君”这个第⼆⼈称来写诗。但奇妙的是,⼀开始这⾸诗并没有点出具体的对象,“君不见”这个词突如其来,就像是对读者的提问似的,因此每个读者⼀开始念这⾸诗,就像李⽩正在当⾯与⾃⼰说话⼀样,所以特别有⼀种亲切感、接近感,也就更容易被卷⼊李⽩动荡的⼼情⾥;何况让李⽩如此动荡的哀愁,来⾃⼈⼈都要⾯对的死亡,读者更⼀下⼦便掉⼊李⽩的狂悲⼤痛⾥,产⽣了感同⾝受的共鸣。这是李⽩这⾸诗会如此感⼈的原因之⼀。
微妙的是,这整⾸诗⽤的都是“君”这个敬称,⽽写着写着,到了最后⼀句却发⽣了改变,李⽩悄悄地改⽤“尔”这个称谓了。这是什么原因呢?我认为,是李⽩⾃⼰被那“万古愁”的惊涛骇浪给淹没了,他淋漓尽致地哀痛这⼈类的不幸,却⼜⽆能为⼒,于是⽤烈酒拼命燃烧,就像快要溺死的⼈紧紧抓住的⼀根稻草。李⽩这时已经只求暂时可以不要灭顶,甚⾄“但愿长醉不复醒”,既然到了这种不顾⼀切的程度,连五花马、⼲⾦裘都在所不惜,⼜哪⾥还会在乎保持礼貌的敬称呢?
所以说,从前⾯的“君”到最后⼀句的“尔”,不是李⽩忘记了礼貌,⽽是超越了礼貌,在死亡、寂寞这⼀类永恒的哀愁之前,没有什么是重要的、是值得在乎的,包括⽤语的礼貌在内。于是,我们就和李⽩平等了,被他拉过去卷⼊到“万古愁”⾥,⼀起陷落,成为命运共同体。
⽽让李⽩这么强⼤的灵魂都⽆法承担的“万古愁”,那就是“朝如青丝暮成雪”的时不我待,和“古来圣贤皆寂寞”的孤独,正如《宣州谢眺楼饯别校书叔云》⼀开始所说的:
弃我去者,昨⽇之⽇不可留。
乱我⼼者,今⽇之⽇多烦忧。
所谓的“弃我去者,昨⽇之⽇不可留”,不就是《将进酒》起⾸所说的“君不见黄河之⽔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堂明镜悲⽩发,朝如青丝暮成雪”?都是对时间快速流逝的惊恐,⽽“乱我⼼者,今⽇之⽇多烦忧”,也对应于《将进酒》中“古来圣贤皆寂寞”,在短暂活着的当下,⼜充满了孤独寂寞、是⾮纷扰的不如意,可见这两种痛苦就是李⽩的“万古愁”所在。如果我们只看到“⼈⽣得意须尽欢”的痛快和“天⽣我材必有⽤”的⾃信,却没有体会到更深沉的“万古愁”,那就未免把李⽩看得太⼩、太低了。
⽽李⽩,就这样终⾝忍受着别⼈所不能理解,也不曾背负的“万古愁”,完成了表⾯壮丽、实则悲壮的⼀⽣。我曾经⽐喻李⽩是划过盛唐天空的⼀这个⽐喻不只是⼀种赞美,也是⼀种疼惜。你知道流星是
怎么产⽣的吗?你知道在耀眼的光芒之下,发光的星体其实⼀直都在承受被⽕颗流星,这个⽐喻不只是⼀种赞美,也是⼀种疼惜。
焚⾝的痛苦吗?
另⼀位伟⼤的诗⼈杜甫,就深深了解这⼀点,杜甫《不见》(近⽆李⽩消息)诗中说:“敏捷诗千⾸,飘零酒⼀杯。”原来,作为“敏捷诗千⾸”的旷世奇才李⽩,他的⼈⽣其实只有“飘零酒⼀杯”啊,能够慰藉他的飘零寂寞的,就只有那⼀杯⼿⾥的酒了,当⼀杯不够的时候,便是三百杯的痛饮狂歌了。流星在燃烧,灵魂在沸腾,李⽩就这样流浪在⼈间,看起来是及时⾏乐,其实是“拔剑四顾⼼茫然”,只能燃烧⾃⼰的⽣命去创造出⼀点光热来慰藉⾃⼰。
法国⼤⽂豪罗曼·罗兰(Romain Rolland)有⼀段话说得很好:“世上只有⼀种英雄主义,就是在认清⽣活的真⾯⽬之后,依然热爱⽣活。”我认为,这⼀段话是对“及时⾏乐”这个说法最积极的诠释,也是对李⽩的最佳赞美。
李⽩的伟⼤不在于⼀味狂放,他的⾼雅,让豪放变成了飘逸,⽽不是粗鲁。如果不了解这⼀点,以为李⽩就是⼀个任性夸张的⼈,那就太看轻、也太看浅李⽩了。⾄于他之所以要这样热衷喝酒,就是因为⾯临了极⼤的痛苦。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对死亡的恐惧,以及在⼈世间的寂寞,李⽩的《将进酒》便结合了这两种,⽽最⼤的主旨就是寂寞。对于这样的“万古愁”,李⽩可是⽐谁都还要体会得更深。
———内容摘⾃《欧丽娟品读古诗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