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放大学《行政组织学》形考任务3参考答案
形考任务3
案例:【广场舞引发的矛盾】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立即停止违法行为!”3月29日下午,在一阵急促的警报声后,温州市区松台广场上空不断地回荡着这句话。声音是从松台广场对面新国光商住广场C幢4楼平台发出的。平台上架了6个大喇叭,正对着松台广场,目的就是对抗不堪其扰的广场舞。从当天下午2点开始,“警告声”一直播放到傍晚5点多。一些广场舞大妈实在受不了了,陆续打道回府。(《杭州日报》4月1日)
只爱你一人
扯着大喇叭,对着居民区大放“民族风”的广场舞,已经成为不少城市居民的心头之患。跳舞的也不是没道理,这是强身健体、陶情冶性的娱乐方式,还能锻炼社交能力。而且舞迷们也不是恶人,多是大妈,就这么点爱好,还不让跳,好像有点说不过去。只是,苦了附近的居民,喇叭震天响,睡也睡不着,弄得小区的房子转手都困难;去说理吧,还架不住跳舞的人多势众,急火攻心,难免就有了过激行为。
心上人
庐州月
仅以去年为例,4月,成都一小区几家临街住户由于长期受广场舞音乐困扰,一气之下向跳舞人扔水弹;8月,北京昌平区,由于邻居跳广场舞放音响过大影响了自己休息,56岁的施某拿出家中藏匿的朝天鸣,还放出饲养的3只藏獒冲散跳舞人;10月,武汉一小区内正在跳广场舞的人遭楼上业主泼粪……眼下,温州的高音炮,虽属于“功能型武器”,实在也是不得已之举。据说去年10月,在业委会的牵头下,温州新国光商住广场600余位住户一起出钱,凑了26万元,买了一套扩音设备“还击”广场舞音乐。这份“齐心协力”,比交物业费爽快许多,也足以窥见两者之间的纠葛之深、“广场舞”的扰民之烦。
地方部门也没闲着,今年年初,温州鹿城区还发布了“广场舞公约”,并由公安、环保、城管等部门联合执法。只是,这就像猫抓老鼠的游戏,执法人员来了,大妈们就调低音量,走了又调高了。跳舞也是合理的民生需求,噪音则是明显的污染,地方政府部门也管了问了,但这样的症结还是悬而未解,究竟谁该对此担责?
母亲歌曲
  思考题:
  1、在这个案例中,公共利益是什么?
  2、面对这个问题,你觉得政府应该如何做出决策?
请你根据所学知识进行分析,本次活动将以20分计入形成性考核成绩,要认真完成哦!
答题要点:
风声下载1.公共利益是指不特定的社会成员所享有的利益。各国立法基本上都没有对公共利益进行精确的定义,而只是采取了抽象概括的方式来规定。究其原因,乃是不得已而采取的方式。因为公共利益的最大特点在于,它是一个与诚实信用、公序良俗等相类似的框架性概念,具有高度的抽象性和概括性。正因为如此,执法者在行使公权力的过程中,可以根据社会生活发展和变化的情况来维护某一种具体的公共利益,实现社会实质的公平和正义。此外,正是由于这种抽象性和概括性,通过公共利益条款能够赋予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公平地处理案件,克服成文法所可能具有的滞后性。在公共利益面前,“小团体”的自由必须受到约束。城市管理应该改变相关法律法规缺失、执行者缺位的现状,加强对众性娱乐活动的管理和引导,帮助参与者提高文明素质和公德意识,为公众创造安宁和谐的城市生活环境。广场舞伴随城市发展而来,是文化现象,也是社会现象。广场舞曾经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成果,是社会和谐的反映,但随着城市人口密度不断加大,以及公众对居住环境要求的提高,广场舞噪声已开始对居民生活和社区秩序造成较大影响。在公共利
益面前,“小团体”的自由必须受到约束。城市管理应该改变相关法律法规缺失、执行者缺位的现状,加强对众性娱乐活动的管理和引导,帮助参与者提高文明素质和公德意识,为公众创造安宁和谐的城市生活环境。
想象之中下载 2.(1).政府部门尽快出台相关管理办法,落实管理部门,明确管理措施和责任。(2)按规定时间统一播放,严格控制音量(不超过80Db)和播放时间(不超过晚九点半),规定每个广场只能播放一台音响。(3)尽快把众文化健身广场建设纳入新的城镇建设规划,作统一合理的安排,避免类似矛盾的出现。(4)社区居委会和街镇文体服务中心要定期组织培训,或组织“街舞”、“健身舞”比赛,进行有效的引导,使舞蹈样式和曲目相对积极向上,有益于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