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的观念和教化中国和欧洲
(四川大学教授)
(原文见《新华文摘》春泥 歌词20081期, 此处有删节)
论文摘要:  本文探讨文明的词义在中国和欧洲的演化。论文认为“文明”表现为人类的自我教化,是人类行为向着美、善、理性、优雅和秩序的发展,以及由此而形成的社会形式。论文描述了欧洲在两性关系、饮食起居、旅行和对待他人诸方面从野蛮和粗野到文明的演变,也回顾了中国古代文明是如何强调教化,注重培养人的行为的外在礼仪和内心的道德意识。论文认为准确地理解“文明”词义对推动当前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科学研究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 青春日记吉他谱>中国功夫屠洪刚文明  比较史学  中国历史  欧洲历史
 
一、 文明的概念:中国和欧洲
中国语言中的“文明”词义    中国思想中的“文明”词义的源起和演化与西文中的“civilization”大体相似。它所含有的“教化”和“使人文雅”的词义最初是由“文”字的含义派生出来的。金文中,“文”最初的两个基本含义“文字”和“纹身”,含有引伸义“修饰”的意思。
后来,“文”开始具有多种在不同的话语环境下的含义: 1)与文字相联系的那些提炼了的或诉诸说服的社会实践和文化形式:例如道德文章(“儒以文乱法,而侠以武犯禁”),“文教,指礼乐法度”(“故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法令条文”和“礼节仪式”;2吴秀波工作室声明张艺兴喜欢唐嫣)指称人的行为的较为优雅的特征,如“文采”(“文质彬彬,然后君子”)和“文雅”。 《甲骨文字典》解释“文,美也”。 “文”显然已包含人通过参与文学艺术和音乐的创造与欣赏,并领会其中所包含的伦理道德和理想规范,使自我修养得到提高的活动。
“明”在古汉语中,有明亮,彰明的含义。《甲骨文合集》解释“明”,以夜间月光射入室内会意为明。“文明”一词在中国古代思想中因而具有“文”所含的丰富内涵得到彰明而造成的那种人的行为和社会生活状况。它同西文中的civilization的词义重叠,这也许是为什么近人用“文明”来释义西文“civilization”的原因。中国古典思想中,“文明”也指社会生活中,是“文”而不是“武”得到彰明和发扬。王弼《十三经注疏》中的解释颇说明问题,他解释《易
经》中那段话“文明以止,人文也…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 “止物不以威武而以文明人之文也…用此文明之道裁止于人是人之文德之教”。 “以化成天下者言圣人观察人文则诗书礼乐之谓当法此教而化成天下也”。
“文”显然含指与处在自然秩序中的野蛮和蒙昧状态相对立那些更美,更多彩特征,以及人与人的更为友善的关系,《礼记》写道“文,彩也,美也,善也”。中国古代思想中的“文明”词义已含有我们今天赋予“文明”的那些内容。《易经》中有 “内文明而外柔顺”,《礼记》有“情深而文明”,《乐记》解释说“志起于内,思虑深远,是情深也;言之于外,情由言显,是文明也”。在中国传统思想中,“文明”显然在相当程度上指称具有较高情操和带文雅特征的行为举止。它同德国学者洪堡关于“文明”是一国民众的内在情操和外显行为习惯所表现出的受到教化的特征观念相似。
应该指出中国古典思想的“文明”观虽然包含本文开头所梳理的前两种主要含义,但它不包含第三个含义,即一个民族社会的物质和精神生活的总的形态。在中国古典世界观中,世界上存在除中国外其他多个文明社会形态的观念似乎尚未成熟。然而,在这种单一文明视野的世界观中,中国思想家对中国文明形成的诸多诠释读起来,至今仍使我们受益良多。
三,中国古代文明及其教化观念
文明是人类把自己提升到动物生存状态之上的那些生活特征,包括人类控制自然,获取资源以满足人类需求过程中获得的知识和能力,以及调节人与人关系和财富分配的规章制度。在中国,由原始蒙昧状态进入农耕文明的过程在中国的古籍中被故事化,文明的初期成就被符会到传说中的人物伏羲氏。“自伏牺以来,五礼始彰;舜之时,五礼咸备”(《通典·礼一》)。《尚书》宣称“古者伏羲氏之王天下,始画八卦,造书契,以代结绳之政,由是文籍生焉。”伏羲据说还指导农业,修房舍,制作衣裳,似乎是中国文明之父。从传说中的神农伏羲直到制礼作乐的周公姬旦连续数千年的时间中,中国古人终于从蛮荒原始状态中开创出中国古典文明雏形。炎帝或神农的传说反映公元前五千年左右,定居农业和医药已出现。河南王城岗和平粮台古城遗址显示公元前两千年左右,农业已能支撑小型城镇的发展,河南偃师二里头夏文化遗址表明以城堡、宫殿和仪仗器具的出现为特征的国家政权已形成。
公元前1300年左右,物质文明有了突破性的发展,殷墟商都城出土的大量青铜器和甲骨文,反映了商代已建立起复杂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发展出了较为高级的宗教崇拜仪式、
精美的艺术造型,以及以宫廷和都城为中心的城市文明生活方式。后来的西周进一步发展出了宗法制和分封制的政治统治形式,以及以太师、太保为首脑,以卿事寮为中心,以“诸尹”为基础的中央政权宫制,还制定了一系列相当于行政法,刑事诉讼法和民法,以及日常生活伦理规范和人际关系的礼节仪式的成文法典。“礼”被升华为中国古典文明的核心规范表明在当时王室、贵族和中上层阶层中,社会交往已达高度的文明化。
《礼记》描述了夏、商、周三代,世风和民风逐渐文明化的情形。“夏道尊命,事鬼敬神而远之,其民之敞,蠢而愚,乔而野,朴而不文。” “殷人尊神”,在殷商的巫史文化中,“其民之敞,荡而不静,胜而无耻。”(《礼记·表记》)皇帝如太甲“即立之年,不明,暴虐,不遵汤法,乱德……。”(《史记·殷本纪》)     
灭掉殷商后的西周鉴戒于商之灭亡,吸收了伊尹、傅说与箕子所倡导的德统,高度强调礼制文化,用礼来规范政治制度和君臣父子人伦关系以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周人相信“礼者,君之柄也, 它能够“别嫌明微,傧鬼神,考制度,别仁义”,并“治政安君。”(《礼记·礼运》)所以“周人尊礼尚施……其赏罚用爵列,率而不尊。其民之敞,利而巧,文而不渐,贼而蔽。”(《礼记·表记》)
宫廷雅乐制度使西周文明具有非常典雅的特征。祭祀天地神明祖先有六代乐舞,在其他欢庆场合有羽舞、皇舞、手舞、人舞和诗乐的演奏和表演。众多数量的编钟、编馨的制造和使用衬托出雅乐的辉煌和奢侈,当时还设立大司乐掌管对贵族子弟的音乐教育、培训音乐专职人员,承担和实施庆典仪式的音乐表演任务。贵族和知识阶层普遍重视自身的音乐修养,并把它看成是参与社会生活的必备能力之一。
儒家哲学及其礼教观念   在雅思贝斯看来, “轴心时代”是世界上若干古典文明发展的关键阶段,各大文明的生活实践和社会秩序在哲学和伦理层次上被抽象,其传统影响至今。这个时代在中国是春秋前后。春秋是所谓“礼崩乐坏”的时代,周朝权力中枢的式微,业已发展的文明秩序受到严峻的挑战。的确,正如弗洛伊德所说,在没有文明启迪的情况下,绝大多数人都会表现出破坏性的和反社会的倾向。孔子深知强调封建礼仪是恢复文明秩序的关键,他因而宣扬“克已复礼,天下归仁”,并倾力编纂体现对人的本能和利已心的压制和使人类生活脱离野蛮争斗状态的那些繁文褥节及其文本典籍。
孔子及其他儒生在那个关键年代便把对统治阶层和民众进行文明启迪的任务承担起来。他们认为“礼”和“礼教”是使人的社会行为文明化的重要影响手段。“乐以治内而为同,礼以修
外而为异;同则和亲,异则畏敬;和亲则无怨,畏敬则不争。揖让而天下治者,礼乐之谓也。” 同“刑、政”一起,“礼”和“乐”被认为是社会得以实现文明化的四大要素。孔子编纂的《礼记》等书中可以看出他对“礼教”的重视。
《仪礼》、《周礼》、《礼记》描述记载古代中国社会日常生活礼节和守则,以及大量结构完整的对这些文明生活规范的哲学性诠释,对中国古人社会行为的文明化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礼制”规范了中国文明社会秩序的基本习俗。《礼记》、《周礼》和《仪记》详细描述了各种社会场合的繁文褥节,包括贵族出门的穿戴,婚嫁的礼节程序等等。贵族男子20岁成人后,戴冠授礼。行冠礼后,出门均需戴冠,否则视为非礼。周朝上层阶层婚嫁需经“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和“亲迎”六道礼节程序。
宾礼教导与朋友及外邦宾客交往时,“礼尚往来”,往而不来,或来而不往,均“非礼也”。(见《礼记·典礼上》)诸侯卿大夫互相交往,须“以微言相感,当揖让之时,必称《诗》以谕其志”。外交酬酢均有对仪容,辞令,揖让的礼节规定。常需赋诗言志的形式要求双方对赋。朋友往来和士相见,有“三传语”和“三揖让”等礼节,遵从谦德规范,否则被认为是无礼。“礼”和“乐”包含着男女合唱歌曲使个人行为优雅,符合文明礼仪的伦理规范,“礼也者,理也;乐也
者,节。君子无礼不动,无节不作。”(《礼记·仲尼燕居》)读书识礼,“恭俭庄敬”领会和浸染文章中所包含的伦理道德是个人修身养性的基本途径。那时非常重视参与创作和欣赏音乐和诗文的活动。“乐”被认为是陶冶情操的重要手段。“诗”与“乐”在西周至春秋中叶是词义重叠, “乐以诗为本,诗以声为用”,(郑樵:《通志·乐略》)诗文构成乐曲的歌词文本,包含有文化修养的人的高风亮节,而乐又以激昂抑越的曲调表达诗文所载的道德情操。“礼乐交错于中,发形于外,是故其成也怿,恭敬而温文”。(《礼记·文王世子》)
如是,“礼乐制度”成为中国文明的象征。孔子等儒生还抽象出中国文明的基本伦理规范。孔子以知仁,勇为三达德,又提出礼、孝、悌、忠、怒、宽、信等德目。文明的发展是由于那个社会能够调动所有人内在的善的品质和活力。孔子和孟子十分正确地强调人性善,把“仁”视为最重要道德规范,对中国社会脱离人与人关系的野蛮争斗而文明化起到关键作用。孟子以仁、义、礼、智为三个基本道德规范,号召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义妇顺、朋友有信。管仲提出礼、义、廉、耻四维。这些伦理规范被后人总结为“六德”和“八德”,后来,董仲舒又确立“三纲五常”,成为帝制时代调节中国社会人际关系的主要“文明”规范,“三纲”虽不平等,但它在维系中华帝制时代文明上起到了重要作用。
由于儒生,特别是孔子和孟子的宣传,以礼乐为主要内涵的文明教化,在春秋和汉代及其以后获得进一步发展。以董仲舒为代表的西汉学者把春秋之际学者有关中国社会生活文明化的理想转变为受到国家政权支持的社会行为实践。在文明发展的初期,“最重要的精神创造是宗教观念”。儒家哲学作为广义上的宗教,一种信仰体系,一旦被创造出来,并由某种权力体制来维持它所包含的道德教条便对那个文明起到调节的作用。自董仲舒推六经,“崇儒更化”, 倡文抑武,提倡“三纲五常”,以礼教为中心的儒家文明秩序就逐渐被确立。董仲舒所推崇的作为世人尤其是士大夫修身养性,积累社会行动知识的“六艺”:诗、书、礼、乐、易、春秋,同中世纪西欧教育的“七艺”多少相似。如前所述,在欧洲,大约相对晚些,也出现最初起于民间的伦理宗教学说(基督教)获官方支持,而成为使社会行为向更文明方式转化的运动。
宋明儒学:探寻文明的人性论基础    汉代学者总括先秦诸子百家政治伦理哲学,建立以儒家哲学为核心的中国文化主流意识形态。魏晋以降,佛、道思想风靡,侵蚀儒家所维系的中国文明的核心价值观。宋代学者面临的局势是魏晋之乱,晚唐藩镇割据,五代受制于北方少数民族,王道政治式微,士家大族衰落,社会趋于平民化,形成“上无教化,下无廉耻”的社会局面。他们承继韩愈以来重振儒家伦理的愿望,力图以儒家人生观为核心,吸纳
佛道思想,对中国文明的自然和伦理哲学进行重构。宋明新儒学对“性理之学”的研究,推动了“道学”和“理学”的发展,促使中国文明传统伦理价值体系之更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