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古典音乐鉴赏
“古典”(Classic)一词源自拉丁文,原是典范、即奉古希腊(或罗马)为典范而加以模仿的意思。
人们有时把严肃音乐或艺术性音乐统统称为古典音乐,以同所谓“流行”音乐或娱乐性音乐相区别。“古典”的这个广义解释,把历史时期和风格全然撇开,所以,本来是属于不同时期和不同风格的音乐作品,例如,巴赫、贝多芬、柴科夫斯基以至于斯特拉文斯基的作品,都能够称为古典音乐。
音乐史上的古典时期基本上是属于器乐的,绝绝大局部作曲家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器乐的体裁与形式,声乐的地位反而退居其次。敢于同大主教决裂的莫扎特,虽然在歌剧方面卓有贡献,他的器乐作品也是大量的。至于贝多芬,他纯粹是一位器乐作曲家,他以革命中的英雄作为作品的主人公,为此他有时也被称为革命的古典作曲家。古典主义的规范化确立了奏鸣曲、弦乐四重奏、协奏曲和交响曲等多乐章体裁和快板乐章奏鸣曲形式。古典风格作品中节奏与配器彩灵活善变,而不是整乐章划一不变;古典作品中所有声部、甚至于演奏的力度,都由作曲家亲自写出和标明,而不是留给演奏者演奏时即兴处理。至于感情的表达,古典作品因为理性精神的影响,往往比较克制、沉着,而不是狂热的倾诉——从这方面着眼,巴罗克风格全然不同于古典主义,它反而更接近于后来的浪漫主义的精神。西方古典音乐是西方文明中极为重要的一局部。西方古典音乐作品浩如烟海,而在我们的传统印象中,因为历史文化的原因,西方古典音乐难于欣赏,成为一种阳春白雪的高雅文化。其实,古典音乐中有很多脍炙人口的音乐
作品、片段,在我们生活中为人们所喜闻乐见。霍夫曼曾说,“音乐是所有艺术中最富浪漫主义——几乎能够说是唯一的真正浪漫主义的艺术,因为它的唯一主题就是无限物。音乐向人类揭示了未知的王国,在这个世界中,人类抛弃所有明确的感情,沉浸在无法表达的渴望中。”
在欧洲艺术史上有两个重要的时期,古典主义时期和浪漫主义时期。前一个时期包括十八世纪最后的二十多年和十九世纪的前几十年;另一个时期在法国大革命引起的社会和政治变动的影响下,于十九世纪的第二个二十五年中形成。当时的浪漫主义真可为无孔不入,在文学界,建筑界,艺术界等各个领域中都涌现了一大批杰出的浪漫主义者。
西方古典音乐在浪漫主义时期,随着工业革命的实行,钢琴也实行了改进,其自身采用了铸铁结构,琴弦也加粗了,这种钢琴能获得更浓厚和更辉煌的音乐,跟现在的钢琴开始接近。接下来,我用一个事实来证明这个点:假如李斯特的时代要求他有不同的表达方式,而且还因为这个时代为他提供了能产生不同效果的钢琴,这种钢琴在较早的时期是不到。但这种比较我们只能在音乐文献中到,在现实社会中已很难到。
十九世纪的钢琴小品大师有奥地利的舒柏特、波兰的肖邦、匈牙利的李斯特、德国的舒曼、门德尔松、勃拉姆斯,以及他们的同代人——在发掘钢琴技术上的可能性与戏剧性方面显示了无穷无尽的独创性。总来说之,短小的抒情形式的出现,作曲家就会认为乐曲的大小不是艺术批评的标准,一首优美的,精心的创作的小型乐曲也能和一部交响乐相媲美。
歌曲的结构可分为两大类。在分节歌形式(strophic form)中,诗的每一
段或每一节都重复同样的旋律。这是民歌和通俗歌曲中很常见的结构。歌的第一段可能是讲述一个情人的期待,第二段是他见到爱人时的欢乐,第三段姑娘的父亲粗暴地将他们分离,第四段姑娘悲伤地死去,所有这些都用相同的曲调演唱。另一种形式德国人称作“durchkompoiert”,字面意思是“全面创作的”,就是说作曲过程贯穿全曲,没有整段的反复。还有一种中间的形式,它将分节歌中的反复和全创作歌曲的自由结合在一起,有两、三段重复同样的旋律,然后在需要时就引入新的旋律,一般来说都是在高潮局部引入。舒柏特脍炙人口的《小夜曲》就是这种结构的精彩范例。
一首完美的诗本身就是很完美的,不用需要有最高度的想象力。浪漫主义艺术歌曲的创造者将歌词与音乐结合得非常成功,正是因为这些音乐作品,有很多抒情诗才能得以幸存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