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白居易的妇女
林虹
【摘 要】反映妇女生活,提出妇女问题是白居易诗作的重要内容.然而,在妇女问题上,由于受时代意识的影响,以及所处阶级的限制,白诗表现出了进步与保守并存的特点.本文从分析封建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男性权利话语入手,通过个人诗作分析来揭示白居易的妇女观的双重性.超级风格 spexial
【期刊名称】《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年(卷),期】2005(000)002
【总页数】4页(P107-109,114)
【关键词】白居易;妇女观;男性文化
【作 者】坏林虹
【作者单位】陕西师范大学,中文学院,陕西,西安,710062
【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I206.2;K825.6死了都要爱吉他谱
作为一名正直的封建知识分子,在“唯歌生民病,愿得天子知”思想的指导下,白居易一生创作了大量的反映人民苦难的优秀篇什,妇女问题就是他所关注的对象之一,而其中反映的先进思想已深得后人的首肯。然而,白居易远不是一个思想家,他的思想并没有超越他的时代。封建社会的男权意识在他的思想中还根深蒂固地存在着,并融入了他的创作之中。因而,其诗作体现出的妇女观也呈现出了进步与保守、超脱与世俗相掺杂的状况。本文试图就这一问题作粗浅的探讨。
封建社会中,男性文化居于主导地位,他们容不得女性优越意识,但又无法否定女性的存在。为了确保自己的权威地位,就只有采取种种方法来贬抑女性,把女性诬陷为祸水就是其惯用的思想武器之一。女祸论被大肆传播,大至亡国,小至败家,一切的责任都归咎到了女性身上。在封建史家看来,殷商之所以亡国,原因并不在于纣王的荒淫暴虐,而在于
妲己的蛊惑;周亡也是如此,皆缘于褒姒的罪孽。在这样的社会氛围中,作为一种时代意识的反映,白居易的诗中多有规劝君主及世人戒女之作。如《李夫人》、《长恨歌》、《和古社》以及《古冢狐》。新乐府《李夫人》的自题小序明曰“鉴嬖惑也”,点明了题旨。又因民间多以“”称呼迷惑男子的女性,诗人遂以妖狐为喻,作诗警戒世人勿受美蛊惑。《和古社》、《古冢狐》二诗即是如此。《古冢狐》小序曰:“戒艳也”,诗中写道:
古冢狐,妖且老,化为妇人颜好。……见者十人八九迷。假迷人犹若是,真迷人应过此。……何况褒妲之善蛊惑,能丧人家覆人国。君看为害浅深间,岂将假同真。
在诗人看来,妖狐为害已使“见者十人八九迷”,而女为害更甚于,善蛊惑的褒姒、妲己之流就能使人丧家覆国。《和古社》中,诗人则讲述了一个借幻化成美女来迷惑行人,致使“少年客,十去九不回”的妖狐最终为雷电所击“烧作灰”的故事,藉此来警告世间以美祸人的女子(“寄言者”)“勿谓神默默,勿谓天恢恢。勿喜犬不捕,勿夸雕不精”,因为“天火有时来”。
在这几首诗中,白居易的女祸思想得到了鲜明的体现,这也是他妇女观保守性的反映。然
而,白居易又是一个“情之所钟者”,正如他自己所说的“予非圣达,不能忘情,又不至于不及情者。事来搅情,情动不可坭”(《不能忘情吟》)。在秉持女祸论的同时,又常为情所触动,这也潜意识地融入了他的创作之中。故而,其诗作在坚持警戒君上及世人远避女的创作主旨的同时,常常又会有诗人个人情感的不自觉渗入。如《李夫人》一诗,作者于诗尾感叹道:“人非草木皆有情,不如不遇倾城”。虽然作者最终仍在规劝君主远避女祸,但是其中又有着淡淡的无可奈何之感。因为人总是有情的,不可能不为美所动。正因为君主亦有情,所以他们不可能美当前而丝毫不受其吸引,所以才会有女祸的发生。可能作者根本没有想到,他的这一声喟叹即冲淡了诗中的道德谴责力量,客观上也减轻了李夫人身上所背负的道德枷锁。那么,如果把《李夫人》一诗假定为诗人对女祸论的小小质疑的话,《长恨歌》就可以看作是诗人对女祸论的大胆背叛了。在这首叙事诗中,作者情至文生,将李隆基对杨妃的切骨思念描绘得真实而细腻、感人至深,将史家眼中的杨妃祸国演绎为李杨二人的缠绵悱恻的爱情悲剧,致使后人对该诗主题的认识产生了重大的分歧。
从上述诗中,我们可以看出,作为一名封建知识分子,白居易确实深受女祸思想的浸淫,同时,他又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封建卫道士。虽然他从未追究过君主的责任,但又不仅仅把女性看作祸国殃民的惟一罪人。或许在他看来也是缘于人的一种自然性情吧。
在男权社会中,女人被当作功用化的物而不再被当作人为社会所接受。男性文化致力于把女性塑造成他们心目中的理想女性,使女性的活动尽可能单一化、专一化,尽量使她们忘却除去身体之外自己还有头脑和灵魂。因此,在封建社会中,对女性的限制是十分严格地——既有所谓的“三从四德”的规定,又有《女诫》之流的训诫——一切的努力都是为了按照社会占统治地位的文化规范和价值标准来塑造女性。作为自小接受儒家思想熏陶的封建士子,白居易在诗中就多次赞颂遵奉礼教,富有传统美德的女性。新婚伊始,他就作了《赠内》一诗,诗中历数了历史上有名的贤妻的典范:不嫌夫贫的黔娄之妻,与农夫丈夫相敬如宾的冀缺之妻以及理解丈夫的不仕之举,甘心贫苦辛劳生活的翟氏(陶潜之妻)、孟光(梁鸿妻),以此来勉励新婚妻子与自己“庶保贫与素,偕老同欢欣”。《蜀路石妇》则塑造了一位温顺贤淑的征人之妇。她为人至孝,在“夫行二十载”以至“竟不归”的情况下,仍秉执妇道“一一如礼经”。对公婆,不仅“晨昏问起居,恭顺发心诚”,而且“药饵自调节,膳馐必甘馨”,照顾得无微不至。后人为了纪念她,遂刻成她“俨然整衣巾”,“似见舅姑礼”的石像立于道旁。最后,诗人用望夫石与蜀路石妇作对比,彰显了后者的道德感化力量——“至今为妇者,见此孝心生。不比山头石,空有望夫名。”《续古诗十首》(其一)则出现了一位对
丈夫忠贞不二,始终如一的妇女形象——“妾身有存殁,妾心无改易。生作闺中妇,死作山头石。”
与上述贤妻相对的,在《读史五首》(其五)一诗中,作者提及了丈夫“憔悴时”,见之“不下机”的季子之妻和“买臣负薪日,妻亦弃如遗”的买臣之妻。从中不难看出,作者对这种汲汲于名利、薄情的女性的不赞同的态度。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白居易是传统妇德的秉持者。他总是自觉不自觉地用封建伦理道德去要求女性,于是才有了《井底引银瓶》、《简简吟》这类诗的问世。前首诗讲述了一个大胆背叛封建礼教的少女的爱情悲剧。当初,她为了爱情不惜“暗和双鬓逐君去”,谁知因无明媒正娶之礼而不见容于男方家长,落得个有家归不得的悲惨境地。最后,她悲愤地警告年轻少女(“寄言痴小人家女”)“慎勿将身轻许人”。毋庸置疑,这首诗起到了暴露封建礼教罪恶的作用,因为读者会深深同情这位勇于追求幸福的女性的不幸遭遇,并追究造成这种不幸的根源,但它绝不像有的人认为的那样,即这首诗的矛头直接指向了封建礼教,具有反封建的战斗性。的确,诗人在主观上是同情这个少女的不幸的,但他更是一个封建礼教的维护者,这从他对诗中的负心汉的态度和他所站的道德教化立场就可看出。[1]“为君一
日恩,误妾百年身”中所蕴涵的微薄的谴责力量就证明了诗人并没有意识到诗中那位引诱多情少女与他私奔的男子所应承受的道德谴责。其次,正如诗题小序所言,诗人作此诗的目的是“止淫奔也”,因此才会有“卒章显其志”的“寄言痴小人家女,慎勿将身轻许人”。显而易见,诗人是站在封建礼教的立场上来教化女性的,也就是来明确告诉女性不要做违反礼教规定的事情,否则下场会很悲惨。
在为苏简简写的悼诗《简简吟》中,诗人极力从如花的容貌、娴熟的女红、温顺的品德方面赞美她:
一不小心爱上你张翰苏家小女名简简,芙蓉花腮柳叶眼。十一把镜学点妆,十二抽针能绣裳。十三行坐事调品,不肯迷头白地藏。玲珑云髻生花样,飘繇风袖蔷薇香。殊姿异态不可状, 忽忽转动如有光。
可以说,这与要求为人妻者“始终如一,为人至孝,夫唱妇随”,以及告诫女性不要违背礼教,都是一种男性文化烛照下的妇女观的反映,是从封建礼教出发,是基于男性情爱心理来要求女性的。当然,这不能简单地评价为保守,因为它也涵盖了一些中华民族的传统价值观,是民族性的部分反映。只能说,白居易仅仅要求女性为男子守贞、顺从丈夫,却很
少鲜明地要求男子也从一而终,忠贞于妻子,以及劝戒女子要甘心于礼教的束缚的态度体现了他的保守性。
正如我们前面所说的,白居易是一个“情之所钟者”,悲天悯人的性格、丰富的个人情感使得他往往能认同一些为礼教所不容的事物。首先,在礼教中,是没有爱情一说的,它看重的是遵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夫妻之间相敬如宾、夫唱妇随的婚姻。而白诗中却频频出现对两情相悦的爱情的赞美。据考证,白居易早年曾有过一次恋爱经历,两人情投意合但因门不当户不对而分手。后来,他作了多首诗来缅怀这段失败的爱情。早年的有《冬至夜怀湘灵》、《长相思》、《寄湘灵》、《潜别离》、《感秋寄远》、《花非花》等,直至46岁在江州所作的《感情》一诗,仍在回忆这段感情。[2] 这种缅怀、追忆之情均体现了诗人对两情相悦的爱情的企许之情。如《长相思》(九月西风起)一诗,通过女主人公自诉衷肠,表现了她对于爱情的热烈追求,从而在包办婚姻以合“礼”合“法”的绝对权威禁锢青年男女的纯洁爱情,摧毁他们的终生幸福的时代,唱出了一首执著追求爱情的叛逆之歌。
还有《采莲曲》这首小诗,以清新之语赞美了青年男女那纯洁、自由的爱情。这时,诗人并没有站在礼教的立场上来训斥或告诫女性摒弃这种违反规范的言行。
当爱失去了默契其次,白居易虽遵奉礼教,但不以礼教的规定为对待女性的惟一标准。封建社会看重的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白居易却没把这一规定放在心中。《和微之听妻弹别鹤操因为解释其义依韵加四句》中写道:义重莫若妻,生离不如死。誓将死同穴,其奈生无子。……无儿虽薄命,有妻偕老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