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爱林(宁交罚【2021】11210号)
【主题分类】交通运输互联网
【发文案号】宁交罚【2021】11210号
【处罚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9修正)338757140000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9修正)338757150000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9修正)338757120000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9修正)338757130000
【处罚日期】2021.08.04
【处罚机关】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处罚机关类型】交通运输部/委/厅/局
【处罚机关】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处罚种类】警告、通报批评、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执法级别】市级
【执法地域】南京市
【处罚对象】孙爱林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2.05.20 15:32:59
处罚相对人名称 | 孙爱林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宁交罚【2021】11210号 |
处罚类别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8-04 |
处罚内容 321对不起徐良 | 警告、1000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 |
金额(万元) | 1.0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违法行为类型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6号)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6号)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
违法事实 | 2021年07月19日09时02分,当事人孙爱林驾驶苏AJ90R3(蓝)小型轿车在苏宁慧谷,因涉嫌未经许可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违法所得不足5千元被我执法人员查获。 |
处罚依据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6号)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6号)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
处罚机关 |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32010001294771X7 |
数据来源 |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32010001294771X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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