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和敏(徐交水罚字〔2022〕210056号)
【主题分类】交通运输 
【发文案号】徐交水罚字〔2022〕210056号 
处罚依据】江苏省内河水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2018修正)18279775120100 
【处罚日期】2022.03.19 
【处罚机关类型】交通运输部/委/厅/局 
【处罚机关】徐州市交通运输局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执法级别】市级 
【执法地域】321对不起徐良徐州市 
【处罚对象】李和敏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2.05.20 15:31:00 
处罚相对人名称
李和敏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徐交水罚字〔2022〕210056号
处罚类别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3-19
处罚内容
2022年3月19日11时53分,江苏船嘉宝物流有限公司(红航货568/727总吨)在徐州塔山航段水域检查,船舶不能提供本航次船舶污染物接收凭证,违反了《江苏省内河水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当事船长(李和敏)对违法事实确认无误,并承诺将主动纠正违法行为,消除违法危害。
金额(万元)
0.0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船舶不能提供本航次船舶污染物接收凭证
违法事实
江苏船嘉宝物流有限公司(红航货568/727总吨)船舶涉嫌不能提供本航次船舶污染物接收凭证案
处罚依据
《江苏省内河水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一条
处罚机关
徐州市交通运输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20300014051538Q
数据来源
徐州市交通运输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20300014051538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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