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新加坡歌手林俊杰到江苏省演出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文化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1.11.09
【文 号】文市函[2011]2063号
【施行日期】2011.11.09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文化
正文
文化部关于同意新加坡歌手林俊杰到江苏省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1〕2063号)合照 汪苏泷
  江苏省文化厅:
  你厅苏文市(外)〔2011〕721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新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邀请新加坡歌手林俊杰,于2011年12月11日到江苏省南京市演出。
  此复。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