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新加坡歌手林俊杰到江苏省演出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文化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1.11.09 ∙【文 号】文市函[2011]2063号 ∙【施行日期】2011.11.09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文化 正文文化部关于同意新加坡歌手林俊杰到江苏省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1〕2063号)合照 汪苏泷 江苏省文化厅: 你厅苏文市(外)〔2011〕721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新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邀请新加坡歌手林俊杰,于2011年12月11日到江苏省南京市演出。 此复。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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