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天伟案(温龙公(瑶)行罚决字[2021]02834号)
【主题分类】公安 
【发文案号】温龙公(瑶)行罚决字[2021]02834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72013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190140 
【处罚日期】2021.12.16 
【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 
【处罚机关】【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浙江省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瑶溪派出所 
【处罚种类】行政拘留 
执法级别】区/县级 
【执法地域】龙湾区 
臭男人 黄义达
【处罚对象】黄天伟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1.12.29 14:40:18 
主要违法事实:近期,黄天伟有吸食(),黄天伟于2021年12月15日18时许主动到瑶溪派出所投案自首,经温州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的毛发毒性检测,黄天华的毛发中检出和去甲。经查证,黄天伟属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对其减轻处罚。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决定给予黄天伟行政拘留六日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行政拘留送温州市拘留所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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