侠客行读后感范文5篇
《侠客行》可读性很强,作者设置一个又一个连环的疑团 ,调足读者胃口,才缓缓解开。与其说是部武侠小说,还不如把它归为推理小说。
侠客行读后感范文1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侠客行》是金庸先生的一部小说,以李白的《侠客行》开篇和命名,贯穿了侠义之道。
这是个最接近童话的故事:
不识字、不懂武功而又不懂人事的小叫花“狗”(石破天),无意间得到了摩天居士谢烟客的玄铁令,可以命令谢烟客做一件事;被错认为石中玉,便有了黑白剑客做父母,当上了长乐帮的帮主,多了雪山派这个大敌;后来又接了赏善罚恶的铜牌去侠客岛喝腊八粥,学得了绝世武学……
只有金庸武侠的小说里才有这种奇迹,一个“三不”少年,靠着他的单纯善良与一点记忆力,便在人心险恶的江湖里乱闯乱撞,各种机缘巧合,深得作者偏爱的而混得风生水起,天下无敌。
童话的背后,有讽刺世人机关算尽、枉费心机的部分。开篇便是为了玄铁令死了很多人,但后来玄铁令还是落在了石破天手里;
有劝诫读书人“尽信书不如无书”的部分。侠客岛上面对“侠客行”的图谱,很多才学之士在研究注解,耗费了几十年的光阴,却偏偏石破天只看图就学得了上乘武学;
有劝人“得饶人处且饶人”的。阿绣教导石破天和成名人物相斗时,一招“旁敲侧击”和对方打个平手,给他留点面子。
……不是你的错 丁当
从小说中我感受到最深的还是“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一块玄铁令,引来诸多人的争抢,为他送命的不计其数;龙、木岛主在石破天学成绝世武功后,教导他不可以让人知道,否则会招人嫉恨,招来杀身之祸。其他武侠小说里也有相似的宝物:《射雕英雄传》里的《九阴真经》,《倚天屠龙记》里的屠龙刀,《连城诀》里的宝藏,《笑傲江湖》里的《辟邪剑法》……凡是稀缺的物品,总有人争抢,总有人因宝藏或是武功秘籍而死。
“不露财,不炫富”,低调做人是这些武侠小说教给我们的。“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手握稀缺的资源就不能人尽皆知。还有不要跟风,去抢那些被争夺的资源,抢来的终究会被抢走,还会给自己带来不幸。
侠客行读后感范文2
《侠客行》在金庸十四部里应该算知名度很小的一篇了。我想看是因为喜欢李白大人那首诗,太带感了!不同于其他作品,《侠客行》中没有轰轰烈烈的爱情,有关儿女情感的话题也只是轻描淡写一带而过。却也有三位姑娘,丁当,侍剑和阿绣,一个泼辣,一个成熟,一个温柔。有人说丁当和石破天像黄蓉郭靖,真心不想。丁当那般爱慕虚荣,喜欢能讨女人欢心的男人,却不爱老实稳重之人,不似黄蓉,只有鬼点子却不像黄蓉用计。丁当给人印象很深,却不似黄蓉一般受人喜爱。侍剑在石破天被拐到长乐帮后第一个和他接触。石破天实话实说她却一直怀疑他在装,这个问题很严重现在先不写了……阿绣温柔,也是最能辨真假的人,石破天和石中玉虽然样貌极像,几乎所有人都认错,她却能分辨出两个人的区别,能分辨善恶。三个姑娘,都与石破天有些瓜葛,也确实是阿绣才能真正得到破天兄的真心喜欢。
书中还有一对夫妇引人注目,也惹人羡慕,石清闵柔夫妇,师出同门,互生情愫,结为夫妇,婚后恩爱无比,是最最幸福的家庭了。可惜生了个坏儿子,不知道热了多少麻烦。不过重点不在这里,而是闵柔的情敌梅芳姑,能写的只有一点,梅芳姑样貌比闵柔好,武功更高,才华横溢,几乎样样都高过闵柔,而石清却选择闵柔。石清自己交代,“你样样比闵师妹强,不但比她强,比我也强。和你在一起,自惭形秽,配不上你。”石清这番话应当是真的,但梅芳姑又何必苦苦追求他呢?梅芳姑有如此好的硬条件,何必缠着石清不放,武林中高手甚多,总该有和她门当户对的才是。
我看完书后问我爹,“如果有一天一个和我一模一样的人站在你面前,满嘴脏话骂骂咧咧大脑和当今世界毫不接轨,你会觉得那是我妈?”我爹回答,“我会怀疑你吃错药了。”一般人都应是这个反应,《侠客行》中的绝大部分人也这么想。石破天和石中玉,样貌几乎完全一样,却是一个天真无邪,一个狡猾顽劣。石破天被当成了石中玉,当破天兄满头问号把他那天真的一面显露出来的时候,所有人都认为是石中玉在装傻。唯一分辨出来的,只有阿绣姑娘。有一本长篇笑话书,叫《史上第一混乱》,萧强对项羽说,外表再像也不该认错,嫂子(虞姬)不是一般人能装出来的。项羽也玩笑回答,如果有一天一个和你长得一样的人,西服革履跟人说话彬彬有礼官腔十足,那也一定不是你。不管什么情况,不同人的性格是装不出来的,
如果有一天这种情况真的发生(不大可能),一定不要轻易怀疑对方吃错药了。
作为看过水浒传看过福尔摩斯和华生喜欢羽泉的人,我对每部书里那纯洁的兄弟情很关注,侠客行中也有。最让人佩服的便是书中武功最高(除主角)的两位、侠客岛龙、木二位岛主。二人相交半生,互相扶持走过几十年,心意相通,让人佩服。最有感触的画面就是在石破天解开“太玄经”奥秘后,龙木二人的生生叹息,“白首太玄经,兄弟,你的头发也白了。”另一人在心里说“你又何尝不是?”不求同生,两人却同死。一辈子合作向着自己的目标前进,多么伟大。石破天阴差阳错和赏善罚恶二使结为兄弟。起初那两人并不真心实意,石破天也只是少年好奇,向往那种结义的情感,而赏善罚恶使最后被石破天感动,在侠客岛生死未定之时,两人照顾石破天,并愿意履行“但求同死”的誓言。那段文字是全篇最动人最豪情的一段。这就说道这本书给我的总体印象,有些让我小小的失望,《侠客行》,再加上李白那首诗给我的印象,应该是豪气万丈的一篇吧。可惜这最豪情的一段,比不过郭啸天和杨铁心牛家村结义,比不过杨过和神雕在剑冢山与独孤前辈心灵对话,更比不过萧峰虚竹段誉三人在少林寺携手御敌。是,石破天傻,这个傻不似虚竹的死板,石破天的傻是真正傻得没治了。
这又说道《侠客行》中的“侠”,提到金庸笔下的大侠,郭靖是典型,侠之大者,为国为民,
他对杨过说,“我辈练功学武,所为何事?行侠仗义、济人困厄固然乃是本份,但这只是侠之小者。江湖上所以尊称我一声『郭大侠』,实因敬我为国为民、奋不顾身的助守襄阳。然我才力有限,不能为民解困,实在愧当『大侠』两字。你聪明智慧过我十倍,将来成就定然远胜于我,这是不消说的。只盼你心头牢牢记着『为国为民,侠之大者』这八个字,日后名扬天下,成为受万民敬仰的真正大侠。”杨过最后杀掉蒙哥解襄阳之围,也为国家做了贡献。萧峰,一个完美的人,宁肯牺牲自己也为了契丹和汉人之间的和平。而《侠客行》,先说李白的诗,写的侠客就是为国为民的大侠,而金爷的这本书,顶多也就是侠客岛“主持江湖公道”而已。
金爷的小说往往这样,石破天这样的因为各种各种奇葩经历巧遇练就了绝世武功,好像段誉先生也是,虚竹小朋友也是,张无忌更特么是!但是石破天这个真心觉得不公平,这人实在太傻太木头了。而最后《侠客行》和“太玄经”叫他领悟,要说明个神毛?
还有一点,我深深体会到,阿黄确实是一条狗,所以琦是不是考虑把你簿的名字改改……
侠客行读后感范文3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
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
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
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
救赵挥金槌,邯郸先震惊。
千秋二壮士,烜赫大梁城。
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
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
我个人比较喜欢李白,李白的诗里面,这首更喜欢一点。
诗一上来就让燕赵侠客的形象跃然纸上,素带胡缨,快马吴钩,行侠仗义,取人项上人头简直如探囊取物一般,做了大事却不肯招摇,默默退隐于江湖。
李白生活的初唐时期,正是帝国又一次直通西域,朝廷的文治武功直追汉武霸业,所谓汉唐、汉唐,正是我们这个多灾多难的民族最牛叉的时代了,西汉开国的基业,正是有战国时期公子、侠客盛行的遗风,唐初亦是民风尚任侠,所谓任侠,就是要见义勇为,扶助弱小,以天下事为己任。好酒能歌,十五好剑术的李白,自西域入关陇之地,正是如鱼得水,希望成就一番大事,而且还得要事了拂衣去。
这样一个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的李白,怎么成就大事啊?这个一定要遇到信陵君那样礼贤下士的明主了,接着本诗的具体人物登场了,李白要拿信陵君窃符救赵的事迹说事儿了,外人眼中侯瀛不过守门小吏,而且都是一糟老头子了,朱亥一市井屠户,信陵君却对他们毕恭毕敬,当他们是中隐隐于市的侠客,这样的真诚,打动了二位侠客的心,三杯酒一喝,耳朵发
热,眼睛充满激动的泪水,一诺千金应下大事,追随明主抗秦啊,朱亥槌杀统领十万大军的老将晋鄙,助信陵君遵守合纵抗秦的承诺,拼死救赵,没有同去的侯瀛自杀以明侠义之心,更代主公以谢窃符之罪。这样的大事,声震赵魏两国都城,这样的任侠,虽死犹生,名留千古。这样的人生,才是李白向往的激情挥洒的青春。崇尚文武不殊途的李白还不忘调侃一下西汉大儒杨雄,一辈子白头不过闷坐阁中研究些玄学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