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美籍小提琴家亮到上海演出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文化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0.08.26
林依轮锣鼓【文 号】文市函[2010]1867号
【施行日期】2010.08.26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文化
正文
文化部关于同意美籍小提琴家亮到上海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0〕1867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10]1352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交响乐团邀请美籍小提琴家亮,于2010年10月3日到上海合作演出。
  请举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