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你,所以房产愿意为你加名:谈谈房产加名的各种法律风险
爱情是人世间最美好的情感,没有经历过爱情的人生是不完整的。
于千万人之中,于无涯的时光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恰好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从此,在纷繁的世界里,你不再茕茕孑立;从此,在滚滚红尘中,有人和你作伴。
轻颦回眸,浅笑流年,流星璀璨,沧海桑田,于是,你有了牵绊,有了责任,你也有了温暖,有了阳光。
想起了王菲的一首歌《我愿意为你》:
只要你真心拿爱与我回应,什么都愿意什么都愿意
为你,我什么都愿意,什么都愿意
所以,我爱你,房产愿意加你名字,这对于相爱的两个人来说,并不算什么事。
然而,爱情是有保质期的,当爱情不再,两个人没办法继续,房产加名就会产生各种各样的法律风险,甚至导致出现纠纷,这样的案例,我们团队-广州王幼柏律师团队处理过不少。
那么,房产加名到底有哪些法律风险?下面,本律师详细给各位讲讲:
一、一方婚前房产,在双方结婚前加另一方名字,这三个问题你必须注意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先来看看关于婚前买房登记在一人名下,婚姻法是怎么规定的:
A婚前用个人财产全款买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产属于A的婚前个人财产;
A婚前付首付买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如果婚前还完贷款的,该房产依然属于A的婚前个人财产;如婚前未还完贷款的,婚后继续还款部分,不管是谁还贷,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A和B离婚,A应当将婚后还款部分及其对应增值部分补偿给B;
③ A、B婚前共同出资买房,但是只登记在A一方名下,此时分四种情况:一是如果B可以证明其出资份额,并且可以证明是以结婚或共同生活为目的而购买,如果没有结婚而分手,一般按照出资比例分割;二是如果B可以证明其出资份额,并且可以证明是以结婚或共同生活为目的而购买,如果是结婚以后离婚,一般按照共同共有处理,分割时会对出资多的一方适当倾斜;三是如果B可以证明其出资份额,但是不能证明是以结婚或共同生活为目的而购买,不管双方结婚与否,该出资一般认定为B对A的赠与,从而认定该房产是A的个人财产;
四是如果B不能证明其有出资,该房产会认定为是A的个人财产。
怎么办我爱你
那么问题来啦:
1、如果你是男方,女朋友要求你婚前房产加她名字,不加,担心伤害感情,加呢,又担心某一天分手了,房产变成共同的,所以挺烦恼的,那到底应该怎么做比较好?
解决方法:婚前财产公证或事先协议。
具体操作步骤:双方先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书或者两个人自行签订协议,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的产权(共同共有或者按份共有),但切记该房产赠与要附结婚为成就条件。
这样处理的好处在于,一是可以照顾到女朋友的情绪,又可以防范如果双方最终没有结婚,房产变成两个人的。因为房产加名(赠与)附加了结婚的条件,如果女方不和你结婚,那无需担心,赠与的条件不成就,房产还是你一个人的。
有些朋友认为这样做很难为情,但你想想,既然女方都提出了房产加名的要求,你这样要求并不过分,因为在爱的承诺前加上一份法律保护会更加牢固。万一双方真的分手了而发生纠纷,也能够及时出证据来证明,并且,事先预防也更有利于避免日后发生纠纷。
2、如果你是女方,男朋友婚前房产不加你名字,你没有安全感,加名字,又担心他有顾虑,那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好?
解决方法和具体步骤和1是一样的,即:婚前财产公证或事先协议。
因为我相信你不是为了贪图钱财和男方在一起,你的真实目的还是想和男方结婚,给自己一个安全感。那么,房产加名附加结婚为条件,也正是你想要的,如果万一你们没有走进婚姻的殿堂,我想你也不会要别人的房产。
但有一点还是需要提醒女性朋友记住:如果男方房产不加你名字,但想把房产赠与给你,你不要一高兴,就认为签订一个协议就有效了。殊不知,黑字白字的协议也会骗人的。因为协议没有公证,房产又没有加你名字,男方可以随时撤销的。所以解决的方法就是,男方说把房产给你一半,你不要激动,最好尽快叫上男朋友去公证处办理协议公证,协议一旦公证,男方就不能行使撤销权了。
3、有贷款房产婚前加名,除了需要注意以上问题以外,还需要注意以下两个问题:一是因为房产有贷款,加名也要经过银行同意,即银行要增加借款人,修改抵押借款合同,办理抵
押变更手续,一般银行都有规定:房贷没有还完是不能加名的。假如说有银行同意办理转按揭手续,房产加了另一半的名字,那么房子就是共同财产,房贷也就成了共同债务;二是如果银行不同意在房贷没有还完前加名,为了保障双方利益和需要,去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也可以解决贷款房产婚前加名的问题,一旦办理公证,就不能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