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坐17年冤狱官员:看赵作海新闻觉得有盼头
2014年05月29日02:40  新京报 我有话说(29,730人参与) 收藏本文
  5月21日,蚌埠市民政局内,于英生眼望窗外的高楼大厦。获释9个多月,他还在试着融入一座全新的城市。记者拍完照,他看着照片里的自己,“唉,真的老了。”新京报记者 贾鹏 摄
2013年8月,于英生被宣告无罪,随后当庭释放,此前他被羁押17年。 视频截图
1995年,于英生在蚌埠淮河闸上留影,当时他在蚌埠市委办公室机要科工作。新京报记者 贾鹏 翻拍
  【人物简介】
  于英生
  1962年出生,安徽蚌埠人,原任蚌埠市原东区(现龙子湖区)区长助理,现任蚌埠市民政局社会福利科主任科员。其17年的冤狱经历,被称为现实版“肖申克的救赎”。
  【于英生案】
  ●1996年12月2日 蚌埠市南山路,于英生之妻韩露在家中被人杀害。
  ●1996年12月22日 于英生涉嫌故意杀人被批捕。随后,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于英生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安 徽省高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其父兄奔波申诉十余年。
  ●2013年5月31日 安徽省高院根据《刑法》第243条第一款规定,决定对该案立案复查。
  ●2013年6月27日 安徽省高院决定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
  ●2013年8月13日 安徽省高院公开宣判,认为于英生故意杀害其妻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于英生无罪。这是中央政法委关于切实防 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出台后,安徽首次执行“疑罪从无”。随后,蚌埠市公安局启动再侦程序。
  ●2013年11月27日 犯罪嫌疑人交警武钦元在蚌埠被抓获,并供述了17年前杀害韩某的犯罪事实。
  “杀妻案”嫌疑人即将被公诉
  在于英生无罪释放后落网
  新京报讯 5月26日,国新办发布《2013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白皮书。白皮书称,2013年,全年各级法院依法宣告825名被告人无罪,并对在申诉中发现的冤假错案,依法予以再审改判。
  于英生是被宣告无罪释放者中的一员。
  近日,新京报记者从检察院有关部门获悉,武钦元涉嫌故意杀人一案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这对17年前“公务员杀妻案”的蒙冤者于英生来说,是讨还清白的开始。
  区长助理被诉杀妻
  1996年12月2日:蚌埠市民韩露在家中遇害,20天后,丈夫于英生涉嫌故意杀人被批捕,后被判处无期徒刑。
  事发前,34岁的于英生担任蚌埠市原东区(现龙子湖区)区长助理,是市委组织部重点培养的跨世纪干部。
  17年冤狱后无罪释放
  经过于英生家人17年的申诉,去年5月31日,安徽省高院根据《刑法》第243条第一款规定,对“于英生杀妻案”立案复查,去年8月13日,安徽省高院公开宣判,认为于英生故意杀妻事实不清、犯罪证据“不具有唯一性和排他性”,宣告于英生无罪。
  去年8月,中央政法委出台了首个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意见对审判环节“疑罪从无”原则做出重申性规定,对于定罪证据不足的案件,应当坚持“疑罪从无”原则,依法宣告被告人无罪,不能降格做出“留有余地”的判决。于英生昭雪一案,是重申“疑罪从无”原则之后,安徽省改判的第一个案例。
  同案嫌疑人身份为交警
  随后,蚌埠市公安局启动再侦程序,经排查最终锁定嫌疑人,去年11月27日,嫌疑人武钦元被警方控制。
  警方证实,嫌疑人武钦元为蚌埠市一名交警,据其供述,案发当日早晨,他进入于英生家中,见被害人韩露身着睡衣且独自在家,遂心生歹意,对其实施。作案过程中,武钦元用枕头捂住韩露面部,致其死亡,伪造现场后逃离。
  于英生获释后,获得国家赔偿并补发了17年的公务员工资,共计百余万,目前其正在诉请追究当年公检法系统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52岁的于英生自由了,但没了完整的家,没了仕途,鬓角也已发白。
  聊起这17年,他觉得就像一场噩梦,直到看见外面的世界,他还有些恍惚。
  去年8月13日,于英生走出法院坐在车里,跟身边的于宁生说,“哥,你掐我一下。”
  1996年12月之前,于英生的生活让人羡慕。
  他是区长助理,市委组织部重点培养的“跨世纪干部”。有地位,有前途。
  17年的冤狱生活像把刀,蛮不讲理地在原有的生活轨道上切下去,不由你抗辩。
  自由
  鱼儿归水
  “梦”太长,以至于现在,于英生还在适应生活的节奏。
  5月19日晚,去饭店的路上,于英生感慨蚌埠变化太大,弄得他不敢轻易出门。他选了一家熟悉的饭店:回蚌埠的第一顿饭,家人和朋友在那给他接风。
  张耀曾是于英生的代理律师。他回忆,接风宴上,他话不多,却恰到好处,“见过世面,毕竟做过区长助理,经常得迎来送往。”
  可惜17年前的“世面”,和现在有天壤之别。
  很多时候,于英生分不清东南西北,监狱的布局让人混沌,他说在监狱里待太久了,方向感变差了。
  今年清明节,于英生和以前的领导骑车去巢湖,一天最长骑了200公里,算是充分领略了自由的含义。
  他一直努力熟悉外面的世界。半年多来,于英生已走了10多个省份,去年12月坐飞机去云南,他说头一次坐那么大的飞机,有点害怕,起飞前还特意给家人发了短信。
  不只短信,于英生也开通了微博和,QQ空间里,他起名叫“鱼乐之水”,“我是条鱼,渴望呆在水里,现在的生活就是水。”
  在合肥疗养了一个月,于英生回家了。他的儿子和姥姥在一起住,刚开始警察上门告诉老人,说于英生无罪释放了,老人不接受,认为他还是凶手,“你们拿张判决书,说他杀人就杀人,说没杀就没杀了?”
  直到真凶落网,岳母才认他。老人哭了,说女婿怎么受了这么多年委屈,代别人坐了这么多年牢。岳母亲自下厨做菜,一家人团圆了。
  出狱后,于英生极少接受媒体采访,他对张耀说,讲一次,就像把自己身上的伤口扒开一次,淌着血给别人看。
  证据
  不承认的“口供”
  去年12月2日,他主动打破了关于那段往事的沉默。
  那天,已恢复工作、到民政局上班的于英生很兴奋。
  蚌埠市民政局的刘先生回忆,于英生进门就说,“新闻见报了,我老婆的案子凶手抓到了!”他时而长叹,仿佛大仇得报,“你说巧不巧,我老婆被害也是12月2日,也是星期一。”
  1996年12月2日,于英生早起上班。最先发现妻子韩露遇害的是她父亲,老人看见,原本在厨房的煤气罐摆放在床边,煤气阀门开着,附近还点着根蜡烛。20天后,于英生涉嫌故意杀人被批捕。
  证据呢?
  在彼时“重口供、轻证据”的年代,于英生的口供最终成了定案的依据。
  但于英生说,在公安局接受讯问的七天七夜里,直到最后他也没承认杀人。
  那七天,警察分成四班,24小时轮流审问,不让睡觉,不让休息,“就这样我也没承认。”警察问他死者体内的精液是谁的,于英生说不知道,警察就反复问,直到DNA鉴定报告显示,样本99.99999%与于英生不符,他们才作罢。
  连续的审问让于英生神志不清,警察就让他假设,假设你了解案情,过程应该是怎样的?让他给警察分析一下。
  口供录完了,尽管8岁的儿子前后有三份证言,说爸爸妈妈从不吵架,但于英生还是成了杀妻嫌疑人。
  让于家至今耿耿于怀的,是当初在现场留下的两枚指纹。
  “法律本身没有问题,只是运用法律的人,有时还有着私念和偏见。希望我的遭遇能让执法者把视野放得更远,让与我有相似苦难的人获得自由。如果我的经历能换来司法的进步,我愿意做一块铺路石,这不是摆高姿态,是心里话。”  ——17年冤狱当事人于英生
  按照当年警方的说法,现场除了于英生一家三口的指纹,再没有外来指纹信息;于英生说,后来省检察院复查案件,到蚌埠搜集证据时,却发现了两枚陌生的指纹。
  时至今日,省市两级检察院都拒绝再提及此事,但巧合往往让人有意无意地将事情勾连在一起。
  1998年2月,因为证据不足,于英生的案子已被市检察院退查了两次。看守所所长告诉他,他可能被无罪释放,“但问题是马上市里开两会,公安局长就要到检察院做检察长,如果真这样,肯定出不去。”
  “如果”变成了现实。
  冤狱
  “给自己打气,活下去”
  于英生最不愿和别人提起的,是在看守所的日子。
  看守所条件差,他得了疥疮,一到被窝里就痒。疥疮很简单,只要用疥疮膏或者一块硫磺皂洗几个澡就能好,于英生恳求了很多次,看守所就是不给,让于英生必须认罪,才能给。
他还认不认得我
  于英生不认,身上都抓烂了,后来,驻看守所的检察官看不过去了,偷偷给他一块硫磺皂,但只洗了一次澡,就被看守所的管教发现,没收了。
  2000年的一天,市政协委员们去看守所视察,哥哥于宁生因为工作关系随同,在号房外高墙的过道上,于宁生特意落在委员们身后,挨个朝下面的号房喊,“于英生,于英生”,不一会儿,一个哭腔传来,“哥”。
  那是事发后四年,于宁生第一次看见弟弟。弟弟脸上挂着伤,他跟我讲,“伤是之前几天市领导视察,他喊冤,被管号干部打的。”
  看守所里,于英生见到的熟人不只是哥哥。
  一次领导来视察,于英生冲到门口大声喊冤。这个领导是他以前的同事,前同事望着他,对同行的人说,“这个人杀妻子,该杀!”
  于英生说,他曾想过死,但一想到妻子不明不白地遇害,心里就放不下,“妻子比我还冤,我要是死了就对不起她,也让凶手逍遥法外,我给自己打气,必须活下去。”
  2002年,随着案件终审裁定,于英生被押解到阜阳监狱服刑。
  监狱里的犯人有娱乐活动,但在里面生活了10多年,于英生从不唱歌,他拒绝穿囚服照相,“它不应该出现在我的生活里,我也不会把这里的一点一滴带出去。”
  很多人说,于英生是现实版的《肖申克的救赎》,他沉默了半晌,最后说,“我比电影里的人要悲惨。”
  他觉得,生活永远比电影更戏剧,有更多的意想不到。
  抗争
  从没离希望这么近
  从第一天到阜阳监狱,于英生就说自己没犯罪。
  监狱分监区的指导员张旭告诉他,可以通过正当途径申诉,牢房里,于英生给检察院、法院写申诉信,张旭让他把信交给自己,开始于英生不放心,担心指导员不会帮忙寄出去。后来从父亲口中得知,检察院和法院都收到信了,“我到现在都感激他。”
  于英生自学法律,还托家人、狱警帮忙买书。监狱里,他自考了法律专科,拿到了法律专
科毕业证,还学会了用电脑。
  监狱里规定,犯人在报纸上发表文章可以挣分,1到3分不等,1分可以减刑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