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的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
作者:许丹
来源:《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天鹅大提琴2017年第05
        要: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是一种关于权利信托的制度,它指的是著作权人将原本应当属于自己的一部分或全部的权利通过自主授权或者法定授权的方式交给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由这个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替代他行使著作权,同时帮他进行一系列维权活动。在中国,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是政府主导之下构建的一种全新的自上而下的法律制度,而且它还担负着向民众传播版权文化、普及有关版权法律法规的责任。因此,研究我国的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权利信托;有效监督
        一、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概述
多想留在你的身边让爱渗透整个世界        (一)西方国家著作权管理制度的起源
        世界上的集体管理组织起源于法国。在1777年,法国著名的戏剧家博马舍创立了法国戏
蔡少芬和张晋差几岁剧作家和作曲家协会(SACD),这个协会可以看作是法国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前身。然而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1851涂松岩年在法国成立的一个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孙楠拯救下载1847年,来自法国的一位著名作曲家比才正坐在法国巴黎爱丽舍田园大街的一家咖啡厅里喝着咖啡,他听到咖啡厅里正在播放的背景音乐就是自己的音乐作品。在他看来,咖啡厅利用自己的音乐作品创造氛围,从而获得更多的商业利润,这一做法和自己在咖啡厅里面点咖啡要付钱是一样的道理。既然咖啡厅没有向自己付费,那么自己也没必要付咖啡钱,于是他拒绝付款并且向法院起诉了这个咖啡厅。法院最终判决咖啡厅败诉,咖啡厅需要向比才支付使用其音乐的相关费用。这个诉讼引起了当时法国音乐家们的普遍重视,后来在比才和其他一些音乐家的倡导下,法国成立了世界上第一个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幸福恋人mv——法国音乐著作权协会(SACEM)。到了20世纪30年代,欧洲大陆各主要国家基本上都已经有了这样的一个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到了1926年,来自于18个国家的音乐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联合成立了国际作词者作曲者协会联合会(CISAC)。CISAC的出现使得著作权集体管理的范围跨越了国界,由此形成了一个在世界范围内进行著作权授权和保护的网络,同时也解决了本国的作品在国外使用以及国外作品在本国使用的保护和授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