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浅谈离婚时对股票期权的处置及分配原则
(2009-06-10 07:2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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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家庭法律理论与实践探索王健林的老丈人
 
     李佩璇律师                             
 
离婚时涉及到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拥有公司股票期权的情形越来越多,由于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都未提及股票期权,如何分割股票期权在实际的认识与实践中比较混乱。
 
一、股票期权制度的概念、发展及相关规则
 
1  股票期权的发展
股票期权(stock options)制度发源于美国。自80年代起至今,几乎100%的高科技公司、大约90%以上的上市公司都有股票期权计划。股票期权已成为激励员工、留住优秀人
员的有效制度。据统计,全球排名前500家企业中,约90%的企业对经营者实行了股票期权制度。目前,我国部分城市已经开始进行股票期权制度的探索,上海、武汉、深圳还制定了对国有企业经营者实行股票期权制度的办法。一些在香港上市的红筹高科技公司如四通、联想、方正等,也纷纷引入股票期权制度,未上市公司也引入了股票期权制度,如华为公司。
 
2、股票期权的概念
股票期权制度,是企业向其员工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提供激励的一种报酬制度。股票期权,指某公司授予一定对象可以在一定时间内,以一定价格购买一定数量公司股票的权利。实际上,股票期权就是一份允许被授予人购买公司股票的法律合同,其中购买股票价格、行使期权的条件、时间以及整个期权的有效期都已确定。
股票期权是工资收入的组成部分。通常,股票期权有两种:一种是激励性股票期权,另一种是非法定股票期权。这两种期权授予的对象不同:激励性股票期权一般授予普通员工,
用于激励员工努力工作,分享公司成长带来的成果。美国国内税法规定,个人持有的激励性股票期权最高限额为10万股。这种期权在税收方面有优惠。非法定股票期权主要授予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用于调动经营人员的积极性,在税收方面没有优惠,个人收益不可以从公司所得税税基中扣除,个人收益部分必须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3、关于股票期权的一个简单例子
获得股票期权的通常的做法是公司给予员工或者高管一种权利,允许他们在特定的时期内(一般3至5年),按某一预定价格(通常是该权利被授予时的协议价格)购买本企业普通股。这种权利不能转让,但所购股票仍能在市场上出售,这样,经营者就可以获得行权(Exercise)当日股票市场价格和行权价格(Exercise Price)之间的差价。如果在该期权规定的行权期限到期之前员工离开公司,或者不能达到约定的业绩目标,那么这些股份将被收回(例如公司以雇员当时的购买价格购回这些股份)。
如某先生于200011日被某公司授予10万股的股票期权,价格为1/股,行权期为四年,每年可行权2.5万股,期权计划的有效期为我能为你做些什么10年。这就是一个简单的股票期权的例子。
 
二、离婚时对股票期权的分配方式
1、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法院的通常作法
前述案例中,假设2004年某先生要与妻子离婚,这份股票期权有可能在离婚时已经完全行权,也有可能部分行权,也有可能完全没有行权。如果在离婚后才完全行权,或者离婚以后没有行权时公司就已经倒闭,那么,离婚时,这份期权如何处置呢?
有着近20年期权法律实践的美国,特别是高科技企业云集的硅谷所在地,加利福亚州,法院在处理夫妻离婚时的股票期权问题时,采用的是选择根据时间规则(time rule)制定的一些公式,来分配目前还不能确定实际价值的股票期权,而不是简单地把期权一分为二,各自得一半的方式。在确定使用哪个公式之前,法院首先会确定这些股票期权的性质(如,是作为激励让员工留在公司,还是吸引员工更努力地工作,等等。)。
法院经常使用的有两个公式,一个叫hug公式,一个叫nelson公式。
Hug公式主要是用来奖励员工以前对公司的服务,同时激励员工努力工作。Hug公式如下:
 
yvonne catterfeldDOH – DOS
-----------------  x行权股票数量 = 夫妻共同股票数量
DOH - DOE
(DOH =雇佣日; DOS = 离婚日; DOE = 行权日)
 
Nelson公式主要用来对未来业绩进行补偿,以激励员工留在公司与公司同甘共苦。Nelson 公式如下:
 
DOG – DOS
-----------------  x 芳华完整版下载行权股票数量 = 夫妻共同股票数量
DOG – DOE
(DOG = 授权日; DOS = 离婚日; DOE = 行权日)
 
对于那些公司制度规定,凡进入公司就自动拥有公司股份的员工来说,选用hug公式来计算夫妻共同股份数量。而对于那些高级管理人员,骨干技术人员则适合选用nelson公式来计算夫妻共同股份数量。
 
以前述案件为例,假设某先生于200411日前共行权5万股,尚余5万股未行权。某先生于200511日离婚,200711日某先生就剩余的5万股期权全部行权,则某先生应与其前妻共同分割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股票数量为:
 
DOG – DOS
-----------------  x 行权股票数量 = 夫妻共同股票数量
DOG – DOE
(DOG = 授权日; DOS = 离婚日; DOE = 行权日)
 
2000.1.1 – 2005.1.1.              5
--------------------------  x 50000 = ------  x 50000  =  35714
2000.1.1 – 2007.1.1              7
 
这个公式的分子,是某先生获得股票期权后夫妻关系存续的期间。200511 日为某先生离婚生效日,如果是法院判决离婚,则为一审上诉期满日,二审判决书领取日,如果是登记离婚,则为民政局离婚登记日。
这个公式的分母,是某先生获得股票期权后至股票期权行权后变成股票的期间。200711 日实则为一个可以最长延至201011日的一个由某先生选择的日期。这个日期越往后,他与前妻共同的夫妻共同股份的数量将会越少。但是,正是由于期权的性质,它的风险与利益同在,由于时间越往后,该股票期权的不确定性也越大,如公司有可能在2010年前倒闭,也可能在2010年前上市获得巨大的收益。
因此,某先生的前妻在200711日以后,可以分得的其前夫在200011日获得的股票期权带来的股票数量是
夫妻共同股份数量          35714
--------------------------  = ---------------------  =  17857
      2                    2
 
也有另外一个风险,就是200711日以后,某先生工作的公司倒闭,这样,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也就毫无价值了。双方能得到的该公司股票期权的利益也就是某先生在200511日行权的5苍井优是谁万股股票。
在加利福利亚的实际操作中,由于未来风险与利益的未知性与不可控性,离婚夫妻双方通常愿意根据自己的判断来决定是以何种方式解决未分配期权的潜在利益。如本案例,某先生的前妻可以在某先生于20071秦汉英雄传片尾曲1 日行权后,再行要求分配已经确定的股票数量;某先生也可以在200511日离婚时,与其前妻商量,用某种价格一次性买断其前妻可能分得的未行权股票期权的潜在利益。当然,这基于某先生与其前妻对公司前景的一致判断。
如果是200711 日以后某先生行权后,拒不分配已获得的股票或其价值给前妻,则前妻可以根据确定的离婚法律文书,直接向法院要求执行,而不必再行向法院起诉,重新确定分配方案和分配数额。
法院的这种解决方式,为本来不确定的夫妻共有股票期权提供了一次性完整解决方案,既
为当事人减少了讼累,也为国家节约了法律资源,不用为了同一个案件,多次开庭审判。同时,也为当事人增加了确定性,有利于家庭的和谐与稳定。
 
2、我国目前对夫妻共同期权分配的一些作法
首先,在离婚案件中,法院对股票期权的分配采取了回避的态度。
由于期权是可期待的权利,并未在现实中产生确定的利益,因此,法院通常不会处理这样没有实际价值或没有确定利益的可期待权利,而是让当事人待权利有确定价值时,再另行起诉。
其次,分配原则也比较混乱,比较通行的作法是,无论是离婚期间还是离婚后,只要是已经行权的股票期权,获得了确定价值,都一概以均分的原则分配。而对离婚后再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均分,忽视了期权的本质,即期权在可期待期间所存在的重大不确定性。离婚后,对方并没有与持有期权本人一起度过这个重大不确定期,这个期间的所有风险都是持有期权本人自己独自承担的。因此,时间规则下的hug 或者 nelson公式恰好弥补了这个缺
陷,对经过时间越长行权的股票期权,本人的配偶获得的股票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