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销商品是销售商品的一种方式,牵涉到委托方和受托方两个方面,处在委托方立场上的商品称为委托代销商品,处在受托方立场上的商品称为受托代销商品。
代销商品销售后有两种不同的处理方法。一种是受托方和委托方分别作商品购销处理;另一种是受托方根据销售额向委托方结算代销手续费,委托方作商品销售处理。
(一)作商品购销业务的核算
火花 高耀太李思思 背景1.委托方的核算批发企业对于新产试销商品、季节性商品、呆滞积压商品等,为了加速商品流转、推销新产品和呆滞积压商品、合理地使用仓位和节约仓储费用,可以将商品先发往购货单位,委托其代销,等商品销售后,再定期结算货款。
采取委托代销方式销售商品,一般先由业务部门确定委托代销商品的品种、规格、数量和金额,经领导批准后,由业务部门与各购货单位订立“商品委托代销购销合同”。合同上注明结算方式、货款清偿时间、商品保管的要求及双方承担的责任等。
委托代销商品的业务程序一般是:由业务部门根据“商品委托代销购销合同”,填制“委托代销商品发货单”;然后由储运部门将商品发运给受托单位,不转移商品所有权,根据合同规定,定期进行结算;到结算届期时,由受托单位将已售代销商品的清单交付委托方,委托方据以填制专用发票,向受托单位收取货款;委托单位收到货款时,将收到货款部分的委托代销商品作为商品销售处理。
2.受托方的核算接受代销商品的批发企业在收到代销商品并已验收入库时,虽然企业尚未取得商品的所有权,但是企业对代销商品有支配权,可以开展商品销售业务,以有效地利用供货单位的资金开展经营业务。受托单位为了加强对代销商品的管理和核算,在收到商品时,应借记“受托代销商品”账户,贷记“代销商品款”账户。
代销商品在销售后,应填制专用发票,据以借记“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账户;贷记“商品销售收入”账户和“应交税金”账户。并按进价货款借记“商品销售成本”账户;贷记“受托代销商品”账户。同时借记“代销商品款”账户;贷记“应付账款”账户。俟结算届期时,将代销商品清单交付委托方,当收到其开来的专用发票时,据以支付货款和增值税额。届时借记“应付账款”账户和“应交税金”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
雨过天晴歌词(二)结算代销手续费方式的核算
聂远八卦1.委托方的核算在委托其他企业代销商品时,采取支付代销手续费方式,其业务程序与代销商品销售的核算方法,与作商品购销业务处理的方式基本相同。所不同的是由于受托方是商品购销双方的中介人,委托方要根据合同的规定,按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支付受托方代销手续费,届时借记“经营费用”账户。
2.受托方的核算接受代销商品的企业,采用收取代销手续费方式,在收到代销商品时的核算方法与
thirty people away作商品购销业务处理的方法,完全相同,在此不再重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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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销商品在销售后,应根据规定向购货方填制专用发票,按价税合计收取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账户;按实现的销售收入,贷记“应付账款”账户;接收取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金”账户。同时注销代销商品,借记“代销商品款”账户,贷记“受托代销商品”账户。
企业根据合同规定在向委托方结算代销手续费时,作为代购代销收入处理。
商品寄销(goods consignment)
商品所有者委托另一企业销售其商品的活动。
商品寄销涉及两个方面:一是寄销人;另一是承销人,即接受代销商品的受托人或者企业。从法律角度讲,商品寄销业务中的寄销人和承销人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委托和代理关系,双方均须受有关委托和代理的法律的约束。寄销人和承销人在商品寄销之前应先订立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
在商品寄销业务中,寄销人虽将商品交付给了承销人,但并未转让该商品的所有权,寄销商品仍应列为寄销人的存货,直至承销人将其出售为止。承销人对寄销商品负有保管责任,直到寄销商品被售出为止。但由于承销人并不拥有寄销商品的所有权,因此,寄销商品不是承销人的存货,也不能视为承销人的负债。
商品寄销的优点
商品寄销之所以能为寄销人和承销人接受,是因为商品寄销在某些方面对寄销人和承销人双方都有益。
对寄销人来说,商品寄销具有如下主要优点:
1、可以扩大产品销路。尤其是新产品和易过时的商品,不愿意直接经销,而愿意选择承销方式。寄销人从中也就可以扩大产品的需求情况,进而生产适销对路的产品。
2、能够保护资产安全。在寄销方式下,由于商品的所有权并未转移给承销人,因此,即便承销人破产或因其他原因而停业,寄销人也不会丧失所寄销商品的所有权,从而能够达到保扩资产安全的目的。
对承销人来说,寄销方式有如下主要优点:
1、可减少拥有商品所有权的风险。如若承销的商品未被售出或已过时或市价大跌,承销人可将所承销的商品退还给寄销人。但如果承销人拥有了这些商品的所有权,那就要承担上述风险。
2、可节约营运资金。承销人对所承销的商品,不承担任何债务。这样,承销人在所承销的商品上就不会投入过多的营运资金。对一个资金不雄厚的企业来说,寄销尤为合适。
商品寄销的会计处理
由于商品寄销业务有别于商品销售或者商品采购业务,因此会计处理也有其独特的方法。对于寄销人来说,通常需要单独设置“寄销品”账户,以区别企业的其他存货。该账户借方登记所寄销商品的成本、寄销人所支付的寄销费用以及承销人代垫或收取的手续费等费用,贷方登记已出售寄销商品的成本。至于寄销人对寄销商品的销售收入、销售成本及销售成本及销售费用分开记录,也可以与它们合并
记录。相应地,寄销业务利润在利润表上的报告,也可以单独报告,或者与正常利润合并报告。但是,如果寄销商品销售收入在销售收入总额中所占比重很大,根据重要性原则,寄销商品销售利润应在利润表中单独报告。对于承销人来说,也通常需要单独设置“承销品”账户,以区别于企业自己拥有的存货。该账户借方登记在寄销业务中所垫付的支出、承销人赚得的手续费或佣金收入及汇缴给寄销人的款项等,贷方登记将寄销品售给第三方时所收到的货款。会计期终了,该账户余额可以在借方,也可以贷方。借方余额表示应向寄销人收取的款项,贷方余额表示应付给寄销人的款项。编制资产负债表时,借方发生额总数和贷方发生额总数应分别列入资产和负债,而不应以借贷方发生额相抵以后的净额列入资产或负债。
图书寄销是图书购销形式之一,与其他购销形式相比,有其独到的优势.一次成功的寄销,既可缩短图
书上市周期,又可扩大图书发行面,促进销售,增加销售额,同时还可减少库存压力.所以,对图书寄销,销售店应该是欢迎的,这是问题的一方面.另一方面,一次不成功的寄销,会错过最佳销售期,增加库存和发行成本,并增加仓储人员的收退货工作量,从而影响寄销这种形式的继续运用和广泛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