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尔克斯:⽣活不是我们活过的⽇⼦,⽽是我们记住的⽇⼦
经过⼀个多⽉的阅读,我们马尔克斯-第5期共读活动-《活着为了讲述》顺利完成
啦!
感谢书友们⼀直以来的热⼼⽀持和参与。经过⾓逐,我们选出了三篇优秀读书笔
记,想在这⾥和⼤家⼀起分享。它们的作者也将分别获得新经典出品的马尔克斯的
新书《⼀个海难幸存者的故事》⼀本。
▌以下是来⾃3位书友的精彩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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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养成记
——读马尔克斯《活着为了讲述》
by  好笑笑笑笑
⾃2017年4⽉19⽇起,我开始读这本马尔克斯的⾃传,2017年5⽉25⽇,参加完《百年孤独》出
版50周年纪念活动和⽼马新书发布会,从北京回家的路上,我结束了这漫长的阅读之旅。曾经
在读《时期的爱情》和《百年孤独》的时候,我就在想到底是怎样⼀个⼈才能写尽百般孤琵琶曲
独,千种爱情,在这本书⾥,我看到了⼀个⽣动、热烈却⼜细腻、多情的⽼马。国家的历史、
家族的过往和戏剧化的个⼈经历都注定他是要成为写作者的。
《活着为了讲述》是⼀本完美的⾃传,也是⼀堂精彩的写作课。马尔克斯⽤⾃⼰年轻时就会使
⽤的写作技巧将⾃⼰的⼀⽣娓娓道来,所以尽管这是⼀本⾃传,却写得像⼩说⼀样⽣动。这个
两岁就有了惊⼈的记事能⼒、从⼩对⾝边发⽣的事情就懂得艺术加⼯的孩⼦,在青年时期经历
了国家灾难,在穷困潦倒的⽇⼦⾥与⽂学相拥,⽤细细密密的⽂字创造出了⼀段段恢弘奇妙的
故事。这篇笔记就总结和摘录了⼀些马尔克斯在书中使⽤和提及的写作技巧。
⼀、活着为了讲述
“⽣活不是我们活过的⽇⼦,⽽是我们记住的⽇⼦,我们为了讲述⽽在记忆中重现的⽇⼦。”这是
写在⼩说开篇的⼀句话,⼩说并不等于真实的⽣活,但⼩说是真实⽣活的放⼤。真实的⽣活总
是平淡如⽔,写作者之所以能创作出震撼⼼灵的作品,是因为他们有善于发现的眼睛、勤于思
考的⼤脑和⽆以复加的想象⼒。⽼马曾到过名叫“马孔多”的⾹蕉园,⼩说《百年孤独》中他就写
了魔幻之地“马孔多”;⽼马⽗母的爱情被写到了⼩说《时期的爱情》⾥;外公外婆的故事被
写到了⼩说《没有⼈给他写信的上校》中;他还有个和丽贝卡⼀样吃⼟的妹妹;姑姥姥弗兰西
斯卡与阿玛兰妲⼀样⾄死仍是处⼥之⾝。他的外公是⾃由党⼈,参加过千⽇战争,见证过⾹蕉
⼯⼈⼤屠杀,会制作⼩⾦鱼,幼时曾经带他去看过冰;他的外婆是甜点师,会制作糖果⼩动
物;他的⽗亲,婚外有三个私⽣⼦,这些都被他写到了⼩说中。我们总说⽼马是魔幻
现实主义,但他笔下的事物其实都是有出处的。在书中第282页,他讲述了⾃⼰的⼀次经历:在
英雄之地卡塔赫纳,遇到了成的蝙蝠,⼀位⽼奶奶让他念《圣母玛利亚颂》(驱魔祷⽂),儿歌网址
他虔诚地⼤声跟着念,还没有念完,蝙蝠就飞⾛了。这件事尽管看起来如此地不可思议,但却
是真实发⽣的故事。也许正是这些带有魔幻⾊彩的经历才成就了⽼马亦真亦幻的风格。
⼆、妈妈让我陪她去卖房⼦
“妈妈让我陪她去卖房⼦。”这是多么富有⽂学性的开头。正是与母亲重返旧地的这次旅⾏,让⽼马知道了⾃⼰⼈⽣⽅向,选择了⼀⽣中必须诚⼼交付的职业,“我要当作家”,他说。这标志着马尔克斯⽂学⽣命的开端。这本书不像传统的⾃传,不以时间为叙述线,⽽是从这件对他⾄关重要的事件展开回忆,同时⼜不停地运⽤倒叙、插叙、闪回等⼿法,每⼀个插⼊点和退出点都设置的很精妙,可以在不知不觉中带领读者进⼊情境。
“她去世那天,⼏乎在同⼀时⾠,我写下了这本回忆录初稿⾥的最后⼀个句号。”(P39最后⼀句话)
“妈妈⼀九〇五年七⽉⼆⼗五⽇出⽣在巴兰卡斯,家⼈刚⾛出战乱,开始新⽣活。”(P40第⼀句话)
这两句话连起来,能产⽣震撼⼈⼼的⼒量。短短两句话,就交代了母亲⼈⽣的开端和结局,这是马尔克斯⼀贯的风格——从⽣中看到死,从死中看到⽣。同时,第⼆句话既承接⼀段⼜像是⽼马新书的开头,在读者毫不察觉的情况下,⽼马将倒叙转为了顺叙。
尽管这是⼀部半完成式的⼩说,但是马尔克斯却留给我们⼀个完满的结尾,⼀个美好的爱情故事——“⼀个⽉不回信,我就定居欧洲。”“回到酒店,我看见了回信。”
三、我在这⼉,你的⽕柴
“⼀天,胡安·德迪奥斯舅舅的⽕柴丢了,被她捡到了,还⽕柴时,她⽤她胜利者的俚语说道:‘我在这⼉,你的⽕柴。’”(P68)这是⼀个并不明显的技巧,中国的读者可能觉得不知所云,但如果是英⽂版就很简单,这是⼀句双关语,⽕柴match的另外⼀个意思是:“相配、相称”,⼥仆梅梅在这⾥尽显幽默和风情。对双关语的热爱⼏乎是伟⼤作家的⼀个共同特征,哪怕是俚语或⼟话也不惜写⼊⼩说,因为它真正体现了⽂学的真谛:意在⾔外!
四、孩⼦的谎⾔是天才的标志
马尔克斯⼩时候吃得少,⽼眨眼,夸⼤其词,谎话连篇,只有巴尔沃萨⼤夫开⼝替他辩护:“孩⼦的谎⾔是天才的标志。”(P72)马尔克斯从⼩就展现出了⾮凡的领悟⼒与创造⼒,他⼩时候是⼀个喜欢讲故事的⼩孩,他在书中回忆:“⼤⼈们当着我的⾯说话,以为我听不懂,或拐弯抹⾓故意不让我听懂,结果却适得其反。⼤⼈间的谈话成了我最理想的灵感来源。我先听来,然后拆散打乱,隐去出处,再说给⼤⼈听。我所⾔即他们⼼中所想,听者⽆不愕然。”(P73-74)
马尔克斯幼时就体现出了⾮凡的⽂学创造⼒,将现实打乱,隐去出处,创造出全新的故事,这就是⽂学,对真实的⽣活进⾏再提炼与再创造,却不⼩⼼说出了⽣活的真相。
五、⽐利时⼈再也下不了象棋了
“⽐利时⼈再也下不了象棋了。”(P82)这是马尔克斯幼年初次展现⽂学天赋时的⼀个创造性的句⼦。简简单单⼀句话,⽼马认为这是“他⽂学⽣涯中的第⼀个成就”。这句话之所以精妙,是因为形象化,⽤⼀个动作传达出⽐利时⼈已死的状态。⽐利时⼈逝去,⽼马不会说“⽐利时⼈去世了”,他⽤⼀个“⽣者的动作”来表达⽐利时⼈已死的事实,这个句⼦将⽣死、动静结合,模糊了⽣死的边界,道出了怀念的悲伤。真正的写作不是叙述,⽽是能够在读者的眼中展现你想呈现
的画⾯。
六、Gregueria
⽼马对拉蒙·⼽麦斯·德拉塞尔纳的作品感兴趣,他善⽤⼀种与传统写作⽅式⼤相径庭的象征⼿法进⾏各种⽂学作品的创作。作品中最具特⾊的是gregueria,原意为“嘈杂”“喧闹”,他却指头脑中杜撰出来的、带⽂字游戏性质的短句或短诗。他曾写过⼀个公式:幽默+隐喻=gregueria,如“雷是从天梯上滚下来的⼀只⼤箱⼦”“只有在植物园⾥的植物才带上名⽚”等。(P103)这个技巧直⽩地说就是将性质截然相反、⼤相径庭的东西放在⼀起,从⽽获得惊⼈的效果。
⽐如说:“这个⼩偷有着坚定的⽂学志向,每次都全神贯注地倾听有关艺术和书的讨论”;赫尔曼·巴尔斯总是愉快地说,他不满意的画效果倒更好;在看完⽼马正在创作的⼩说初稿后,堂拉蒙忠告他:“正在创作的草稿,永远不要给别⼈看。”;“六⼗⼋岁的他⾼兴得像个孩⼦,虽然他⾝体硬朗,神志清晰,去机场送别的⼈却都有送他叶落归根、长眠故⼟之感”。
使⽤两个前后冲突、不⼀致的意象能够创造出震撼⼈⼼的效果,也正是这些不⼀致的地⽅是,让⽂字有了更深层次的意蕴。
在马尔克斯的⼩说《没有⼈给他写信的上校》中有两个意象:“没有糖味的糖”和“没有钟的钟声”,语句看似很⽭盾,实则蕴含着⼀种深深的⽆⼒感,⽐孤独更孤独,⽐悲伤更悲伤……
七、以mente结尾的副词
“实践证明,总⽤以mente结尾的副词是恶习,只能说明词汇贫乏。于是⼀出现这种情况,我就修改,久⽽久之,愈发确信这⼀执念是在逼⾃⼰去想更丰富、更形象的表达⽅式。多年以来,在我的书⾥,除引⽤外,以mente结尾的副词⼀个也不到。”这是⼀个很重要的写作技巧,举例来说:在中⽂写作中,如果我们能⼀直坚持写作不⽤形容词⽽寻替代的意象,长此以往,我们的描述会变得更加形象,语句会更加⽣动,写作⽔平也会有质的飞跃。
“所有优秀的散⽂都靠动词撑起句⼦,动词使句⼦流动。或许英语中最好的技术型诗歌是济慈的《圣阿格涅丝节前⼣》,像这样的句⼦:‘野兔颤抖着在冰冻的草丛中跛⾏’。如此⽣动,你可以飞速掠过它⽽未加察觉,但它的⾏动已经为整⾸诗增添了⾊彩——跛⾏、颤抖、冰冻,这些就在你眼前发⽣。”
——菲茨拉杰德致⼥⼉的信
⼋、要拧断天鹅的脖⼦
《拧断天鹅的脖⼦》是墨西哥诗⼈恩⾥克·冈萨雷斯·马丁内斯的著名诗篇。诗中对拉美现代主义诗歌代表⼈物、被称为“天鹅诗⼈”的鲁⽂·达⾥奥追求唯美雅致的美学观提出异议。恩⾥克·冈萨雷斯·马丁内斯则认为天鹅的美丽⽆法持久,对⼈⽽⾔,学识⽐美丽更重要;对⽂学⽽⾔,内容⽐形式更重要。
萨尔加尔严肃地对马尔克斯说:“要拧断天鹅的脖⼦”(P403)萨尔加尔是很严格的导师,别⼈把马尔克斯当短篇⼩说家,他却把马尔克斯当记者,所以写新闻报道时,不应该耍花招和抒情
感怀,要写真实的事情。
这对我们的写作同样也有启发,⽐起华⽽不实的⽂章,我们更加愿意看到的是朴实⽆华的⽂字,⽐起矫揉造作之风,我们需要让⽂学更接地⽓,因此,我们要“拧断天鹅的脖⼦”,写真正有灵魂的故事。
“我想在⽯器时代的时候,我们的祖先每到夜晚,都会围坐在⽕堆旁,狼会在⿊夜⾥嚎叫,好像随时会从周围的草丛⾥蹦出来,这时就会有⼀个⼈开始讲话,他会讲⼀个故事,这样⼤家就不会感到害怕了。”(《天才捕⼿》)这就是⽂学最初产⽣的意义。⽆论是阅读或是写作,都能为我们的⽣命带来超凡的意义。我们能够到⼈⽣的⽅向,看清⽣命的本质,发现⽣活的真相。“⽂学,唯有通过⽂学,⼈才能设⾝处地地去体谅对⽅⼈格中不同且⽭盾的层⾯,才能避免失之严酷。在⽂学领域之外,⼈只显⽰出性格中的⼀⾯,如果你能了解他们的不同层⾯,就不致轻易将他抹煞……”(《在德⿊兰读洛丽塔》)
最后,讲述⼀个⼩故事:为了参加⽼马的新书发布会,我坐了12个⼩时的车到北京,经历了⼀次充实⽽⼜浪漫的⽂学之旅。在回来时的列车上,有⼀个陌⽣⼈执意要同我换座位,于是我极不情愿地去了另外⼀节车厢,后来靠着椅背睡着了。等我醒来的时候,⼗分惊奇地发现车厢⾥⼤半都是说西语的外国⼈,我固执地相信他们都是来⾃⽼马故乡的⼈,我没有跟他们当中的任何⼀个⼈说话,只是默默地注视:⼀位中年男⼦与⾝旁的⼥⼠兴奋地交流着,我听不懂他说的语⾔,但我从他们彼此交谈的动作神态中、他如⽔的眸⼦⾥好像感受到了南美⼈天⽣的热情浪漫,他的形象与我脑海中的马尔克斯仿佛重叠了,那⼀刻,我突然觉得⾃⼰离⽼马很近……
— 2 —
活着?活着!
by  静瑶
《活着为了讲述》是新经典的赠书,我很激动,在拿到书的那⼀刻。我⼀直珍藏着,不忍打开,只为在旅途中细细品味。书是我旅⾏必备,每次归家,⽼妈总会埋怨,那么重,净瞎折腾。⽽我总是笑⽽不语。喜欢它,是在离开校园,没了屏障,少了稚嫩,书成了我独处时的伙伴和⼒量。
可是,这⼀次我却没了耐⼼。并不是车上环境太嘈杂,也不是晕车,只是发⾃内⼼的排斥它⽽已。细细探究,原因有三。⼀是没了想象⼒。之前读《时期的爱情》和《百年孤独》,虽然名字⽐这更为复杂,难记,却依然读的津津有味,只因我相信,这是故事,我去想象,我去进⼊他们的世界,和他们对话,感受喜怒哀乐。但是《活着为了讲述》,明确告诉我,这是⽣活,点点滴滴,真实发⽣的。便收了这想象,⾛马观花。⼆是少了热情。不管何事,刚开始总是热情似⽕,全⾝⼼投⼊,像⾏⾛沙漠多⽇终见绿洲,亟不可待。再渴的⼈终有喝饱的时候,随着他喝的⽔越多,⽔对他解渴的作⽤越少,他的幸福感也在递减。三是懒惰。我是去年12⽉初加⼊读书的,那时候⼤家刚读完《没有⼈给他写信的上校》,正在写读书笔记。书读完了,思想还停在书⾥,⼤家不停地在讨论着。我印象最深的便是在刚开始读霍爱的时候,我就⼀⼩时没看⼿机,⼤家的讨论就三百多条。⽽我⼜花了⼀⼩时,逐条看完,看的速度都赶不上消息弹出的速度。苦杏仁的味道,流亡者之死,请⽤⼀朵玫瑰花纪念我……⼩⼩的问题能讨论半天,这多像马尔克斯那时的⽣活,有⼀堆朋友,⼤声讨论,思想碰激。原来我们也这么幸福过!现在⼀天不看⼿机,讨论也不过百,⽽我也把震动调成免打扰,彻底成了僵龙拳周杰伦
⼫粉。我有在想,为何那时写霍爱的读书笔记时⽔到渠成,现在写了半天也不知所云?那时遇见不懂,就问⾃⼰,问他⼈,反复阅读,直到搞懂。现在,不懂就⾃动忽略,跳过接着阅读。不忘初⼼,⽅得始终。读书态度变化了,默许⾃⼰偷懒,封闭⾃⼰感官,享受不了阅读的乐趣,也感悟不了,书,也就⽩读了!
我⼀直不明⽩⽼马为何叫它《活着为了讲述》,当我看到“⽣活不是我们活过的样⼦,⽽是我们记住的⽇⼦,我们为了讲述⽽在记忆中重现的⽇⼦。”这是⽼马对于“活着”的理解,轻轻在⼼⾥问⾃⼰:那我呢?⾳乐或者歌曲沉淀了,我们可以重新编曲,让它再⼀次辉煌起来,⽂字或者思想蒙尘了,我们可以让它重新进⼊视野,这尘成了岁⽉的味道。那么回忆呢?当我不能拥有的时候,那唯⼀做的只有让⾃⼰不要忘记。然⽽记忆存在的时间是有限的,总会慢慢消失,有时忘却。或许某天,在听到某种旋律或看到某种场景,会勾起某种记忆,但它的存在也就在那段旋律或场景⾥。每天每时每刻,⾝边都会发⽣有趣的可以纪念的事情,我却选择让它们随风⽽去。前⼏天,我错过了⼀场关于⽼马“海难幸存者的⼗天与百年孤独的五⼗年”,我是申请到资格,却因距离和时间放弃了。我不知道倘若我去了会是什么结果,毕竟⽼马也没想到这简单的两天之旅竟然会改变他的⼀⽣。电视⾥的和电影院的感受不⼀样,⼿机⾥的和演唱会的感受不⼀样,电⼦书和图书馆的感受不⼀样,后者有种仪式感在⾥⾯,更震撼,更刺激,更⼼安。有时就需要这仪式感,提醒⾃⼰,回归事情本来的⾯貌,体验最本质的感动。
在妈妈让⽼马陪她去卖房⼦之前,⽼马的⽣活⼀团糟,前途⼀抹⿊,并⾮品味独到,⽽是因为囊中羞
涩,领先于潮流⼆⼗年。这样⼀个逃过兵役,得过淋病,义⽆反顾的每天抽六⼗根劣质的⾹烟。天⿊了,就随便在哪⼉凑合⼀夜的⽼马,还有什么指望呢?
⼏经波折,我和⽼马都各⾃回到了那故乡。⽼马对故乡记忆⼀如往昔,未被乡愁理想化。我却是近乡情怯。沿途的风景依稀是记忆中的样⼦,却⼜那么陌⽣。⽼马的故乡在败坏,我的故乡在矫健的快跑。交通的便利,洗⽩了这个破旧不堪的⼩县。院墙⾥⼀盏微弱的灯光是妈妈的习惯,家⼈永远是家⼈,不管离开多久,再见还是如故。
feilunhai“回来就不⾛了吧?”
“嗯!”
忘记离开的原因,总归⼩⼩的地⽅装不下初⽣的⽜犊。嘉轩⽆意间让⽩灵开了眼,⽩灵就再也待不住了,⼀⼼向着省城,更⼴阔的天地去。是否开了眼,总归闯荡⼀番才可⼼安?那时总觉得,天地这么⼤,总会闯出⼀⽚天。挥霍着肆意的青春,安利着⼤量名⼈传记,急不可耐的付出着,耐⼼的等待着,最终飞鸟归⼭林,落⽇⼊东海。不管多久,总归会回到你离开的地⽅。来不及后悔,怨天尤⼈,错过的已经错过,现在要做的只有加倍努⼒,去追赶这⼏年错过的时光。然⽽,会在⼼⾥⼀遍⼀遍地问⾃⼰,这⼴阔的天地,如何安放我?难道,就这样打道回府?那么⾃⼰⼀直坚持的信念呢?难道真的就不在⾛了吗?难道⾛了就真的实现了吗?难道⾃⼰就这样屈服了吗?天地这么⼤,总有⼀⽚安⾝
⽴业之处吧!
苦闷⽆处释放,不如约上旧友,散散旧地,聊聊旧事。旧友还是⼀如既往,在现实和理想中⼩⼼翼翼的平衡着。想不通居⽆定所的我却有⼀个陪伴我近⼗五年的⼈,虽断断续续,甚⾄没了交集,却总在不经意间出现,让⼈⽆法不感叹,这缘分!旧地,总离不开旧⼈,是两个年少青春的见证。洗⽩的⼩县⼀点⼀点侵蚀着旧地,若不细⼼,很难发现它们的影⼦,我们只能对着断壁残垣苟延残喘。我见证着它的过去,却参与不了它的现在。怀旧总会⽆视苦难,放⼤幸福。就连中招和⾼考苦⾏僧的⽇⼦也羡慕不已,我是真的没有什么指望了吧,竟⽆休⽌的羡慕起以前的⽇⼦,准确的说,不⽤⾃⼰养活⾃⼰的⽇⼦。my prayer
妈妈和⽼马都没有想到,这趟短暂、单纯的两⽇之旅对⽼马的意义,纵使⽼马长命百岁,埋⼿笔耕,也⽆法⾔尽。在未回家卖房⼦之前,或许⽼马已经⽴志要当作家,那只是⼀种知道。是⼀种模糊的概念,觉得我应该这么做,但为什么要这么做,应该怎么做,是模糊不清的。我知道我⼈⽣的⽅向,是这样⾛,没错。可这路⼜被云遮盖太严密,我看不到下⼀步,我不知该迈左腿还是右脚。然⽽,卖房⼦之旅是⼀个契机,⼀道光,照亮了⽼马的路,驱散了那云。
回来之后,灵感如鲠在喉,不吐不快。⽼马就这样开始坚定⾛下去。路漫漫其修远兮,更何况⼈⽣之路。当作家是条孤独与寂寞的路,时时刻刻都受到放弃的引诱。可⽼马是幸福的,有那罗康瑞婚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