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6朱载堉舞蹈艺术思想阐释
李洁菲 天津科技大学 
别说对不起歌词
摘要:朱载堉,明代著名的律学家、数学家,同时还是一位鲜为人知的舞蹈学理论家。他将舞蹈作为一门艺术,通过“舞学十议” 建立起自己的舞蹈理论。本文重点从舞学、舞声等方面,阐释朱载堉卓越的舞蹈艺术思想。关键词:朱载堉;舞蹈思想;舞学
朱载堉(1536—1611年),字伯勤,是明代著名的律
学家、数学家。提及这位学者,首先映入脑海的是他在音
律、器乐、数学等方面的学术研究,代表作品《律学新
说》、《算学新说》等。殊不知朱载堉作为我们历史上研究
广泛的学者,在舞蹈方面也颇有研究,是一位鲜为人知的
舞蹈学理论家。主要作品《律吕精义·外篇》、《六代小舞谱》、《小舞乡乐谱》等。其中《律吕精义·
江涛入党申请书外篇》中的舞蹈部分被看作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较完整的舞蹈学著作。
在中国古代舞蹈的历史长河中,舞蹈作为一种目的
性的表现形式存在,如作为供奴隶主享乐的玩物;作为政
治工具,歌颂统治帝王的功绩;作为宗教仪式,娱神教化
等。而朱载堉以“论舞学不可废”这一命题,将舞蹈作为
如果你爱上别人请别告诉我一门艺术,通过“舞学十议”——舞学、舞人、舞名、舞
器、舞佾、舞表、舞声、舞容、舞衣、舞谱,建立起自己
的舞蹈理论。
一、舞学——舞蹈之本体
“舞学”, 是朱载堉首创的关于舞蹈艺术学科的词汇,它的提出使舞蹈进入了“社会科学”的层次。朱载堉在其
所著的《乐律全书·小舞乡乐谱》中说道:“君子务本,本
立而道生。学舞者有本乎?曰: 不执干羽,空手而舞, 舞之
本也。”[1]这句话一语道破舞蹈是肢体的艺术,纯粹的肢体高圆圆哥哥
动作承载着表现力的展现与情感的流露。每一门艺术种类都有其独特的方式来传达作品的信息,只是表现的方式各不相同。如音乐需要用声音、各种旋律来表达;文学需要用文字来表达;而舞蹈这门无声的肢体艺术,不能运用语言来表达故事情节、抒发情感,只能完全依靠舞者肢体的表现力来完成所有的要求。基于此,朱载堉指出,凡不同的肢体姿态皆有一定含义,要注意准确运用。他解释说: “进者邀也,面皆向前,若邀客之势也,退者送也,面皆向后,若送客之势也,弛者摇也,面皆向外,若相别之势也,张者招也,面皆向内,若相会之势也,此四势者,唐人谓之送、邀、招、摇,古人谓之进、退、弛、张。”
[2]二、舞声——舞蹈之声律“舞声”顾名思义,指的是舞蹈音乐。朱载堉作为乐
律学家自然很重视舞蹈音乐。在“舞学十议”有关“舞
声”的描述中指出“凡音皆可以舞”,即只要有音乐,就
可以作为舞蹈音乐。同时,他又指出节奏是构成音乐的重
要因素,在其舞谱中还设有节奏图,要求舞者们“口念操缦、脚踏板眼”,力求达到舞蹈整体动作与节奏协调一致,
使二者和谐统一。无论何舞种都要求以肢体随着音乐节昨日人去楼空泪微凉是什么歌
奏表现,通过对“自然人体”注入“音乐性”,感受“动
觉”与“听觉”所产生的强弱、轻重、快慢等协调统一的
律动感。
三、舞表、舞佾——舞蹈之构图
无论何种舞台艺术,“方位”与“空间”这两个因素都必不可少。舞台方位感与空间意识是指舞者对自身所处舞台空间、自身位置、面向方位及自身与他人舞台空间关系的意识。其实早在明代,朱载堉就对此问题提出了解释。他用“舞表”一词表示舞蹈中的空间与方位,
“舞干羽于两阶,《鲁论》所谓,
‘八佾舞于庭’是也。故其舞位宽广,可以立表,而为进退……今太常二舞皆舞于殿内,地位迫隘,不敢
回转,始终立定, 一步未曾挪移,微动手足以舞而已。是故不设四表,亦无进退之容”。[3]这是朱载堉在《舞表》中最后一段的描述,他以“八佾舞于庭”为依据,指出没有空间与方位,就没有进退之容,也就更谈不上舞蹈的构图变化。四、“转”——舞蹈之要旨朱载堉舞学中最有价值的一个命题是“转之一字为众妙之门”。[4]这里的“众妙”指的是各种舞蹈技能技巧的要旨,而“门”所指的是窍门,即各种技巧的关键之所
在。中国古典舞无论是在静态造型,还是动态走向中,都由始至终遵循“圆”作为“终点回归起点”,过程中必须按照“划圆”的动作原则,而“圆”正是“转”所形成的线条和轨迹。因此,朱载堉的这一命题是在其对舞蹈进行深入研究下得出的论证。综上所述,作为中国舞蹈理论研究史上的领先人物,朱载堉的舞学思想奠定了中国舞蹈理论的基础,其精辟的见解和思想,至今仍值得我们景仰。首先他明确舞蹈的基本含义,赋予其纯粹肢体艺术的解释。其次继承对前代“乐舞”关系相互依存的观念,同时还充分肯定舞蹈与音乐的独立性。然后他将数字逻辑排列的科学方式引入舞蹈构图中人数与队形的设计中,使舞蹈构图更加平衡对称,更具形式美。最后他将“转”看作舞蹈章法的要旨,视其为中国古代舞蹈划圆动律的核心所在。
参考文献:
[1][3][明]朱载堉.《律吕精义·外篇》卷十.[2][明]朱载堉.《乐律全书·小舞乡乐谱》.[4][明]朱载堉.《乐律
义勇军进行曲曲谱
全书·六代小舞谱》序.作者简介:李洁菲(1988—),女,天津人,天津科技大学艺术设计学院,讲师,研究方向:舞蹈学。基金项目:本文为2015年度文化部艺术科学研究项目“
《乐律表微》校释”(15DD35)、天津科技大学青年教师创新基金资助项目“江永《律吕新论》校释”(2014CXJC03)阶段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