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与中国传统音乐
中国文化的主流性格之一是以孔子思想为代表的现世的性格。本文以孔子对音乐的论述为依据,在浩如烟海的中国传统音乐中寻例证,探寻中国传统音乐文化中的儒家思想内涵。
    以孔子思想为代表的儒家思想两千多年来一直是中国思想文化的主流,其表现性格是一种现世的性格,在这种性格引导下,中国文化还始终表达出一种与自然相亲和的特征。艺术之于文化,意味着精神的自由与解放,是文化的精神载体与最高表现形式,既是文化的一维,又承载了文化。而音乐又是诸多艺术形式中最富于自由意志与形而上意味的。由此,中国传统音乐当是中国传统艺术、传统文化精神的最集中体现。那么,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思想究竟对中国传统音乐产生了何种影响?在浩如烟海的中国传统音乐中,孔子的思想又如何得以体现呢?
从某种意义上而言,有怎样的人文精神,就有怎样的艺术,就有怎样的音乐。影响中国文化最深的儒家思想,也是音乐思想的哲学源泉。
孔子对音乐作过认真的研习。史载孔子学乐,同学习其他知识一样,也是“学无常师”,不仅黄冠一刻钟
努力向列国乐官学习,而且善于向民间歌手领教。《史记·孔子世家》记载:孔子在齐,“与齐太师语乐,闻《韶》音,学之,三月不知肉味。”其用功之深,用心之苦,于此可见一斑。《史记·孔子世家》又载:“孔子学鼓琴师襄子。……师襄子曰:‘可以益矣’。”在《论语》诸篇中,还记有孔子与鲁太师以及与师挚和师冕相交往的事迹。所记太师,何晏《论语注》曰:“太师,乐官名也。”太师为宫廷乐官,师为太师的省称。孔子与齐、鲁等国的乐官交往,听其演奏,向其求教,因而深得宫中音乐之妙。同时,孔子还博采民间音乐之风。《论语·述而》记载:“子与人歌而善,必使反(返)之,而后和之。”这里所记的“人”,与《论语》其他篇章所记的太师、师相对而言,显然不是指宫廷乐官,而是指民间歌手。孔子与民间歌手相与而歌,听其有精妙可取之处,必使其重新歌唱,自己则节节和之。所说“和之”,是指和着别人的节奏词曲,实际也是向别人学习的一种方式。
儒家代表孔子是一个极爱音乐的人,也是最懂得音乐的人。《论语》中记载,他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论语•八佾》载: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孔子不仅重视音乐的美,更重视音乐中的善。这善不仅表现在古代圣人的德行事功里,也表现在一个初生婴儿的纯洁目光里。他把婴儿纯朴的心灵美比作他素来最敬爱的韶乐,认为这是韶乐所启示的内容。值得注意的是,孔子这
里的“美”,指的即是艺术性,“善”指的是音乐的社会政治以及伦理教化功能。孔子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将音乐的艺术标准与艺术的社会功能标准统一起来的思想家。
由此可见,孔子推崇的是能反映善与美的音乐,能使心灵受到启示,这也体现了音乐的心理教育功能。孔子晚年曾将三百篇诗整理的能上管弦,而且合于韶武雅颂之音,作为教育内容之一推向社会。
早在先秦的音乐思想之中,《礼记》短短一句“王者功成作乐”,就表明古人是从音乐与社会的关系来认识音乐的。孔子音乐思想的核心是“仁”,音乐的最高境界是“和”,评判音乐的标准是“尽善尽美”、“乐而不淫”,具体提出音乐对于社会的作用是“可以兴、可以观、可以、可以怨”,将“乐”贯串于教育的全程,甚至将乐教的完成视为教育完成的最后阶段——“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从现在的观点来看,孔子提倡的音乐教育是地地道道的素质教育。
推崇尽善尽美音乐的孔子既重视音乐中的人格内涵,也重视音乐在人格培养中的作用。在孔子看来,音乐的本质就是"仁"的艺术表现。而"仁"则是孔子所宣扬的最高道德原则。孔子说:"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论语》),"歌乐者,仁之和也"(《孔子家
语》)。对于音乐,儒家强调艺术与人性道德的同一性和统一性,认为应从"人性"和"人德"的角度来认识音乐的本质,认为音乐只有与礼教成为一种互为表里的关系时才能真正成为"仁"的艺术表现。
    同时,儒家又强调音乐是培养人、塑造人的手段。儒家提倡以音乐来作为人性道德修养、人格完善的一种重要方式。在孔子的教育思想中,礼乐教育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孔子培养弟子的最高标准是要求学生身通六艺。所谓"六艺",指"礼、乐、射、御、书、数","礼"与"乐"居于第一、二位。"礼乐"思想到了孔子这里,已发展成为他的教育思想体系中的核心与灵魂。
少先队队歌歌谱    中国历史上儒家的音乐思想是由孔了奠定的,而孔子音乐美学思想的突出贡献是把美和善作为不同的范畴加以区分,并认为两者结合是音乐审美的基本准则。前面说到孔子对《韶》和《武》的评价,他所作的这种评价尺度的准则就是美善合一。孔子认为《韶》乐不但具有美的形式,而且还具有善的内容,即他所推崇的仁的精神,因此“尽善矣,又尽美也”,符合他所主张的审美尺度。虽然,“美”和“善”属两个不同的范畴,前者属艺术范畴,後者属道德范畴;但经孔子统一於礼乐思想后,却对中国传统审美观念的发展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尤其体现在音乐美学思想之中。
《乐记》被认为是儒家音乐思想之集大成,其中涉及的问题虽然较多,但大多与“美善合一”的审美观念有密切的关系;无论是关于、“德”与“艺”的关系、“艺”与“欲”的关系,还是“乐”与“礼”的关系,这些体现《乐记》音乐思想主要内容的关系范畴,实际上都与“美善合一”有关。《乐记》指出“礼”和“乐”的实质是相同的,它们在功能上完全统一,“大礼”和“大乐”同起着协调和节制万物的作用;所以,从审美的角度来看,这实际上反映了美善合一的审美价值观,所以说,美善合一的审美价值观也是《乐记》音乐思想的一个方面的体现。
孔子:音乐文化功能型音乐观的奠定
儒家音乐文化思想的形成,同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思想体系的奠定有着直接的联系。这是因为儒家的音乐文化思想是孔子创立的儒家思想体系中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儒家思想体系的创立,按其实质是为维护西周社会以周天子为主宰的以宗法血缘为纽带的等级诸候封建农奴制度服务的,儒家的音乐文化思想当然是从属于这一根本性质的。
孔子的音乐文化思想同夏、商两代的音乐文化的历史现实有着不可割断的渊源关系,但它的直接来源是周公的制礼作乐文化政策的现实实践。如果说周礼是周代等级制度的体现,
那么周乐便是等级区分的音符标记。《周礼·大司乐》提供的礼乐便是关于天、地、人――先祖之间的等级结构的生动例证:
杜星霖祭天神,“乃奏黄钟,歌大吕,舞云门。”
祭地示,“乃奏大簇,歌应钟,舞咸地。”
祭四望,“乃奏姑洗,歌南吕,舞大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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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山川,“乃奏  宾,歌函钟,舞大夏。”
祭先妣,“乃奏夷则,歌小吕,舞大濩。”
祭先祖,“乃奏无射,歌夹钟,舞大武。”
孔子不仅是一位古代文化思想巨匠,而且他还是一位对我国音乐和音乐理论的发展有着深刻影响的音乐教育家和音乐理论家。孔子的音乐教育实践和音乐理论,是从属于他的政治立场和政治观点的。孔子的音乐教育实践和他的音乐理论,是以维护周代等级制度为指归的。一件对于说明孔子礼乐观是服务于他的政治立场的典型事件是:鲁国诸侯的陪臣季氏
笑笑鸭脖门竟然在自家用了只有周天子才能使用的舞乐,孔子视其为大逆不道离经叛道行为,他以无可遏制的愤怒斥责道:“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熟不可忍也!”(《八佾》)周礼规定:天子八佾,诸侯四佾。可见孔子所继承的正是周公制礼作乐等级制规范下的遗产:将乐从属于礼,将礼从属于对周代的农奴等级制度的神圣性和不可逾越的游戏规则,这就是孔子音乐观的政治内容。
但孔子对于周公的音乐观也并非没有发展,他将音乐的功能纳入他的仁学体系之内,使音乐除具有上述政治功能外,还应具有同仁相联系在一起的伦理教化功能,他说:“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八佾》)如我们所知当时诗乐联体,故孔子对诗赋予的功能,即为对乐的功能要求。作为这一功能的支柱,即是:事君与事父。——这也即是孔子伦理思想的核心,这同时即是孔子音乐审美标准的坐标!
    通行本《乐记》不论汇编于战国,还是汇编于汉初,其内核都高度集中地体现了先秦儒家关于“乐”的思想。其基本思想当直接传承于孔子,原著当形成于孔子与其及门弟子及再传弟子之间,这是一点问题都没有的。孔子之乐教,与《诗》、《礼》相提并论,是孔子人学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因此,结合先秦时期相关文献中其他的记载,对《乐记》中的人学思想进行必要的发掘,就十分必要了。
根据现在流行的先秦时期各种文献来看,中国先秦时期的“乐”(诗、乐、舞三位一体)是非常发达的,孔子就是一位超一流的音乐实践及音乐理论大师。神机妙算刘伯温歌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