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大的事业需要崇高的精神,更需要核心价值观念来引领实践。作为新时期的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构建更是如此,它是公安队伍在长期的实践中形成的宝贵财富,是公安民警精神风貌的浓缩和升华,是全体民警心血和智慧的结晶,是全体民警奉献与牺牲的写照和执法为民思想的充分体现,更是激励我们迎接挑战、发愤图强的宝贵精神财富与公安走向胜利、创造辉煌的强大精神动力。可以说,人民警察的核心价值观是我公安队伍从事公安工作之根本,是公安队伍的精神气质风貌与灵魂,它直接决定着公安事业的未来发展走向与成败兴衰。

  当前,在公安机关面对严峻的社会治安形势与党和人民对我公安机关的新期待与新要求下,更要求我们必须以负责的精神、审视的眼光、理性的态度正视公安队伍中存在的思想困惑和巨大的工作压力,承载公安的优良传统与执法为民的家国意识,加强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建设,树立公安魂魄精神。用思想精神与主流价值观念的力量去体现榜样与标杆的作用,在制度保障的基础上,切实有效发挥民警公安工作的主动性、灵活性与有效性,源头引导、带动公安民警做好公安工作,切实增强警营的和谐稳定与公安队伍决战决胜能力,开创公安工作新局面,有效应对各种复杂局势,从而促进公安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在实践中体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要求。这也是笔者撰写本文的目的与潜心探究如何构建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原因所在。


  一、构建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必要性与背景原因

  公安部党委认为,新时期人民警察的核心价值观的构建必须要顺应时代发展的要求,具有与时具进的特点,它对于打牢广大民警共同的理想信念和思想道德基础,形成团结奋斗的精神力量,进一步提高公安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激励广大民警永做党的忠诚卫士和人民众的贴心人,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同志早就讲过:“人总是要有一点精神的”。所以说新时期公安精神,就是要构建一种具有公安价值主流的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锻造精英,造就了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新时期公安队伍,弘扬出新时期的公安精神,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从而高昂的我们的士气与无穷的力量,去不断提高维护国家安全、驾驭社会治安局势、处置突发事件和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能够从容面对复杂的社会治安形势和艰巨的公安保卫任务,同心同德,团结奋进,开拓创新,无往不胜,成为打造平安中国、构建和谐社会的中坚力量。

  中新网3月20日电,中国公安部决定,从即日起至6月底,在全国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中组织开展“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讨论活动。据公安部网站消息,此次讨论活动,既可以对公安部党委提出的初步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也可以就“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提出新的表述。公安部党委认为,核心价值观,是指一个社会、一个行业、一个部门、一个团体中居于统治地位的、起支配作用的核心理念,对其成员的思想道德和行为方式起着主导作用。公安机关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肩负着打击敌人、保护人民、惩治犯罪、服务众、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全国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创造、积累了体现公安机关性质和宗旨的价值观念,并在推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各地公安机关对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培育与构建,践行人民警察“执法为民”的宗旨,建设一支 “有魂、有魄、有力、有使命、有激情”的公安队伍。

  二、新时期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涵义及其包含的内容

  对于核心价值观,有的学者曾指出:“价值观是通过人们日常的习惯、技能和行为反映出来
的人类的品行和美德。”它是为实现组织使命而提炼出来的,一个组织所拥护和信仰的,指导组织成员共同行为的永恒的准则。它是整个组织价值观体系中能影响和左右其他价值观,并且具有相当稳定性的信念和思想。鉴于公安机关的政治性、人民性、法律性、社会性特点,并考虑公安队伍的职责要求,2009年3月,权威部门对新时期“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用了以下三种方式予以表述:1、忠诚、为民、公正、廉明、奉献;2、忠诚、公正、服务、奉献;3、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公正执法、清正廉洁、勇于奉献。

  关于对“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具体内涵的理解:警察的核心价值观是警察组织想成为什么、为什么价值而存在的准确定位与角确定,是警察组织生存的基点和灵魂。它告之每一个警察应该具有什么样的做人、做事的最高标准。它是一种深藏在警员心中的东西,决定和影响着警员的行为方式。它具有如下内涵:首先它是警察核心价值观是警员是非善恶判定的标准。它表明了我们要提倡什么、反对什么。哪种行为是组织所崇尚的,鼓励警员去做的,哪种行为是组织所鄙视的,警员不应该去做的。第二它是警察体对公安事业和目标的认同与一贯愿望,并在这种认同的基础上形成对目标的追求。它始终存在,但不是一开始就确定,它要经历了一个从不太明确到明确,从不太正确到正确的过程,但一旦形成就具有一定的连
续性和稳定性。随着时间的推移,组织不断向前发展,有些价值观体系中的内容会随之变化,被赋予新的内涵,但核心价值观是不会轻易改变的。核心价值观的持续一贯性可以使复杂的问题简单化,使组织即使历经沧桑变化,时代更迭,科技进步,也能保持自我,始终沿着正确的轨道运行。最后它是传统积淀与使命相结合的信念,是一种形成的共同境界。它应该有自己的行业特点和独特的使命,是长期实践斗争与新时期维护社会稳定与应对复杂局势的公安精神的核心。在其形成与发展的过程中,通过有效提炼与对精英队伍和英雄人物的推敲而来,是秉承公安优良传统作风和使命与新时期的公安精神和使命的有机统一,能够凝聚力量,践行忠诚使命,提高素质,完善能力,使人民警察对公安机关的价值取向、职业精神产生认同感,并在这种认同氛围作用下,触发警察本身的职业自豪感和对警察集体的归属感,激发起他们的献身公安事业的热情和为人民服务的事业心,从而使民警队伍产生一种巨大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香港警队主题曲来了
三、新时期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标准

  新时期人民警察的核心价值观必需符合如下标准:首先是它必需是公安机关全体民警发自
内心的肺腑之言与所竭力倡导的准则,是公安机关在长期实践过程中身体力行并坚守的理念,是言行及其制度导向与实践工作的高度统一,否则它就不是核心的价值观念了。它必须是警察组织的领导真正想要倡导的,同时被全体警员所接受并认同的一个准则。所以警察核心价值观必须具备一定的真实性,必须深藏在警员心中,每一个警员对此深信不疑,并会专心捍卫它,并具有高度的执行力。其次是人民警察的核心价值观必需是真正影响公安工作的精神准则,是经得起时间考验的,因此它一旦确定下来就不会轻易改变,它只会时间与时具进,被赋予新的内涵,但本质不会动摇与改变。三是所谓的核心理念,是指最重要的关键理念,不是目标、使命、阶段性成果理念,而是本质和永恒的原则,可以作为公安事业发展与队伍建设的一套永恒的指导原则。它们对人民警察具有内在的重要价值。数量不会太多,但都是实践思想与发展规律的精炼与升华。

  四、构建新时期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影响因素

  一是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形成要求全体警员共同参与。

  一种具有思想主流的核心价值观的形成,往往不是以少数出现的,而是一出现就是一大批,稳定且具有影响力。人民警察的核心价值观更是如此,它不是哪个创建领导与哪个宣传部门的事,它的培育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全体警员的共识程度,也就是多数的认同感。是一种上下同欲、共识互动的行为过程。所以在培育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过程中,自始至终都需要全员参与、整体互动,任何一件事情,只有亲身参与了,才会有责任感。通过交流与融合,形成心理上认同,行为上追求的氛围,逐渐形成大家共同认可与肯定的核心价值准则。

  二是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要确保价值理念确实反映了公安机关与公安工作共同和长远的战略目标,能够激励人心,具有影响力。

  “不谋全局不足谋一域,不谋万世不足谋一时”,新时期人民警察的核心价值观必须是反映公安事业的长远战略目标与公安工作及其公安民警的共同愿望与奋斗理想。是使其在当下与未来具有高瞻远瞩性、与时俱进性,是一种站在公安工作制高点上的综合评定与精神升华。它是人民警察精神形象在制度行为层领域的具体展示和表现,是整体形象塑造成功与否的要害
环节。它主导着制度行为形象的性质和方向,因为核心价值观要求组织治理制度与其有机统一,同时它还会培育和塑造出一系列崇高、积极的精神观念,更重要的是可以推动组织中最有活力的部分。对于人民警察的核心价值观,简单来说,就是人民警察这一体判断社会事务时依据的是非标准,遵循的行为准则与精神境界。它深深根植于公安内部,是没有时限地引领并进行一切实践活动的指导性原则,在某种程度上,它的重要性甚至要超越它的战关于对“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具体内涵的理解:警察的核心价值观是警察组织想成为什么、为什么略目标。因为它与奋斗目标、历史使命、宗旨有着很大的区别。然而,主流的核心价值观是公安机关的奋斗目标与理想的先驱,是一切目标为之奋斗的基础。因为核心价值观作为组织全体民警所持有的、判定某种行为或事物的好坏、对错以及是否有价值或价值大小的看法和根本观点,直接决定着精神形象的内容。有什么样的核心价值观,就会产生什么样的警察精神形象。

  三是在构建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过程中应注重的关键驱动因素。

  谈到驱动因素,它更多的是涉及如何运作,将人民警察的核心价值观念在警察队伍中如何
传输、内化的过程,最终让每名民警都具有核心价值观念。首先警察核心价值观的提出必须有具有社会观念与人本观念,将自身的发展和社会的发展联系起来,谋求警察组织与社会的共同发展,寻求一种双赢与平衡的关系。例如香港警队的价值观“正直及老实的品格,以公正、无私和体谅的态度去处事和对人、承担责任及接受问责”正是体现了这样一种运作哲学。并在其中注入人本观念,造就警队对外的社会责任感与对内的团队精神。例如天津警方的“民忧我辱、民安我荣”。另一方面,在核心价值观内化时,要加强对警员的教育、治理,使组织核心价值观内化为警员自己的价值观,使警员们的个人价值观与我们警察组织整体价值观相统一,把警心与警魂凝聚在核心价值观念的四周。让每名警员都明白我们为什么存在?存在的价值如何?做到决策层的核心价值观在基层上的内化,使核心价值观根植于每个警员心中。同时采用多种多样的形式进行宣传和强化,培育他们的自豪感、归属感、责任感。这是核心价值观形成的要害,领导头脑中的思想,只有扩散到每一位警员心灵中,成为他们的追求时,才能成为一个组织的安身之本。只有让每一位警员成为核心价值观的实践者和履行者,才能实现内化的真正目的。
  四是寻求并应用那些能引起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朝理想方向转变的行为与惯例,发挥标杆与榜样力量。


  我们在许多文化影视作品中经常会看到,一支队伍的精神气质与核心价值观形成往往是组织中的最高长官或者英雄人物将这支队伍注入了魂魄,无论人员更迭,时间流逝,这支队伍的魂魄永在,并指引着这支队伍的未来成败兴衰。这是什么?这就是榜样与标杆的作用,是一种行为力。对于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念的构建,发挥标杆榜样的作用往往是培育组织核心价值观的一种重要而有效的方法。在培育的过程中,把最能体现核心价值理念的个人和集体树为典型,充分利用其示范效应,使价值理念形象化,使其达到价值观的人格化和物化作用,从而使更多的人的理解并认同价值理念,并用价值理念做指导,做出具体的行为。这样随着核心价值理念的不断深入人心,人民警察就会按照核心价值理念的去处理问题与应用于具体事件,指导自己的各项的工作,从而使核心价值观对行为的影响作用真正发挥出来,将核心价值观念与职责履行真正结合为一体。

  五是确保人民警察的核心价值观能明白无误地转换为行为,具有贯彻力、执行力。

  要想把人民警察的核心价值观有效地转化为行为,首先是它的贯彻力如何,一旦有效贯彻,
形成认同感,才可能执行。它的贯彻仅仅简单说教或宣传是远远不够的,必须采用多种形式或者活动,在组织内部通过各个层次不断强化价值观理念,把这些组织文化内核方面的东西通过大量的传播媒介和实际行动广泛地宣传贯彻,使之生动鲜活起来,易于为全体警员理解、认同和接受。2004年以来,在上级公安机关党委正确领导下,我省各市地方公安机关相继开展了励精图治、锐意进取的大讨论、大练兵、大接访、命案攻坚、基层基础建设、奥运安保、援川救灾、三项任务建设、科学发展观思想教育学习、国庆60周年安保工作等重大活动和事件。我们的公安队伍也正是经历了这样的一次又一次考验,在火热的斗争实践中逐步形成、发展和完善了“辽宁公安精神”与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念,实现了辽宁公安工作的跨越式发展。再就是它的执行力形成必须有制度与机制作为保障,其中的激励机制尤为重要,因为有了先进,但仍然会有人自甘落后,所以需要激励和约束。有数据统计,在缺乏激励和约束的环境中,团队组成人员的潜力只发挥出20%-30%;但在适宜的激励与约束环境中,团队组成人员却能发挥出其潜力的80%一90%。同时,要保证激励的效果,还必须加大约束机制的执行力度,旗帜鲜明的表达倡导与反对的态度,通过多种渠道与各个层次,多种形式强化组织核心价值观。它既有硬性制度规范又有软性的引导,通过思想、信念、宗旨和行为规范,以“一只看不见的手”操纵着组织的整体运作。使人民警察的核心价值观自觉和全面的运用,将公安事业与队伍建设带入更高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