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危险性甲乙丙丁戊怎么区分
火灾危险性甲乙丙丁戊怎么区分:
1. 甲类:闪点在28摄氏度以下的液体爆炸下限在10%以下的气体,在室温下可以自己分解或在大气中氧化,可以使其快速地自燃或爆炸;在室温下,受水或空气中的水汽的影响,会产生易燃或爆炸的气体,遇酸、热、撞击、碰撞、摩擦、摩擦、摩擦、摩擦、摩擦或接触氧化剂或有机物时,会发生燃烧或爆炸;在封闭的装置中,其工作温度比材料自身的自燃点以上。
2. 乙类:闪点大于28摄氏度但低于60摄氏度的液体;爆炸下限大于10%的气体;非 A类的氧化剂;非 A类的有害化学可燃固体;助燃气体;悬浮状态的粉尘;纤维;闪点大于60℃的液滴。
3. 丙类:这种物质一般都是在排除了甲类和乙类的情况下,再根据它们的可燃性来判定,这种物质一般都和人类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比如包子、米饭、蔬菜油等。
4.丁类:处理不燃烧的材料,在高温或熔融的条件下,产生强烈的辐射热、火花或火焰;以
气体、液体或固体为燃料,或将气体、液体燃烧作其他用途的生产;在常温下制造或处理非易燃材料;贮存不易燃烧的物品。
甲乙丙丁歌词5.戊类:用于制造不可燃材料的常温或处理。
拓展: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物质的生产、使用、储存的火灾危险性分为甲、乙、丙、丁、戊共5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