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级下册语文十一课老王的自我介绍
全文共5篇示例,供读者参考
七年级下册语文十一课老王的自我介绍 篇1
    “君自故乡来,应知故乡事。来日绮窗前,寒梅着花未?”
    金陵城到处透着一种花香,天空清亮透明,欢笑的声音从这头响到那头。春天,绿条般的小草在草地上钻出,燕子飞回来了,柳枝温婉地散开。
    当我躺在草地上的时候,当我凝望月的时候,手中拿着一支画笔的时候,或者当我回忆起童年的往事的时候,我想起那散发着淡淡清香的迎春花,嫩黄的花朵向着太阳,好像号角发出嘹亮的响声。
    迎春花占据了我从童年到少年的大部分记忆。
    小时候,在春天时总会缠着父母来到玄武湖,而湖边的羊肠小道之中,大多被迎春花所占领。那堪比柳枝般柔韧的花枝上,开着小小的花苞。在它绽放之初,我总喜欢把花骨朵摘下,
放进玻璃瓶中,将它捣碎,再加上水,随后把残花败叶扔掉,做出一瓶不知真假的迎春花汁,还像宝贝般珍藏。
    到了四月初,花朵绽放许多,我便将它沿枝条一起折下,做成花环,到处套着玩。那时,迎春花便似我最爱的玩具,被我“玩弄”。
    上了初中以后,学业猛然一紧,我已无法再每星期时间去玄武湖,但到了春天,迎春花那娇小的身影依旧存在——走廊边的花坛上。它依旧用那娇小嫩黄的花朵去证明春天的来临。
    迎春花,它是春天的象征,也是我儿时回忆的象征,本以为上了初中,也许它的身影便会在我身边消失,可没想到,学校走廊边种植的还是它,依旧陪伴着我的青春。
    它也许不像梧桐树那般可以成为金陵的记忆,但它是春天的记忆,也是我的.全部记忆。它那嫩黄的花朵和嫩绿的叶子,已成为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物,从童年到少年,相信它能陪伴我的一生,相信它所包含的,便是我对金陵城的记忆。
    夏日的蝉鸣,秋日的银杏,冬日的白雪。春天的迎春花与它们一起,成为我的记忆。
    花开花落,人潮涌动,迎春花依旧开,金陵还是金陵。
七年级下册语文十一课老王的自我介绍 篇2
    “还记得你说家乡是唯一的城堡……”,当“家”在大街小巷传唱时,那些独在异乡的异客,会有怎样的思乡之感,然而却望着遥远的家的方向默默凝视,但无能为力。或许,回不去的才叫家乡。小时候背《回乡偶书》总会为诗人感到伤心,少小离家老大回,却被儿童笑问是何处来,那种无家的凄凉,该是让诗人多么的难过啊,明明是家乡,却不能回家乡,家乡的一切早已物是人非了,尽管仍是原来的家乡,却没有了家乡的感觉,那家乡只存在回不去的记忆里了。
    想到家,便想到每年过年时的春运,火车站里熙熙攘攘,人头攒动,外来务工子弟拎着大包小包的行李和年货赶着回家过年,这里的“回家”,我想,便只是单纯的回家,吃几顿饭,走访一下亲戚,更多地只是走走过场,有些甚至是疲于应付。与之形成对比的,是一张照片,照片中的人们透着对家乡的思念和对未来的向往,作者曹文轩便是以这张照片为背景写作了《前方》,他写道:与家相矛盾的,是人们对前方的渴望。正是人们对前方的好奇和回不去家的懊恼,更加剧了他们对家乡的思念。回不去的'叫家乡。
心中的雪莲花    史铁生在他的一篇文章中写道:46岁的春天,他第一次见到了那个一直被他当作老家的地方。没见过之前,老家是神秘遥远的,真正见到了,不明其中故事的人也觉得不过尔尔。
    终于见到了长辈心心念念的老家,父亲和伯父在车里看着斑驳的院门和屋檐上摇动的枯草就没有进去。
    对于父辈们而言,家乡是从小生长的地方,是人生的出发点,心里永远渴望回归的“家”。然而当真回到了这个魂牵梦萦的地方时,才发现“家”已然不是属于自己的家了,它早已成了别人的家。
    变迁让念想一下子被打破了。思念和害怕念想被打破的恐惧让人们想它,又怕见。
    就是这种特别矛盾的想法,让家乡成了回不去的家乡。
七年级下册语文十一课老王的自我介绍 篇3
    在这个世界上,有许多山,水和每天都能见到的太阳,但相比,我更喜欢家乡的这些事物。
    一条欢快的小溪,从陡峭的山涧上快速的飞泻下来,开出了一朵朵晶莹透剔的雪莲花,好似出水芙蓉一般,她唱着美妙的歌儿,往前越走越远,直到消失不见踪影,但你却总能到他,因为她留下了不少的线索。只要他走过的地方,那些凹凸不平的鹅卵石都能被他长年累月的冲刷给冲得十分光滑,像一颗颗闪耀的'钻石一样,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十分耀眼。只要他走过的地方,农民伯伯的脸上就会露出灿烂的笑容,因为他帮助了农民伯伯们灌溉田野,让稻谷得到充分的水源。只要他走过的地方,都会给人带来笑脸……
    我们家的山,虽不高,但险峻而挺拔,他们一座座拔地而起,形状是各式各样:看,有的像只正在挠头的猴子、有的像只正在饮水的大象、还有的像一位正在指路的仙人……不仅如此,身上还长着许多的草本植物,翠绿的树、如此鲜艳的花儿,美丽极了!从远处看,可是让人看的眼花缭乱,好像一不小心就会栽倒下来。还有……
    太阳这个事物,相信大家都不陌生吧。每天早上你一睁开眼,看到的就是这明亮的太阳。但对我来说家乡的太阳却是最美。每天早晨公鸡打完鸣后,太阳就从东边升了起来,他把耀眼的光辉洒向大地,唤醒了大地上的万物,从窗户边射进来的那射进来的一束阳光,使在睡梦中的人们,都惊醒了,这太阳,意味着新的一天悄悄开始了,那火球似的太阳挂在蔚蓝
的天空上,给平淡的蓝天增加了一丝丝彩。太阳虽然不会说话,但他在黑夜来临之前,都每时每刻陪伴着你,伴我学习,伴我成长,伴我玩耍……它跟我永远都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所以,她在我心中是最完美,最美好的……
    我家乡的这些事物都是平凡的,但是,在我心中,他永远永远都是最美,没有任何瑕疵的。
七年级下册语文十一课老王的自我介绍 篇4
    我的家乡不似城市那样车水马龙,也不似城市那样人声鼎沸。但在我心里她足矣比城市繁华,她有的是大自然的温暖,有的是各式各样的庄稼,有的是庄稼人的淳朴。如果说有什么特,那就是我家乡的人。在我的记忆里他给我的印象最深。
    他算是我的远亲,自我记事起他的精神就不正常,他的大名叫什么我似乎从未听到别人提过,因为大家都叫他狗剩儿。他总是喜欢自己絮絮叨叨一些荒谬的事情,就好比我上小学的时候,学校在我家的西面每次我从他家路过他就会恐吓到,别再往西走了西面刚过去一伙人是偷小孩的.。刚开始我确实挺害怕,但后来长此以往总是这一套话我慢慢的习惯了就知道他又开始忽悠人了。
    别看他精神不好但是他非常的硬朗,非常的能干,能吃能喝听他家里人说他一顿可以吃四五碗饭。他很喜欢溜达,他就好像永远溜达不够我们村子一样。每天溜达还不忘捡各种各样的东西,有用没用的,能卖不能卖的都捡。他遇到人总是热情的打招呼和问候,不管他认不认识你,只要你在街上碰到他,他就会和你说:“吃饭了吗?这是要干啥去。”就像是老相识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