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志亮谎报案情案(义公(城)行罚决字[2021]08249号)
【主题分类】公安 
【发文案号】义公(城)行罚决字[2021]08249号 
处罚日期】2021.07.16 
【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 
321对不起徐良【处罚机关】【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浙江省义乌市公安局稠城派出所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行政拘留 
【执法级别】市级 
【执法地域】金华市 
【处罚对象】周志亮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1.09.18 17:57:13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7月13日21时15分许,违法行为人周志亮在义乌市稠城街道为泄私愤,打110报警电话举报某处有人赌博且赌资较大。民警出警到现场,并未发现赌博情况。后违法行为人周志亮于2021年7月15日被我局查获归案。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给予周志亮行政拘留六日并处四百元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工商银行义乌分行缴纳,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加处的数额不超过本数;行政拘留送义乌市拘留所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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