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志刚案(兰公(兰公)行罚决字[2021]02183号)
【主题分类】公安 
【发文案号】兰公(兰公)行罚决字[2021]02183号 
处罚日期】2021.07.05 
【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 
【处罚机关】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浙江省兰溪市公安局禁毒大队 
【处罚种类】行政拘留 
【执法级别】市级 
【执法地域】金华市 
【处罚对象】张利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1.09.18 17:3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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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事实: 2021年6月10日15时38分,张利到诸葛派出所投案自首,称自己在兰溪市经济开发区彩虹城小老虎朋友“金豆”的出租房里了。经查:2021年1月份的一天,张利在兰溪市经济开发区彩虹城一出租房内同金某(已另案处罚)、肖某(已另案处罚)、姚某(另案处理)一同以烫吸的方式吸食。经尿样检测,该张利的尿液样本甲基呈阴性。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第十九条第(四)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条第(五)项之规定,决定给予张利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行政拘留送兰溪市拘留所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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